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請問,以個人名義公司擔保的貸款,實則公司使用的資金。如果公司破產,貸款誰還
貸款人是你呀,別的不說,如果公司惡意拖欠了,你的信用記錄就不好了,以後你再也別想從銀行貸款了。連一些貸款公司現在都開始要查徵信了。
㈡ 擔保公司能為個人信用貸款擔保嗎
可以,但是多此一舉,既然是信用貸款,一般不需要提供擔保,不然你還要白白給一筆擔保費。當心他們是合夥詐你的擔保費。
㈢ 我想問一下我個人可以通過擔保公司向銀行申請信譽貸款嗎有個三四萬就可以!
1、這個是可以申請的;
2、其實現在對於借款還是很方便的,比如你只要有信用卡的話,不管哪個行的, 都會有一筆小額貸款供你使用,只要打客服咨詢就可以借出來,或者在app操作如果賬戶里有這個金額的話就可以立馬借出來,也是很方便的;
3、還有現在的支付寶螞蟻借唄、微信的微粒貸、京東的金條,這些也是可以的,都很方便。
㈣ 個人信用不太好,找正規擔保公司擔保可以貸款嗎
現在人民銀行的徵信系統都可以查到個人信用情況,信用不好,貸款不行吧?
㈤ 公司法人給個人擔保貸款,是否會對公司有影響
該種情況下一般是不會對公司造成影響,因為從法律上來講,公司與公司法人是兩個完全獨立的主體,因此不會影響到公司的
㈥ 企業和個人為企業擔保貸款
你這樣問,估計是你「被當法人和股東」了,或者老闆要求你這樣做,哈哈
如果你覺得這家公司和這個老闆值得你這樣做,你可以這樣做
如果你覺得這家公司不值得你這樣付出,那沒必要
一般貸款都會提供抵押物,執行的時候會先執行抵押物,然後追償公司,法人承擔有限責任,不然啷個叫有限責任公司呢,你的徵信報告(也就是你的信用報告)肯定會受到影響,上面會明確地寫明你是該公司的法人及股東,這些徵信會伴隨你幾年,你要慎重!
㈦ 以個人名義幫公司貸款公司做的擔保要是公司還不了,我會怎樣
會以你為第一債務人追究你的責任
㈧ 公司用個人的名義貸款,公司擔保的,以後個人有無限責任嗎
如果公司無法償還債務,實際的債務人必然受到直接性的牽連。因為產生的效應直接是應當債務人還清。但擔保人是公司擔保的話,只要公司運營情況穩定擔保的公司也是需要償還的。也就是說至要公司擔保,在不破產或倒閉的情況下,債務人都是很安全的。
貸款擔保是擔保機構為放款人(金融機構)和借款人(主要是工商企業和自然人)提供的第三方保證。擔保機構保證在借款人沒有按借款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時,負責支付借款人應付而未付的本金和利息。貸款擔保合同在借款人收到所借款項時生效,借款人或擔保人償還本息後失效。
貸款擔保是信用擔保機構的主要業務,其目的主要是為了緩解企業融資難問題,分散銀行放貸、企業融資可能產生的風險,起到保證信用貸款安全、促進企業發展的作用。貸款擔保的主要形式:
1、流動資金貸款擔保。流動資金貸款是為解決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流動資金不足而發放的貸款。這種貸款的特點是貸款期限短(一年以內)、周轉性較強,融資成本較低,是客戶使用最為頻繁的貸款。為流動資金貸款進行的擔保稱為流動資金貸款擔保。
2、固定資產貸款擔保。企業購置機器設備、技術更新改造、購地建房、房地產開發、基本建設投資需要資金,向銀行申請貸款所提供的擔保。
3、銀行票據貼現擔保:是企業(持票人)在商業匯票未到期前,為了取得資金,貼付一定利息將票據權利轉讓給銀行為其提供的擔保。主要有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擔保、商業承兌匯票貼現擔保等。
4、個人消費貸款擔保:是具有穩定的職業和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能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自然人用於購買消費品或用於教育、旅遊等個人消費需求時向銀行提出貸款為其提供的擔保。主要有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擔保、汽車消費貸款擔保、個人住房裝修貸款擔保、大額耐用消費品貸款擔保、個人消費額度貸款擔保。
5、個人經營性貸款擔保:是個體工商戶或個人獨資企業因生產、經營周轉的需要向銀行貸款時為其提供的擔保。
6、下崗人員小額貸款擔保:專為解決由於申請額度小、從銀行獲得貸款有困難的下崗失業人員的資金需求。某些擔保公司運用自有資金委託銀行向其提供小額貸款。小額委託放款需提供足額反擔保。
《合同法》從公平原則出發,賦予了債務人諸多權利:
一、同時履行抗辯權。在雙務合同中,應當同時履行的一方當事人有證據證明另一方當事人在同時履行的時間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履行的,有權保留自己的給付義務,這種保留給付的權利就是同時履行抗辯權。《合同法》第66條規定:
「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後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
二、後履行抗辯權。在雙務合同中,應當先履行的一方當事人未履行或者未按約定履行,到履行期限的對方當事人享有不履行、部分不履行的權利,這種權利就是後履行抗辯權。《合同法》第67條規定:
「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後履行順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的,後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後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要求。」
三、不安抗辯權。不安抗辯權又稱先履行抗辯權,指雙務合同成立後,應當先履行的當事人有證據證明對方不能履行義務,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可能時,在對方沒有履行或者提供擔保之前,有權單方中止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法》第68條規定:
「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三)喪失商業信譽;
(四)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它情形。
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需要說明的是,當事人依照上述規定中止履行義務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對方提供適當擔保時,應當恢復履行。中止履行後,對方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並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四、債權無效抗辯權。《合同法》第52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無效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當事人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應當將因此取得的財產收歸國家所有或者返還集體、第三人。
㈨ 個人找擔保公司向銀行貸款可靠嗎有哪些風險 個人徵信不是很好
個人徵信不好不可能貸出款。找擔保公司 你就多付錢。拿到的實際貸款額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