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買房時妻子當擔保人是什麼回事
( 建議加上個人共有人的名字,一般影響家庭關系,也會給一方家庭造成心理負擔,盡而產生矛盾,盡量爭取)萬一以後會遇到無法按時還款、感情不和鬧矛盾分居等情況自己還可以享有房屋一半的權利。擔保人一般是連帶責任,俗話就是當你丈夫無法歸還銀行的欠款後,銀行可以向您要錢或則對抵押貸款的房屋變現,直到還清為止。
夫妻之間有什麼可以商量,如果你認為你丈夫有能力歸還銀行欠款,就算還不了了,銀行一般也是賣房。(擔保人的設立只是為了後期追償的風險防範措施,對於家庭只有銀行負債沒有其他很大的負債----「其他不超過一般地區一般家庭10-20萬」的情況下,擔保人其實風險不是很大)
綜合意見,能加上共有人最好,加不上為了家庭和睦,大家就互諒互讓,擔保人也就只是形式。
2. 請問我買房貸款30萬,已婚,我或者我老公還可以給直系親屬貸款做擔保人嗎數目是12萬。
問:請問我買房貸款30萬,已婚,我或者我老公還可以給直系親屬貸款做擔保人嗎?數目是12萬。
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您解答
貸款買房需要提供的書面材料包括:
1、本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證明(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有效居住證明),個體經營者要提供營業執照(驗原件、留復印件);
2、借款人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或單身證明);
3、外地、外籍或單身,要由有本地戶口的人做擔保;
4、借款人及配偶收入和財產證明;
5、購房合同和首付款收據;
6、財產共有人抵押承諾書;
7、銀行住房按揭貸款申請審批表。
3. 按揭買房時夫妻另一方能做自己的擔保人嗎
按揭買房時夫妻另一方不能做自己的擔保人,只能找第三方。
4. 妻子能給丈夫做銀行貸款擔保人嗎
哪些人不能成為貸款擔保人
1、夫妻雙方不能為他人擔保;
2、貸款地以外戶籍的人士不能為他人擔保;
3、自己生活無法自擬,無收入來源者,不具備替他人還本付息能力的人不能為別人擔保;
4、離休人員不成為擔保人;
5、其他原因審核不通過的。
5. 她老公名下有擔保老婆會影響購房貸款嗎
老公名下有擔保很正常,但只要沒有被起訴,或者沒列入黑名單,都不影響老婆購房貸款的。
6. 妻子能給丈夫做銀行貸款擔保人嗎
可以作為擔保人。
擔保人在法律上指保證人。我國《擔保法》規定,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為擔保方式。根據《擔保法》規定,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向銀行借款,自己是債務人,要求妻子為該債務提供擔保,妻子是保證人。夫妻關系的身份不影響妻子作為保證人。
《擔保法》第7條規定:「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第8條、第9條分別規定:「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但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
所以,只要是具備獨立民事行為能力和清償能力的公民在法律上均允許作為保證人。
配偶一方以保證人身份簽字,該借款是夫妻共同債務。
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夫妻債務司法解釋》)第1條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因此,共同簽字或者事後追認僅是該條款列出的能夠認定是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兩種具體形式,現實情形紛繁復雜,法條不可能在有限的篇幅內窮盡列舉,譬如還有委託簽字、授意借款等形式,都可以認定為具有共同借款意思。
如果配偶在另一方出具的借條上簽字,但並沒有以「見證人」、「在場人」、「證明人」等身份作出明確排斥共同負擔的表意,相反其明確以「保證人」身份簽字的行為,既表示其知曉借款事宜,又表達了其在一定條件下具有共同承擔的意思表示。因此認定是夫妻共同債務。
7. 丈夫是別人的貸款擔保人,妻子貸款買房有影響嗎
那要看你是做哪種擔保人了,是共同還款人還是緊急聯系人,後一種沒什麼問題,前一種責任重大,對貸款好象影響不大,對自身可能風險大一些吧.
8. 妻子貸款丈夫簽字,丈夫是不是屬於擔保人
你和妻子是共同貸款人,不屬於擔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