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做別人擔保人 我買房子貸款的話 有沒有影響
有影響的,如下:
為別人購房做擔保人,是可能對以後的購房及個人徵信等方面產生影響的。
擔保人在借款人不還款時應承擔還款責任,作為擔保人再行借款時,銀行也會查詢被擔保人的信用記錄,被擔保人記錄嚴重不良就會受到影響。
銀行對擔保人的要求一般是必須是本市戶口,經濟基礎較好且收入穩定。作為擔保人在借款人不還款時應承擔還款責任,所以一旦同意為貸款人擔保就等於同意為其承擔償貸風險。一般情況下你作為擔保人借款時,銀行也會查詢被擔保人的信用記錄,被擔保人記錄嚴重不良就會影響到擔保人的徵信。
根據保證方式的不同,我國《擔保法》將保證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
Ⅱ 房屋貸款擔保人有什麼風險
房貸擔保人的風險有:
1、為他人買房做擔保,擔保人存在一-定的風險。銀行會要求擔保人經濟基礎好,具有償還貸款的能力,並且會要求擔保人在借款人無法償還貸款時,承擔還款的責任。因此為他人買房做擔保,存在著幫借款人還款的風險的。如果借款人能夠按時償還本息的話,一般沒有很大的影響。
2、為他人買房做擔保,可以會影響擔保人信用記錄。因為借款人的月供額等,會顯示在擔保人的信用記錄中。如果在擔保期間,借款人逾期還款,那麼會影響到擔保人的信用記錄。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新編金融法小全書(第五版)》
Ⅲ 給別人做房貸擔保,有什麼風險怎麼樣用協議保障自己的權益
1、最直接體現的風險局是借款人無力償還貸款了,銀行會要求你還款;
2、如果出現上述情況,無法用任何協議維護自己的權益,所謂的「反擔保」只是笑話,銀行可不是傻子;
3、想更好的維護自己的權益最穩妥的就是不擔保或建議朋友找擔保公司。當然,這樣就顯得沒有人情味了,咱有困難的時候朋友也不會幫咱們的忙了,決定權在你自己手裡。
4、我就是因為給朋友擔保損失100萬,但是不後悔,在積極的索賠,官司打了三年了。
Ⅳ 別人買房讓我做擔保人,對我以後買房有影響嗎
有影響。
分析解釋:如借款人不還款,擔保人是要負上還款責任的。在應承作為擔保人之前,一定要慎重考慮,原因是當你簽名作錢債擔保,即是對貸款機構作出個人負責清還欠債的承擔。即使擔保人和欠債人的關系有變更,例如丈夫擔保妻子做房屋貸款,終兩人離婚,擔保書也不會受婚姻關系解除的影響,仍然的有效的。
當擔保人一旦簽名作擔保後,便是永久作擔保人,除非借款人獲貸款機構批准取消擔保人資格。房貸擔保人要負全責,在正常情況下,借款人自己還款,擔保人不用操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貸款額及月供款,一般也會顯示在擔保人的信用紀錄內。擔保人自己需要申請任何貸款時,所擔保的債項會被視作是他自己的債項,通常貸款機構會其計算在欠債內,因而有可能影向擔保人的貸款額。
相關法律:
《民法典》第七百條規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有權在其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
《民法典擔保制度解釋》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承擔了擔保責任或者賠償責任的擔保人,有權在其承擔責任的范圍內向債務人追償。
第二款規定,同一債權既有債務人自己提供的物的擔保,又有第三人提供的擔保,承擔了擔保責任或者賠償責任的第三人,可以行使債權人對債務人享有的擔保物權。
同一債務有數個擔保責任人的,承擔擔保責任或賠償責任的擔保人可向其他擔保人追償。
《民法典擔保制度解釋》第十三條規定,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第三人提供擔保,擔保人之間約定相互追償及分擔份額,承擔了擔保責任的擔保人可請求其他擔保人按照約定分擔份額;擔保人之間約定承擔連帶共同擔保,或者約定相互追償但是未約定分擔份額的,各擔保人按照比例分擔向債務人不能追償的部分。
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第三人提供擔保,擔保人之間未對相互追償作出約定且未約定承擔連帶共同擔保,但是各擔保人在同一份合同書上簽字、蓋章或者按指印,承擔了擔保責任的擔保人可以請求其他擔保人按照比例分擔向債務人不能追償部分。
Ⅳ 給別人貸款提供擔保有什麼風險
風險就是:你朋友到時還不了款,你就要承擔還款的責任.
一,現在銀行對個人貸款審查時,重點不是個人是否有穩定足額的收入來源來償還貸款,首先看重的是他提供的抵押是否可行,足額,一般抵押是可行的,不會再要求其他人的擔保措施的,銀行要求你朋友另外提供他人作擔保,也就是對他提供的抵押品並不十分認可,對他的抵押能力(比如提供的房產抵押)不認可,需要另外的擔保.
二,如果你朋友有可行的抵押品而不擔保,那我也臆測兩種可能,一是他的抵押品為其他貸款作了抵押,不能再為該貸款作抵押了,也就是他的銀行負債比較大,那他需要償還貸款是否超過了他的綜合還款能力也就是個問題,二是你朋友本就無意用自己的有價物品為貸款作抵押,那他找你擔保的對機就有待考慮了.
Ⅵ 我的房產證,給別人買房時做擔保,有什麼風險嗎
為他人辦理貸款拿自己的房子抵押,需要房屋所有權人明確: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財產的佔有,將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此時,就存在因債權人行使抵押權,導致房屋所有權人喪失房屋所有權的情況。雖然房屋所有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還款義務,自己房屋被優先受償後可以向債務人追償,但債務人的還款能力卻無從保障,除非在房屋所有權人在為債務人辦理抵押登記前,先行要求債務人提供抵押或者保證(最好是連帶保證),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6)給別人擔保貸款買房風險擴展閱讀: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證
(二)連帶責任保證。
第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九條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Ⅶ 給別人擔保買房會不會影響到自己買房
問題:我一個親戚要貸款買房,要我給他做擔保人。請問,我如果給他做擔保的話是否會影響我以後貸款買房? 徐律師:沒有影響。給人做擔保存在風險,如果對方沒有還款能力時候,你需要承擔責任。 相關知識——擔保的流程是什麼? (一)申請:企業提出貸款擔保申請 (二)考察:考察企業的經營情況、財務情況、抵押資產情況、納稅情況、信用情況、企業主情況,初步確定擔保與否。 (三)溝通:與貸款銀行溝通,進一步掌握銀行提供的企業信息,明確銀行擬貸款的金額和期限。 (四)擔保:與企業鑒定擔保及反擔保協議,資產抵押及登記等法律手續,並與貸款銀行簽定保證合同,正式與銀行、企業確立擔保關系。 (五)放貸:銀行在審查擔保的基礎上向企業發放貸款,同時向企業收取擔保費用。 (六)跟蹤:跟蹤企業的貸款使用情況和企業的運營情況,通過企業季度納稅、用電量、現金流的增長或減少最直接跟蹤考察企業的經營狀況。 (七)提示:企業還貸前一個月,預先提示,以便企業提早作好還貸准備,保證企業資金流的正常運轉。 (八)解除:憑企業的銀行還款單,解除抵押登記,解除與銀行、企業的擔保關系。 (九)記錄:記錄本次擔保的信用情況,分為正常不正常、逾期、壞帳四個檔次,為後續擔保提供信用記錄。 (十)歸檔:將與銀行、企業簽定的各種協議以及還貸後的憑證、解除擔保的憑證等整理歸檔、封存、以備今後查檔。
Ⅷ 朋友貸款買房要我做擔保人,請問能有多大風險
你的朋友貸款買房要做擔保人,如果是一般擔保承擔部分責任,聯合擔保承擔全部責任。
一般需要擔保人的情況:
① 提供不了銀行需要的相關資料;
② 無法提供相應的資產證明;
③ 銀行為了降低貸款風險。
擔保人相關:
① 被擔保人欠款不還,需承擔還款責任;
② 被擔保人逾期還款,或欠款不還後,除承擔還款責任,還同時記錄進入擔保人信用記錄;
③ 在擔保期間申請貸款,銀行會綜合衡量其還款能力,需考慮償還擔保部分,貸款通過幾率較小;
④ 擔保期間,貸款審核通過,但貸款利息會比正常利息上浮10%~20%。
(8)給別人擔保貸款買房風險擴展閱讀:
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
第六,國家機關在接受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提供的貸款的過程中,並經國務院批准後可以作為保證人。其他情況下不允許作為保證人。
因此,在未同意充當擔保人之前,你須了解下列可能發生的後果。
a) 你可能被控告。
要是借貸者違約而欠債,銀行或金融公司就會控告你。
b) 你可能被宣判破產。
如債務超逾RMB30,000,你可能被宣判破產。
c) 多名擔保人並非安全。
不要以為有多名擔保人,你就感到安全。債務不一定由多名擔保人平均承擔。銀行也不須要選擇向較富裕的擔保人追債。貸方有權選擇向所有或其中一名擔保人追債。
d)死亡並不代表免除擔保。
Ⅸ 給別人擔保貸款要承擔什麼風險
給別人擔保貸款需要承擔以下風險:
擔保人可能被控告:
要是借貸者違約而欠債,銀行或金融公司就會控告擔保人。
擔保人可能被宣判破產:
如債務超逾30,000元,擔保人可能被宣判破產。
多名擔保人並非安全:
債務不一定由多名擔保人平均承擔。銀行也不須要選擇向較富裕的擔保人追債。貸方有權選擇向所有或其中一名擔保人追債。
死亡並不代表免除擔保:
如屬聯保而涉及多項擔保,擔保人死後,其遺產仍得用以償還債務。可是,如只是一項聯保,其遺產就無需用以償債。
綜上,一般擔保人需要承擔以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