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貸款人逃跑後貸款擔保人需要承擔哪些責任
1、你與擔保人是否寫明是一般擔保?如果不寫明就要負連帶責任;2、擔保人只對擔保的數額負責,不對被擔保人的其他債務負責;3、如果借款人、擔保人無力償還,只能暫時中止執行,等有能力時再恢復執行。
縱橫法律網 高明律師
『貳』 銀行借款人跑了,兩個擔保人各負什麼責任
債務人失蹤,擔保人有什麼責任。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保證的方式分為一般保證與連帶責任保證。一般保證是指保證人僅對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承擔補充責任的保證。連帶責任保證是指保證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與債務人負連帶責任的保證。
一般銀行貸款中,擔保人是連帶責任保證,也就是說兩個擔保人承擔還款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八條規定,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擔保法》第六條規定: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通俗而言,作為擔保人,無論是口頭上還是書面上的擔保,都必須承受一定的風險,這種風險即為,一旦被擔保人違反此前的承諾,給接受擔保的一方造成物質或精神上損失的,此時擔保人就必須承擔由此造成的後果和責任。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叄』 替別人貸款,貸款人逃跑,責任如何分擔
先糾正你的一些概念:
1、貸款人,指放貸人,就是銀行、信用社。
2、借款人,指向銀行申請借款的人,你的情況就是你了。
3、用款人,指你說的「貸款受益的那個人」。
4、你說「在擔保人簽名上面寫的是另外一個人的名字」,這個人就是借款的保證人。
5、你提到的「貸記卡」應該是貸款卡——是人民銀行要求借款人向銀行借款記載的一種記錄卡,目前個人借款基本上取消了。「貸記卡」一般是指銀行的信用卡,目前信用社應該不具有這樣的資質發行信用卡吧!
你所說的情況,對你是較不利的。
從法律角度來看,你是借款人,他是保證人。假設你的借款不能按時償還,信用社首先是向你追索,如果沒有抵押物也可以同時向他追索,實務中一般是誰有錢有物就先向誰起訴,並查封其財產。
如果單從法律角度來看,假設他作為保證人替還了借款,他是有權利向你追索其損失。在事實上,貸款的資金是他使用,這個是要證據材料來證明的。
至於你說的責任分擔問題,信用社是不管的,實際上是你與他的事情,你二人有約定嗎?有證據嗎?不好說清楚。
建議:
一是你關鍵要找出這借款資金是他使用的證明材料。
二是要找到他。
三是要查清他家庭的財產,如果發現有他家庭的物業,可要求信用社先做訴訟保全進行查封,確保他的財產不被轉移了。
四是最好找個律師咨詢,讓他們給你專業的意見。
『肆』 如果借款人逃跑了,擔保人需要負全部責任嗎
在符合法律規定的利息范圍內承擔償還責任。
擔保是替別人承擔責任,當你承擔起擔保的責任時,你的責任與借款人的責任是一樣的。有些人在生活中幫人做擔保,並沒有意識到其背後的意義,只是以一種隨意的態度認為是幫朋友一個忙,以為還款肯定是由借款人來承擔的。
這種想法就是錯誤的。當借款人無力償還債務的時候,擔保人是一定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的。至於當時借到的錢擔保人並沒有拿,這在法律上是沒有意義的。
(4)貸款人跑了抵押人受什麼責任擴展閱讀:
《擔保法》
第十九條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一條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三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伍』 作為擔保人 ,貸款人跑了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擔保人的義務就是在債務人無能力履行或者逃避履行時承擔還款責任。
就本案來說,貸款人跑了,相應的,擔保人要承擔償還債務的責任。不過,擔保人承擔了還款責任後,可以依法向貸款人追償所代為償還的債務。如果貸款人拒不履行,可以到法院起訴,並申請強制執行。
『陸』 貸款人跑了,擔保人要承擔什麼樣的責任
如果你作為貸款擔保人當初簽訂了單獨的擔保合同,約定了該擔保行為的性質為「一般性保證」則在貸款人跑了的時候,擔保人有協助銀行向貸款人追款的義務,如果沒有這樣的約定,按擔保法的規定就屬於連帶擔保性質,在貸款人不能按時還款的情況下,擔保人承擔貸款的連帶責任,在銀行將貸款人的財產房屋拍賣得款不足於償還銀行貸款的情況下,擔保人代其還款,但是擔保人具有在找到貸款人以後向貸款人追償的權利
『柒』 貸款人跑了 擔保人應負什麼責任
擔保人要承擔付款義務,你可以以擔保人為被告,直接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即向你還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十二條:
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
第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第二十一條: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七條:
保證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條規定就連續發生的債權作保證,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人可以隨時書面通知債權人終止保證合同,但保證人對於通知到債權人前所發生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八條:
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第三十一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捌』 借款人跑了,擔保人是不是有責任償還
借款人跑了不履行償還義務的,擔保人要依照擔保合同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如果是連帶擔保的,借款到期之後,出借人可以選擇要求借款人、連帶擔保人承擔還款責任。
如果約定一般擔保的,在借款人不能履行還款義務時,出借人就可以要求一般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擔保法》
第十六條保證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證;
(二)連帶責任保證。
第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第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九條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