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在銀行工作信貸部工作的tx,有沒有具體的信貸員績效考核指標
業務員考核標准
為增強銷售部管理執行力度,引進競爭機制,特實行新的考核標准,具體如下:每月對銷售人員進行績效及綜合能力考核。
一、績效考核如下:
給銷售員制定銷售任務,每個銷售員的銷售量為4台(車價不低於8萬元的車型,車價低於5萬元以下的車型月銷售量為5台)。銷售員完成當月銷售任務量後提成正常領取。銷售員的銷售量在6台以上時(含6台)除提成外給予獎勵。超1台車的獎勵50元,2台獎勵100元依次順序。銷售員在完成任務後,其工資基本確保在700元。但須說明的是在所銷售的車型中至少有兩台必須是公司的主要經營品牌如南京菲亞特系列、北京現代系列、上海通用系列、尼桑系列、豐田系列等。
打分標准:
(一) 月銷售量完成率(已完成行利潤額與任務的比值)乘以權數(5)做為銷售量的考核分數。
(二) 正常出勤率(無遲到早退天數與出勤總天數的比值)乘以權數(2)做為出勤考核分數。
(三) 著裝合格率(合格天數與總天數的比值)乘以權數(2)所得分值做為形象考核分數。
(四) 客戶回訪率(回訪的人數與總記錄人數的比值)乘以權數(4)所得的分數。
(五) 如與客戶發生爭吵每次扣2分。
以上幾項總分數即為銷售員每月所得的績效考核分數,合格分數為10分。
二、綜合能力考核如下:
考核項目有:專業知識、工作效率、責任感、協調合作、工作態度、發展潛力、品德言行、成本意識,由此製成銷售人員綜合能力考核表(附表),綜合考核的合格分數為70分
對銷售員的考核以兩個考核分數為准,兩項均合格者本月考核合格。
對待考核不合格者實行以下政策:月末得分最少者降為試用期,如第二月考核分數仍為最低者將予以辭退。在半年內不連續三個月所得分值最低者亦予以辭退。
此外月考核分數最高者應給予一定的獎勵作為優秀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