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內蒙古職工買房用公積金貸款的流程是什麼
一、貸款條件
1.借款申請人在我中心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
2.借款申請人、配偶及直系親屬在自治區內購買普通自住住房;
3.借款申請人自簽訂網簽備案《商品房買賣合同》或首付款繳交之日起,至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之日止,高層住宅不超過四年、多層住宅不超過三年、購買二手房為辦理過戶手續二年內、商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原商貸正常還款一年以上;
4.借款申請人房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房屋總價款的20%;
5.借款申請人及其配偶在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及人民銀行徵信系統中無不良信用記錄、無未還清公積金貸款、且沒有為他人做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
二、辦理流程:
咨詢領表→貸款受理→簽訂合同→貸款審批→發放貸款→按月還款
以上內容來自於內蒙古自治區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網站。(1)
引用資料
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服務指南.
⑵ 內蒙古:辦理公積金貸款需要哪些手續求解答
內蒙古區辦理公積金貸款需要的手續包括:
1、《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擔保貸款申請審批書》一式兩份;開發商的預售證的復印件加蓋公章。
2、借款申請人及其配偶身份證、本市戶口簿、結(離)婚證或單身證明;
3、購房文件: (1)購買單位住房的,提交由單位出具的註明所購房屋位置、樓層、面積、單價、總價的購房協議或證明和首付款發票及開發商的預售證的復印件加蓋公章。 (2)購買商品房的,提交購房合同和首付款收據或發票。 (3)購買二手房的,提交買賣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契約》、過戶後的房產證及繳納相關稅費的票據。
4、擔保材料: (1)選擇抵押擔保方式的,向中心提交抵押物清單、抵押人身份證、本市戶口簿及相關材料。 (2)選擇自然人保證擔保方式的,向中心提交保證人身份證、本市戶口簿。 (3)選擇住房置業擔保方式的,向住房置業擔保公司提交相關材料。 以上材料借款申請人須提供原件和一式兩份復印件,中心核驗原件,留存復印件。(以上是本文的全部內容)
⑶ 內蒙古公積金貸款擔保人的條件
公積金貸款擔保條件全國統一
以自然人做住房公積金擔保人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 具有本地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對穩定;
3、 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且其帳戶內有1年以上繳存額;
4、無公積金貸款余額及其它不良債務;
5、 在借款人未全部償還貸款本息期間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或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6、 住房公積金擔保人年齡加擔保貸款期限不得超過法定的退休年齡。
自然人住房公積金擔保人應提供擔保人身份證件、戶口簿,收入證明及住房公積金帳號,並與受託銀行簽訂保證合同。
⑷ 為什麼內蒙公積金貸款需要抵押有房本的房產,如果有房產誰還在買房,交著公積金確不能貸出款來,很無奈
各地都是這樣,
⑸ 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公積金貸款的條件跪求
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資料
商品房住房公積金貸款需提供的材料
(1)借款人及參貸人(共同還款人、擔保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和共同還款承諾書;
(2)婚姻狀況證明(已婚的提供結婚證復印件,其他情況由所在單位或派出所出具證明);
(3)合法的商品房購房合同或協議;
(4)借款人及參貸人所在單位提供的個人資信證明;
(5)借款人已交付不低於30%購房款的有效憑據;
(6)用於擔保的抵押物、質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置權人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有關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
(7)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期房樓盤,必須是由開發商與受委託銀行簽訂按揭協議的樓盤,借款人可通過按揭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5)內蒙公積金貸款抵押擴展閱讀:
貸款流程
(一)借款申請人咨詢
借款申請人至貸款經辦部門或致電貸款經辦部門進行住房公積金貸款咨詢,准備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材料。
(二)借款申請人至貸款經辦部門辦理初審及相關評估
1.借款申請人持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所需材料至貸款經辦部門進行公積金貸款初審。
2.按照規定需要對借款申請人進行個人信用評估的,借款申請人需在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的監督下在信用評估《授權書》上簽字。
3.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列印相關單據,並告知借款申請人如何辦理下一步手續。
4.按規定需要對借款申請人所購房屋進行評估的,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同時向借款申請人開具《抵押物評估通知單》,借款申請人或委託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評估機構申請抵押物評估。
(三)借款申請人等待電話通知
1.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依據借款申請人提供的貸款所需材料及有關機構的評估結果進行復審,對於需要與借款申請人進行電話溝通的,工作人員將通過借款申請人提供的聯系方式與借款申請人進行電話核實、確認。
2.對於借款申請人選擇的擔保方式為擔保中心擔保的,在擔保審核通過後,擔保中心工作人員將通知借款申請人辦理貸款相關合同簽字手續的時間、需要攜帶的資料及所需交納的擔保服務費;
對於借款申請人選擇的擔保方式為非擔保中心擔保的,根據不同擔保方式辦理完畢相關手續後,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將通知借款申請人辦理貸款相關合同簽字手續的時間及所需材料。
(四)借款申請人在相關合同上簽字
1.借款申請人根據電話通知的面簽時間,持住房公積金貸款面簽所需材料到貸款經辦部門辦理簽字手續,對於需要繳納評估費及擔保費的借款申請人需先到指定櫃台繳納費用並領取發票。
2.借款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抵押人、出質人在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的指導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關合同單據的簽字手續。
(五)銀行放款
借款申請人等待銀行放款後到銀行領取借款人相關合同單據。
(六)按月還款
借款申請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月進行貸款的償還。
⑹ 內蒙古公積金貸款多久可以批下來
申請公積金貸款,在資料齊全的情況下,貸款審批下來需要10-20個工作日左右。申請住房公貸款應具備的條件:1.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滿一年,且按月足額連續繳交住房公積金滿半年以上;2.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3.有合法的購買(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合同、協議以及有關部門批準的證明文件;4.購買住房的,應已支付了不低於規定比例的首期購房款;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夠支付不低於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費用的規定比例的首期付款或自籌資金;5.能提供管理中心認可的保證條件。目前中心認可的保證方式有用已取得產權的房屋作為貸款抵押物、由擔保公司或房產公司用貸款所購房作為貸款抵押物並同時提供連帶或階段性保證擔保、住房公積金聯保;6.申請公積金貸款需要滿足的其他條件。申請住房公積金所應提交的資料:1.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2.申請人戶口本(首頁、本人頁、變更頁)復印件;3.購房首付款發票復印件;4.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及復印件;5.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6.借款申請表原件。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步驟:1.申請人攜資料到管理中心咨詢、申請、填寫申請表;2.中心審批後向申請人發放委託通知書;3.申請人領取通知書後攜帶所有原件到銀行簽訂合同等、同時在公證處公證手續;4.申請人持簽定好的合同資料等到房屋出賣人處蓋章;5.申請人持保證後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到房地產管理處抵押登記;6.申請人持登記後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和公證書到住房公積金服務大廳領取劃款通知書,最後持劃款通知書到銀行劃款手續。
⑺ 內蒙古住房公積金貸款流程有哪些
程序和條件如下: 住房公積金是發放職工住房抵押貸款的資金來源,凡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以上連續繳存無欠繳的職工,在購買已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立項准予發放「個貸」的住房時,可以申請政策性住房貸款。
⑻ 為什麼內蒙古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能用
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戶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戶口遷出所在的盟、設區的市或者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戶內的存儲余額。第二十五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按規定向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應當受理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予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