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用公積金貸款買房還要交擔保費嗎
需要繳納擔保費的。
辦理公積金貸款所需繳納的各項費用標准規定:
1、保險或擔保費:純公積金貸款為,貸款額×相應費率×貸款年限;組合貸款為,房款總額×相應費率×貸款年限;
2、契稅:房款總額×1.5%;
3、抵押登記費:貸款額×1.5%,最多不超過200元;
4、工本費:商品房為,純公積金貸款160元,組合貸款170元;純公積金貸款80元,組合貸款為90元;產權共有的另加10元;
5、代辦費:純公積金貸款為200元,組合貸款為250元;
6、維修基金:建築面積×40元/平米;
7、測量費:建築面積×0.19元/平米。
(1)公積金貸款交擔保和質押費嗎擴展閱讀
貸款條件
1、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者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因為,如果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不正常,時斷時續,說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後容易產生風險。
3、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貸款申請人在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時,除必須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外,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當職工有其他債務纏身時,再給予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就很大,違背了住房公積金安全運作的原則。
5、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辦理組合貸款的,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住房貸款的貸款期限必須一致。
⑵ 公積金貸款一定要收擔保費嗎
擔保費是交給公積金擔保中心的,它是公積金管理中心一個直屬單位,因為銀行放款是直接面對的公積金管理中心,然後由公積金擔保中心為個人擔保才會給你放款。所以說公積金擔保中心是承擔責任和風險的,收費是必然的。
擔保費的收費標準是,對於公積金貸款部分採取擔保中心擔保的需收取擔保費,擔保費為公積金部分貸款金額的3‰,按此標准計算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所以,您用公積金貸款買房,是需要交擔保費的。
資料來源:北京住房公積金網
⑶ 請問用公積金貸款還用繳納「擔保服務費」嗎
先說明一下,收你擔保費用的不是中介公司而是專業做擔保的擔保公司。擔保公司收取擔保費用是合理。
雖然是公積金貸款,但是很多手續還是需要擔保公司去跑。比如:你和賣家簽訂的購房合同,公證書,貸款合同等資料需要先送去公積金貸款銀行做預審,只有預審通過後才能開始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然後,等過戶手續完成,新的房產證下來後,擔保公司要先把資料送到貸款銀行辦理貸款審批,等銀行審批過關後還要去房產局辦理貸款抵押備注,等房產局的手續完成後再到到銀行辦理貸款下款手續,等貸款銀行放款後才會通知你和賣家一起去擔保公司拿房產證和銀行下發的貸款。這中間有很多手續需要擔保公司運用他們的人脈運作,期間只需要你和賣家配合擔保公司去房產局簽字,所以收點擔保費用是合理的。一般擔保公司收取的擔保費用在1500元左右。(公證費和如需要貸款下款加快費用需要另外支付。)
以上流程是我在購房過程中體驗到的,所以體會到擔保公司辦理貸款手續的繁瑣。
⑷ 請問公積金貸款繳納擔保費合理嗎
公積金貸款繳納擔保費不合理。
根據住建部、財政部、人民銀行聯合下發的《關於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
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職工以其所在單位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銀行向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發放的房屋抵押貸款。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照規定儲存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儲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職工離退休時本息余額一次付償,退還給職工本人。
辦理流程:
1、貸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到銀行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如實提供下列資料:
(一)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二)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明(指居民身份證、常住戶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婚姻狀況證明文件;
(三)家庭穩定經濟收入證明及其它對還款能力有影響的債權債務證明;
(四)購買住房的合同、協議等有效證明文件;
(五)用於擔保的抵押物、質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置權人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有關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
(六)公積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擔保人做擔保,並繳納擔保費用,由借款人、貸款人及第三方擔保人共同簽訂三方合同。
(七)公積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2、對資料齊全的借款申請,銀行及時受理審查,並及時報送公積金中心。
3、公積金中心負責審批貸款,並及時將審批結果通知銀行。
4、銀行按公積金中心審批的結果通知申請人辦理貸款手續,由借款人夫妻雙方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及相關的合同或協議,並將借款合同等手續送公積金中心復核,公積金中心核准後即劃撥委貸基金,由受託銀行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發放貸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擔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區的房屋產權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抵押登記手續,抵押合同或協議由夫妻雙方簽字,以有價證券質押的,借款人將有價證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⑸ 公積金貸款擔保費如何收取
公積金貸款擔保方式:
1、保證擔保:公積金貸款保證人、擔保公司為借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2、抵押擔保:公積金貸款借款人可以用本人或第三人擁有房產作為抵押擔保。
3、個人住房公積金擔保:公積金貸款借款人或他人以個人住房公積金為借款人提供連帶責任擔保。保證人的住房公積金余額應當達到貸款額度的80%以上。
4、 質押擔保:公積金貸款借款人用國債、銀行存單等有價證券作質物進行足額擔保。
公積金貸款擔保費計算:
公積金貸款擔保費計算公式:貸款金額*4.5/10000*貸款期限。
例如:借款人貸款40萬,貸款期限為20年,那麼繳納的公積金擔保費為:400000*4.5/10000*20=3600元。
借款人貸款30萬,貸款期限30年,那麼繳納的公積金擔保費為:300000*4.5/10000*30=4050元。
⑹ 公積金貸款為何需要交擔保費
不需要交的,正規公司辦理只要條件符合,就可以在銀行或機構辦理成功。有一些小的中介機構或個人中介可能會以擔保費的方式別外收取費用而已,注意上當。
⑺ 公積金貸款有擔保費嗎
您好,若是深圳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的兩種方式:
1.抵押擔保—借款人以所購買住房作為抵押物
2.質押擔保--借款人或第三人應當提供公積金中心和受託銀行認可的憑證式國債、受託銀行本行本幣定期存單以及其他依法可質押的權利憑證進行擔保。
⑻ 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是不是還要請擔保公司擔保擔保費是怎麼收費的
需要交擔保費用,擔保費用是交給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公積金擔保中心是為購房者承擔責任和風險;市屬收取擔保貸款額*0.5%;國管收取擔保貸款額*0.3%最少收費是300,在公積金管理中心做面簽的時候繳納,另外如果放款的時候是見契稅票放款的話需要額外交納2000元擔保費。
申請公積金貸款條件
1、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者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
3、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
4、貸款申請人在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時,除必須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外,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
5、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辦理組合貸款的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住房貸款的貸款期限必須一致
(8)公積金貸款交擔保和質押費嗎擴展閱讀: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流程
一、提交資料
借款人到本人繳存公積金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所屬管理部申請公積金貸款時,選擇擔保中心提供擔保的,應提交包括擔保申請所需材料在內的全部個貸申請所需材料,包括個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離婚證,購房首付款證明資料,購房合同,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等
二、審核通知單
管理部對借款申請初審通過後,開具《擔保申請審核通知單》,列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將全部個貸資料交與擔保中心
三、審批
擔保中心對擔保申請進行審核,借款人符合擔保條件的,擔保中心開具《擔保申請審批意見書》,借款人委託中介機構代辦公積金貸款的,擔保申請手續由代辦機構負責代理並代收擔保服務費
四、繳費
借款人依據審核通過的《擔保申請審批意見書》繳納擔保服務費。擔保中心開具擔保服務費發票,對審批通過的《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加蓋擔保中心公章
五、材料轉送
審核後的個人貸款申請資料(包括蓋章後的合同),由擔保中心轉送住房公積金管理部;委託中介機構代辦的,由中介機構負責上述資料的傳遞工作
六、簽署合同
住房公積金管理部監督指導借款申請人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上簽字
⑼ 買二手房用公積金貸款需交擔保費嗎
買二手房用公積金貸款不需交擔保費。
貸款條件
1.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者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因為,如果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不正常,時斷時續,說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後容易產生風險。
3.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貸款申請人在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時,除必須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外,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當職工有其他債務纏身時,再給予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就很大,違背了住房公積金安全運作的原則。
5.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辦理組合貸款的,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住房貸款的貸款期限必須一致。
大部分城市分別定製了相關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條件:如:
成都市貸款條件:1、具有當地行政區域內的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證明的職工;2、申請時已連續一年以上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並沒有支取公積金用於支付購房首付款,同時無公積金貸款余額;3、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且首期付款金額不低於所購住房價值的30%;4、有較穩定的職業及經濟收入,具備相應的貸款償還能力,個人信用良好;5、有公積金中心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作為保證人;6、公積金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北京市貸款條件:向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申請人,其住房公積金繳存須滿足以下兩個條件之一:1、借款申請人須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12個月(含)以上,同時足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含)以上,(正常繳存包括按月連續繳存、預繳、補繳住房公積金),且申請貸款時處於繳存狀態。對於經中心審批同意,處於緩繳狀態的單位,其職工在滿足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12個月(含)以上,且足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含)以上的條件下,可以申請貸款。2、借款申請人為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如果您滿足以上條件之一,就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申請條件。購買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請人不受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時限限制。借款申請人只需滿足,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且處於繳存狀態的條件,即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貸款額度
大部分城市都規定了單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額度,比如成都單筆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60萬元;廣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個人最高額度為50萬元,申請人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最高額度為80萬元。
其次,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房款總額的70%;
申請公積金貸款還應滿足月還款/月收入不大於50%(其中:月還款包括已有負債和本次負債每月還款之和)。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為1-30年,並不得長於借款人距法定退休年齡的時間;臨近退休年齡的職工,在考慮其貸款償還能力的基礎上,可適當放寬貸款年限1-3年。
利息計算
(一)人民幣業務的利率換算公式為(註:存貸通用):
1.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
2.月利率(‰)=年利率(%)÷12
(二)銀行可採用積數計息法和逐筆計息法計算利息。
1.積數計息法按實際天數每日累計賬戶余額,以累計積數乘以日利率計算利息。計息公式為:
利息=累計計息積數×日利率,其中累計計息積數=每日余額合計數。
2.逐筆計息法按預先確定的計息公式利息=本金×利率×貸款期限逐筆計算利息,具體有三:
計息期為整年(月)的,計息公式為:
①利息=本金×年(月)數×年(月)利率
計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頭天數的,計息公式為:
②利息=本金×年(月)數×年(月)利率+本金×零頭天數×日利率
同時,銀行可選擇將計息期全部化為實際天數計算利息,即每年為365天(閏年366天),每月為當月公歷實際天數,計息公式為:
③利息=本金×實際天數×日利率
這三個計算公式實質相同,但由於利率換算中一年只作360天,但實際按日利率計算時,一年將作365天計算,得出的結果會稍有偏差。具體採用那一個公式計算,央行賦予了金融機構自主選擇的權利。因此,當事人和金融機構可以就此在合同中約定。
(三)復利:復利即對利息按一定的利率加收利息。按照央行的規定,借款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償還利息的,就要加收復利。
(四)罰息:貸款人未按規定期限歸還銀行貸款,銀行按與當事人簽訂的合同對失約人的處罰利息叫銀行罰息。
(五)貸款逾期違約金:性質與罰息相同,對合同違約方的懲罰措施。
(六)計息方法的制定與備案
全國性商業銀行法人制定的計、結息規則和存貸款業務的計息方法,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備案並告知客戶;區域性商業銀行和城市信用社法人報人民銀行分行、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備案並告知客戶;農村信用社縣聯社法人可根據所在縣農村信用社的實際情況制定計、結息規則和存貸款業務的計息方法,報人民銀行分行、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備案,並由農村信用社法人告知客戶。
(七)參考依據:
1.《人民幣利率管理規定》銀發【1999】77號。
2.《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人民幣貸款利率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2003】251號。
3.《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人民幣存貸款計結息問題的通知》銀發【2005】12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