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擔保期限內起訴,法院沒下傳票又拆訴,現在擔保期限過了,擔保人還成但責任嗎
還應當承擔擔保責任。因為起訴時還在擔保期內,所以擔保責任還存在。
『貳』 公司擔保代償,是否有訴訟時效
有訴訟時效。根據《擔保法解釋》第42條的規定,擔保人對債務人行使追償權的訴訟時效,自保證人向債權人承擔責任之日起2年內。
『叄』 擔保人被起訴兩年內沒還錢還有責任嗎
擔保人一被起訴,就開始適當訴訟時效規定,不受擔保期間約束了。被起訴兩年內沒還錢,當然還存在擔保代償責任。
『肆』 銀行貸款的擔保人擔保限期是多久哪部法律規定具體時間的
擔保人的法律責任有時間期限的,依據《擔保法》第二十五條: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依據《擔保法解釋》第三十一條規定:保證期間不因任何事由發生中斷、中止、延長的法律後果。
綜上所述,不論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保證,其保證期間確定規則是一樣的:
一、有約定的,從約定的;
二、無約定的,為主債務履行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另外,一般保證中在保證期間內債權人未對債務人起訴的,一般保證人免責。
而在連帶保證中,債權人保證期間內未要求保證人承擔責任的則保證人免責。所以銀行在約定給付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未要求債務人或者保證人承擔責任的,則保證人免除了保證責任。
『伍』 擔保人分幾次代償向反擔保人追償期限如何起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 第十二條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已經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或者要求承擔連帶責任的其他保證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您如果已經代償還債務,可分三種情況尋求司法救濟: 1、民事判決確定各連帶責任人應當承擔份額的,部分責任人代償債務後,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請求行使追償權,原審人民法院應當裁定其他連帶責任人償還,該裁定不允許上訴,但可復議一次; 2、民事判決沒有確定各連帶責任人應當承擔份額的,部分責任人代償債務後向其它連帶責任人行使追償權的,應當向人民法院另行起訴; 3、在民事判決作出之前,部分連帶責任人已經向權利人履行了所有連帶責任人的義務,且之後作出的民事判決已經明確了代償債務的責任人向其他連帶責任人追償的數額時,代償債務的責任人可直接以該民事判決書為執行依據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陸』 擔保人替債務人還款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的期限法律有規定嗎
保證人對債務人行使追償權的訴訟時效,應適用於民事訴訟的訴訟時效的一般規定,自人民法院對主債權的判決生效之日起開始計算,一般兩年內須提起訴訟。
《民法通則》
第一百三十五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條 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
1、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2、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第一百三十七條 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第一百三十八條 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自願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第一百三十九條 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第一百四十條 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第一百四十一條 法律對訴訟時效另有規定的,依照法律規定。
『柒』 貸款逾期多少天可要求擔保人代償
一逾期即發生擔保責任,但只有連帶擔保才可立即發起代償要求,如果是一般擔保則要先追索借款人,確無能力償還時,才可要求擔保人代償。
『捌』 銀行貸款代償起訴
以七個公司為共同被告,要求承擔倆帶責任。需出具擔保合同及代償證明。
擔保代償是指:
(1)被擔保人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由擔保人代其履行義務的一種行為。
(2)擔保人代償後取得對被擔保人的求償權,取得對相應反擔保抵質押物的處置權。這也稱之為代償賠付。
3,擔保代償一般分兩個步驟,
第一步是確認貸款銀行索賠的有效性;第二步是實施擔保代償。
『玖』 貸款擔保人承擔的責任有期限嗎
你好,擔保人是有擔保期限的,首先根據你們的約定,沒有明確約定擔保方式,則視為連帶保證;其次,你們沒有約定擔保期限,則保證期間為6個月;最後,如果對方在保證期間內沒有向保證人主張過保證責任,則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如果在保證期間內,債權人向保證人主張過保證責任,則開始計算訴訟時效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