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丈夫在銀行貸款買房但不寫妻子的名字需要妻子在銀行做擔保嗎
擔保他不還,就是需要你還了,親。
㈡ 為什麼老公貸款必須要老婆的證件與簽名呢
這要看是類型的貸款了,如果房貸的話肯定是需要夫妻雙方的證件和簽名的,其他的貸款一般是不需要的。
㈢ 老公銀行貸款老婆擔保,但老公貸款的錢沒有用在夫妻共同生活,還拿去賭博,離婚時妻子要承擔這筆貸款嗎
擔保人是妻子,那麼其他不管,銀行只找擔保人追債,只認擔保人。而且這很明顯是夫妻共同債務,兩人共同承擔。
㈣ 老公的父母去貸款,擔保人要兒子和兒媳婦做擔保。兒媳婦不幫忙做擔保人,有沒有
這樣的事情也可以兩說,第一,父母貸款,兒子媳婦擔保是很正常的,因為,父債子還天經地義,就算不擔保,她們有事情了,也是你們 承擔後果,其二,就是兒子可以擔保,兒媳婦如果不願意也可以了理解,因為兒媳怕擔責任,因為今天是你兒媳,明天不知道是不是了,世事難料,所以說不準,所以這樣的事情還是不要互相責怪,順其自然
㈤ 妻子能給丈夫做銀行貸款擔保人嗎
可以作為擔保人。
擔保人在法律上指保證人。我國《擔保法》規定,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為擔保方式。根據《擔保法》規定,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向銀行借款,自己是債務人,要求妻子為該債務提供擔保,妻子是保證人。夫妻關系的身份不影響妻子作為保證人。
《擔保法》第7條規定:「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第8條、第9條分別規定:「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但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
所以,只要是具備獨立民事行為能力和清償能力的公民在法律上均允許作為保證人。
配偶一方以保證人身份簽字,該借款是夫妻共同債務。
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夫妻債務司法解釋》)第1條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因此,共同簽字或者事後追認僅是該條款列出的能夠認定是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兩種具體形式,現實情形紛繁復雜,法條不可能在有限的篇幅內窮盡列舉,譬如還有委託簽字、授意借款等形式,都可以認定為具有共同借款意思。
如果配偶在另一方出具的借條上簽字,但並沒有以「見證人」、「在場人」、「證明人」等身份作出明確排斥共同負擔的表意,相反其明確以「保證人」身份簽字的行為,既表示其知曉借款事宜,又表達了其在一定條件下具有共同承擔的意思表示。因此認定是夫妻共同債務。
㈥ 丈夫向銀行貸款做生意,銀行需要夫妻共同簽字,妻子簽字了。妻子是不是擔保人貸款到期還不出,妻子有連
貸款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牽涉共同財產,當然需要妻子簽字。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他人在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或者借款合同上簽字或者蓋章,但未表明其保證人身份或者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通過其他事實不能推定其為保證人,出借人請求其承擔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㈦ 老公在銀行貸款,老婆或者父母可做為擔保人嗎
回答肯定是可以的!
1、申請人年齡18——60周歲,身體健康,具有當地戶口或者在當地居住滿一年;有工商部門辦法並年檢合格的營業執照;正常經營滿三個月以上;主要經營場所在市(縣)區范圍內。
2、擔保條件:貸款金額1萬元以下(不含),您只需要找一位擔保人,且須為國家公務員、事業單位、大中型企業正式職工或老師、醫生等相對穩定收入的人群。貸款金額在1萬元--10萬元,您需要找兩位擔保人,其中一位必須為國家公務員、事業單位、大中型企業正式職工或老師、醫生等相對穩定收入的人群,另一位擔保人必須有固定的職業或穩定的收入。
3、需提交的材料:申請人和擔保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擔保人個人經濟收入證明;工商部門頒發並年檢合格的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和郵政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4、貸款辦理流程:尋找擔保人---網點申請---提交資料---填寫申請表---接受調查---等待審批---簽訂貸款合同---發放貸款。
以上回答如滿意,請不要辜負我的一片好意,及時點擊「採納為答案」。
㈧ 妻子能給丈夫做銀行貸款擔保人嗎
哪些人不能成為貸款擔保人
1、夫妻雙方不能為他人擔保;
2、貸款地以外戶籍的人士不能為他人擔保;
3、自己生活無法自擬,無收入來源者,不具備替他人還本付息能力的人不能為別人擔保;
4、離休人員不成為擔保人;
5、其他原因審核不通過的。
㈨ 老公在銀行貸款,婚後是老婆簽字擔保的,現在老公出事人找不到了,離
婚姻期間的債務是共同承擔的
所以,離婚你依然要承擔債務
其次,擔保人又是你
即使普通朋友關系
你也逃避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