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房產在銀行已辦理抵押,後被他人保全,在抵押期限內銀行可否繼續貸款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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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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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財產保全是不是判決生效後做抵押的
財產保全,一般是防止對方在訴訟期間轉移財產而對對方的財產實施的扣押,凍結,對方不能在訴訟期間轉移財產,在判決生效後,當對方不履行判決書的內容時,你申請執行時,法院執行部門可就該部分保全的財產進行執行~~至於如何執行看你保全的是他的什麼財產,銀行存款的話,就直接劃撥,固定資產的話,或拍賣或變賣,從所得價款中給付你若判的數額,剩餘部分返還對方。
③ 被法院申請財產保全的房產,可以再去抵押貸款嗎
被法院申請財產保全的房產,不可以再去抵押貸款。
④ 申請財產保全前已抵押貸款的房產屬於被凍結范圍嗎
已經辦理了抵押給銀行的房屋,未經銀行同意,申請人是不能辦理財產保全的。
如果你們還了銀行欠款,法院可以立即進行財產保全。
你們可以向法院說明抵押情況,這樣,該房屋現在法院暫時就不能進行財產保全了。
建議你們委託律師代為辦理。
⑤ 我想保全欠債人的房子,但他的房子在銀行抵押貸款,我還能保全嗎保全了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嗎
可以申請保全,可以申請執行,有權在財產執行完畢前,申請參與分配。
最高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157條規定;「人民法院對扺押物、質押物、留置物可以採取財產保全措施,但不影晌扺押人、質押人、留置人的優先受償權。」
第五百零八條規定,被執行人為公民或者其他組織,在執行程序開始後,被執行人的其他已經取得執行依據的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的財產不能清償所有債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參與分配。
最高院在有關執行問題若干規定第40條也規定:「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權、質押權或留置權的財產,可以採取查封、扣押措施。財產拍賣、變賣後所得價款,應當在抵押權人、質押權人或留置權人優先受償後,其餘額部分用於清償申請執行人的債權。」
(5)財產保全期間能否抵押貸款擴展閱讀:
案例:財產保全申請人能否優先執行受償
張某因資金周轉困難,向周某、楊某、劉某分別借款30萬元。借款到期後,張某生意失敗,無錢歸還三人借款及利息。周某、楊某、劉某先後到法院起訴,請求判令償還借款。在起訴前,周某了解到李某有價值約50萬元房產一處,於是申請財產保全,法院也將李某的房產查封。
判決生效後,周某、楊某、劉某均向法院申請執行。周某以其申請了財產保全為由,主張對查封房產優先受償。法院認為本案中,周某不能優先受償。
享有優先受償權須有法律明確規定,而與是否財產保全無直接關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五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對抵押物、質押物、留置物可以採取財產保全措施,但不影響抵押權人、質權人、留置權人的優先受償權。
該條文規定財產保全與抵押權等競合時的處理原則,也進一步說明申請財產保全並不會在執行程序中取得優先受償的效果。反向可推出,如果財產保全對申請人創設了優先受償權,那麼在執行程序中將會存在多個優先受償權,必然造成權利沖突無法執行。
⑥ 房產已經在銀行抵押貸款,還可以做訴訟保全嗎
1、民事訴訟財產保全措施是分為訴前、訴中和執行保全的,不同階段的保全措施,期限和終止是不同的。
2、對於訴前和訴送中的財產保全,一般是沒有期限的,其效力一直維持到生效的法律文書執行是為止,在訴訟過程中,如果需要終止的,需要做出裁定的人民法院或者上級法院決定解除,除此之外,不存在終止的情況。
3、對於執行中採取的保全措施,以及訴前和訴送中的財產保全到了執行階段,保全措施就有期限了。對於銀行存款和其他資金不得超過6個月,動產不得超過1年,不動產不得超過2年。申請延長期限的,延長的期限不得超過規定期限的二分之一。根據上述規定,房產及車輛的保全期最長是2年。
4、根據以上規定,如果房產及車輛在訴訟中保全的,是沒有期限的,一直到訴訟結束,除非法院主動解除保全,這種情況一般是在被申請人提供擔保後,法院就會解除保全措施的,如果沒有提供擔保,法院一般不會解除保全。在達成調解書後,財產保全措施仍然是有效的,如果對方不執行的話,可以直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在開始執行後,保全措施才失去效力。
⑦ 法院進行財產保全的不動產能否再行抵押貸款
被法院進行財產保全的不動產不能再行抵押貸款。
⑧ 被保全後的房產還能進行抵押嗎
被保全後的房產抵押,需要徵得債權人的同意,提供擔保後解除保全才能抵押。既然法院判決了,和原告協商用房產折價或拍賣後清償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條在執行中,雙方當事人自行和解達成協議的,執行員應當將協議內容記入筆錄,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
申請執行人因受欺詐、脅迫與被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或者當事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恢復對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第二百三十一條在執行中,被執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擔保,並經申請執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暫緩執行及暫緩執行的期限。被執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權執行被執行人的擔保財產或者擔保人的財產。
⑨ 由於離婚官司 房子被保全了 還能抵押貸款嗎
由於離婚官司房子被保全了還能抵押貸款嗎我就在這事不能抵押貸款的了因為已經被保全了是沒有。價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