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借款人貸款挪作他用 銀行該怎麼辦
未按借款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資金,將貸款挪作他用者,一經查實,責令貸款本息限期收回。如果該貸款資金流入股市等國家嚴令禁止等領域,該貸款行客戶經理將受到核查不嚴,資金控制不力處理。
如果是借款人私下挪作他用,未被銀行監管(人行第三方資金監管),無憑無據,貸款發放銀行不作任何處理。
B. 身份證復印件拿給朋友用於貸款擔保用,註明僅限於***銀行貸款用,他途無效。這些註明該寫在復印件的哪
最好用紅色的筆,寫在復印件圖片不影響讀取你個人信息的范圍內。一旦挪作他用或再復印用於其他人在這個銀行貸款用,可以看出來。
C. 借款人以欺騙的方式騙取貸款挪作他用,現在不還款,擔保人承擔什麼責任
當然是擔保責任了,請仔細閱讀當時簽署的《保證合同》並按合同執行即可。一般情況下《保證合同》中有保證人代償的條款,會說明代償的條件、方式和金額成數。
D. 在騙貸行為中,善意擔保人應承擔什麼責任
主合同因違反欺詐而無效,擔保合同一般也無效。(獨立擔保條款除外)
《擔保法》解釋:
第八條主合同無效而導致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無過錯的,擔保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三分之一。
第九條擔保人因無效擔保合同向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債務人追償。
因你在簽訂保證合同時,未審慎檢查。因此,具有一定的過錯。
你應承擔你同事不能清償部分的三分之一。
E. 借款人提供第三方受託支付挪用了貸款,擔保人怎麼辦
要怪只能是你當初不了解借款人嘍。
如你所述,
目前需要督促借款人提早歸還貸款。
可配合貸款人一起要求借款人提前還款。
F. 我用自已的房子為別人作抵押貸款擔保,雙方寫了約定專款專用,否則擔保無效,但沒在擔保合同上寫有效嗎
這個建議你去咨詢專業的法律顧問
G. 貸款用途不符借款人借款挪用給擔保人是否構成詐騙
不構成刑法意義上的詐騙,屬於民事意義上的欺詐。
最終擔保人不會承擔擔保責任。
H. 公司貸款挪作他用構成犯罪嗎
在銀行追究行為人(自然人)法律責任的前提下,非國有企業挪用銀行貸款資金的,按情節輕重分屬挪用資金違法違紀行為、挪用資金罪;國有企事業單位挪用銀行貸款資金的,屬挪用公款罪。行為主體都是自然人。公司法人本身挪用貸款,構成借貸合同項下的違約行為,無需提堂,銀行可照約追索本金及罰息、違約金,欠錢了才需要提堂。
I. 為他人擔保,可是資金被挪作他用,我還負擔保責任嗎
需要負責,擔保人的責任:
依據我國《民法通則》、《物權法》、《擔保法》、《擔保法解釋》,在不同情況下,保證人需要承擔的責任有:民事責任、民事連帶責任、擔保(保證)責任、賠償責任。
《擔保法》第六條 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第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J. 貸款人隱瞞貸款用途,騙取擔保人提供擔保,擔保合同有效嗎
這不屬於法律上擔保合同無效的情況。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