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貸款銀行呆賬的後果
銀行呆帳做了的後果:
① 呆賬是銀行行為;
② 就是銀行不把這個客戶作為自己的不良資產了,並不意味著不欠銀行錢了;
③ 呆賬後仍需履行還款義務,長期不還款已被記錄為個人徵信不良。
個人徵信不良記錄:
① 保證欠款及時清償,並繳納全部費用;
② 五年後不良記錄可自動清除,屆時可正常辦理貸款業務;
③ 如不還款,銀行在五年後可以追溯一次,追溯增加不記錄期為五年;
④ 如情節惡劣,可追溯至永久保存;
⑤ 徵信不良期間,不可購買火車票、飛機票出行;
⑥ 徵信不良期間,不可貸款、使用信用卡;
⑦ 徵信不良期間,出國出行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Ⅱ 給別人擔保貸款人逾期,會影響我的徵信嗎
會影響!擔保人這個角色法律的規定是這樣的,在主債人無償還能力後,由擔保人進行償還,說白了就是你和主債人共同擔負這筆貸款,所以,會影響!
Ⅲ 銀行貸款貸款人還不上,擔保人將承擔什麼後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六條規定,擔保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
由於債務人遠走他鄉,屬於「住所變更導致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情形」,所以銀行在向法院申請仲裁或者提起訴訟後,法院對其廠房進行強制執行後仍不足償還債務的,擔保人負有償還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九條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條 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享有債務人的抗辯權。債務人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的,保證人仍有權抗辯。
抗辯權是指債權人行使債權時,債務人根據法定事由,對抗債權人行使請求權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Ⅳ 關於銀行擔保貸款的問題,擔保對象的貸款發生呆賬,擔保人什麼時候會被執行連帶責任
主要看你當時簽的擔保書中對擔保責任的規定。如果是無限擔保責任,當借款人無法還款時,則時擔保人全額代償借款本息。如果是有限擔保責任,則根據擔保書中的規定來承擔擔保責任。
Ⅳ 貸款逾期後會影響擔保人的徵信嗎
只要是當前沒有逾期且2年內不得連三累六是沒什麼問題的,最主要的是借貸者本身的資質。
Ⅵ 呆賬貸款後果 成為呆賬貸款會有什麼嚴重後果
呆賬在徵信報告里可是屬於非常嚴重的一種逾期情況,嚴重程度遠非一般逾期可比。只要你的徵信報告出現呆賬這個詞,那就意味著你將徹底與銀行業務絕緣了,像再申請信用卡或者辦理貸款等等,你再怎麼想都是徒然,並且要是不處理的話,那麼這個呆賬就會跟著你一輩子了,有的呆賬即使還清欠款,但是徵信上的記錄還是會保留著。
呆賬是指已過償付期限,經催討尚不能收回,長期處於呆滯狀態,有可能成為壞賬的。呆賬是未能及時進行清賬的結果應收款項,又指因對方不還而收不回來的財務。簡單的說就是長時間沒有還清的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