A. 朋友找我做擔保人向銀行借款,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給其他人作了擔保人,這種情況下我應承擔保證責任嗎
是的,你要承擔責任。因為在銀行與客戶的協議書上有你作擔保人的簽名,在法律上是要負責任,即使你本人不知情,可如果協議書上有你證件號碼那你肯定要負責
B. 擔保人不知情的情況下,銀行也辦理貸款,擔保人不是很悲劇
那就不需要,只要能證明,你當時沒有去,沒有簽字就行。
銀行有這種情況,貸款人和信貸人員一起合夥騙貸,他們理虧,也不敢起訴到法院的。
C. 親戚讓我去做擔保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簽字成了借款人怎麼辦
擔保人和借款人一樣的啊,擔保人在借款人不能還錢的時候要承擔擔保責任,也就是說如果他不還錢你就要還,所以不能隨便幫別人做擔保,更不說位置都寫錯
D. 在本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在銀行簽字變成了擔保人 貸款人無法償還的情況
你也有責任的哦,建議及時還上,不還會上中國人民銀行徵信系統的。
E. 農村信用社貸款時擔保人不知情沒在現場,不是擔保人親自簽的字,擔保人要承擔責任么
擔保人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因為他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冒簽的。但作出這一判定的前提是擔保人必須能夠證明確實不是其本人所簽,這就是所謂的「誰主張,誰舉證」的要求。
F. 請問銀行簽擔保貸款時擔保人妻子在不知情的情況被人代簽這樣的合同合法嗎
第一,如果借款人無法償還,你們將具有催促其盡早還款的責任,如果借款人確實無能力償還,而且已過一定期限的還款日期,將由你們家庭也就是擔保人負責償還,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還款金額你們仍然可以向借款人追償。
第二,夫妻雙方一人簽署擔保協議能否代表整個家庭,如果被代簽人不知道這件事,如果代替他簽署了擔保協議,那這個擔保協議中關於妻子的內容無效。但是丈夫的擔保部分仍然有效。
第三,擔保人對以後的任何借貸行為無影響。
詳細情形仍應具體判斷,當擔保人最好替比較親密的親屬擔保,萬萬不可因為所謂的情分盲目擔保。
G. 請問銀行放貸款時擔保人需要知道嗎或需要擔保人簽字嗎
銀行放貸款時擔保人需要知道,同時需要擔保人簽字。
擔保人是指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第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條 擔保活動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
拿來的個人擔保書填好蓋了單位的章,屬於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如下情況下,擔保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
(一)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二)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H. 銀行貸款擔保人,未簽字會被追究擔保責任.
在無抵押的情況下都需要擔保的,擔保貸款時,必須擔保人親自到場簽字確認,擔保人已婚的,要由擔保人夫妻雙方同時簽字才可生效.
你所說的代替擔保人簽字根本沒有法律效力.
I. 在銀行的貸款合同中,擔保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擔保人是否一但簽名就要承擔連帶責任呢
簽字只有在兩種情況下不會承擔,1是神志不清2是未成年。你不在這兩種范圍內,所以要承擔的,所以說我們現在不能亂簽字,要看條款的。
J. 擔保人在不知道合同內容情況下簽字在銀行貸款,合同有效嗎
淡定!有有利和不利的方面,當時答應做擔保人就應該知道借款人無法還款時擔保人要承擔連帶責任,這個是不利的;有利的是如你所說銀行無法拿出當時簽訂的資料,那麼他又如何能夠證明這邊是擔保人或借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