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借款人不還錢,擔保人可承擔什麼責任
假設貸款人為A,擔保人為B
1、保證分為一般保證、連帶保證:
(1)你們約定為連帶的是連帶保證(對於連帶保證,只要借款人到期還不上貸款,銀行就既可以讓借款人還、也可以不找借款人而直接讓你償還)
(2)如果你們約定「借款人不能履行償還貸款時,由保證人承擔」之類意思的,是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借款人和銀行之間的糾紛未經審判或仲裁,並就借款人的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償還貸款前,你可以拒絕銀行承擔保證責任、要你還款的要求)
(3)如果你們之間關於保證方式是連帶還是一般保證沒有約定或是約定不明:法律規定應承擔連帶責任。
2、「銀行會不會轉向B追錢」:銀行當然會向B追錢。因為:A和銀行之間的貸款糾紛已經法院判決審理、且A已無力償還,不管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保證,B都要承擔保證人的責任了。
3、「B無能力還上這筆錢,也會被抓嗎?會被判幾年?B最少得還上多少錢才不會被判刑呢?這種情況法律時效是多長時間呢?」
(1)B即使一分錢都還不了也不會被抓、更不會被判刑的:因為B並沒有觸犯刑法。但是:如果銀行起訴B要求償還貸款、且法院判決由B償還,但B在有能力償還的情況下、故意不償還:嚴重的B會構成「找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2)但B要負責償還全部貸款本金和利息,不是「至少償還多少」的問題。
(3)關於時效:犯罪有追訴時效(經過一定的時效期間就不再追究刑事責任),但B在只是未還錢但沒有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情況下,因沒有觸犯刑法,不會被判刑、也就不存在所謂的時效問題了。B如確實沒有償還能力:法院會裁定中止執行、待B一旦有財產時恢復執行--也就是說:B何時有財產都可以執行。除非B確實沒有個人財產、又沒有經濟來源、同時又喪失了勞動能力的情況:此時法院會裁定終結執行,也就是說B不用還了,與你所說的「時效過了」意思相同,但絕不等於時效已過。
反正如果你替別人擔保了貸款,那你要承擔連帶責任.一般來說,你一是要聯系貸款人.如果貸款人找不到的話.二是在貸款人無法償還貸款的情況下,你要替貸款人償還貸款.如果不還,銀行有權利起訴,你會被列為第二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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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貸款人不還錢,銀行起訴擔保人怎麼辦
請回去看你的擔保合同,銀行貸款擔保一般是連帶責任擔保(有利於降低貸款風險),如果是連帶責任擔保,銀行可單獨起訴擔保人,要求承擔擔保責任(歸還貸款本息),沒法拖,應訴與不應訴結果都一樣,更不必浪費律師費。如果是一般擔保,銀行必須先起訴借款人,或同時起訴借款人和擔保人,擔保享有先訴抗辯權。
㈢ 借款人到期不還,擔保人還,擔保人怎麼樣才可以起訴借款人
給人擔保,就得這樣的責任。如果你有證據證明借款人有還款能力而故意隱瞞、藏匿或轉移資金行為,可以起訴借款人。
㈣ 先起訴連帶擔保人還不了後起訴借款人可以嗎
可以,關鍵看是不是連帶擔保責任,如果是最好一起起訴,必要時聯系律師幫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八十七條 連帶之債
債權人或者債務人一方人數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享有連帶權利的每個債權人,都有權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負有連帶義務的每個債務人,都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義務,履行了義務的人,有權要求其他負有連帶義務的人償付他應當承擔的份額。
第八十九條 債的擔保
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按照當事人的約定 , 可以採用下列方式擔保債務的履行:
(一)保證人向債權人保證債務人履行債務,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按照約定由保證人履行或者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人履行債務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財產作為抵押物。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的規定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得到償還。
(三)當事人一方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可以向對方給付定金。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四)按照合同約定一方佔有對方的財產,對方不按照合同給付應付款項超過約定期限的,佔有人有權留置該財產,依照法律的規定以留置財產折價或者以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得到償還。
(4)貸款人故意不還擔保人起訴借款人擴展閱讀:
連帶責任人的追償權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
第一,須履行了義務。這里的履行義務,不應限於實際履行的行為,凡能因該債務人財產利益的減少而達到債履行效果的行為,例如提存、抵銷等,均應包括在內。
第二,須其他連帶責任人共同免去履行責任,即因該連帶責任人的履行行為,使主體債務人的債務全部或部分消滅。
第三,須該連帶責任人履行義務超過其應當分擔的部分,未超過的,不能行使追償權。連帶責任人有權要求其他債務人償付超過的部分,其他債務人每人應償付的部分應按自己應承擔的份額的比例確定。倘若其中某一債務人沒有償還能力,對該債務人不能償還的部分。
按照公平原則,可由追償權人和其他債務人按照各自應承擔的份額的比例分擔。保證合同中保證人的追償權,其成立的條件和范圍可依保證人與主債務人之間的約定而定,沒有約定的,應適用關於無因管理的規定。一般來說,不論主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是否有過錯。
均應向保證人償還保證人清償債務所付出的全部費用,包括負連帶責任時為債務人所付出的費用以及該筆費用至追償時的利息。即一般擁有完全追償權。但是,對於保證人因自己的過錯而造成的損失,主債務人沒有償還的義務。
因此,保證人在向債權人履行債務後,應及時通知債務人,以免造成重復履行;在債權人向保證人單獨提起訴訟時,保證人應通知主債務人參加訴訟,以使債務人提出應有的抗辯,否則,保證人即喪失追償權。
㈤ 貸款人不還款擔保人如何維權可以到法院起訴貸款人,對其進行財產保全嗎
擔保責任
擔保法規定 第二十一條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三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五條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第二十七條 保證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條規定就連續發生的債權作保證,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人可以隨時書面通知債權人終止保證合同,但保證人對於通知到債權人前所發生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八條 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第二十九條 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或者超出授權范圍與債權人訂立保證合同的,該合同無效或者超出授權范圍的部分無效,債權人和企業法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債權人無過錯的,由企業法人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二)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第三十一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第三十二條 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後,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保證人可以參加破產財產分配,預先行使追償權。
㈥ 主貸人不還款,擔保人還款後可以起訴主貸人嗎
可以的。
擔保人需要起訴借款人的,應該向借款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訴,在起訴時,擔保人應該提供為借款人進行擔保的證據、擔保人已經履行擔保責任的證據。
擔保人起訴借款人的,屬於行使追償權,應該在擔保人已經承擔了擔保責任後(即代為向債權人償還了借款人的借款),才可以向借款人進行追償。
《擔保法》
第三十一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第五十七條 為債務人抵押擔保的第三人,在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第七十二條 為債務人質押擔保的第三人,在質權人實現質權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㈦ 貸款人還不上款,是起訴貸款人和擔保還是只起訴擔保人
貸款人還不上款,起訴貸款人和擔保人任意一方均可, 亦可一起起訴。
起訴流程
一、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二、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復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復印件。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三、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 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四、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後,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六、立案手續後,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並於結案後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㈧ 貸款人還不起錢,擔保人會被起訴嗎
貸款人還不起錢擔保人是可以被起訴的。
貸款的錢不還會有什麼後果:
確實沒有償還能力的,應當與貸款機構進行協商,寬展還款期間或者分期歸還;
如果貸款機構起訴到法院勝訴之後,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貸款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貸款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基本上不會有影響,以後按時還款即可。
㈨ 擔保人起訴借款人借款人會不會被拘留或判刑
這是民事案件,目前不會拘留或判刑
在宣判之後的執行階段,如果你有故意隱瞞財產逃避欠款的行為,才有可能被行政拘留。如你確實無力償還,是不會有任何處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