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判決書中未確認抵押效力的抵押物能否執行
嗯 不得行
但是如果抵押物是借款人的,也可以申請拍賣 但是不是一處置抵押物的名義,如果有人來爭這個抵押物的錢的話,你必須另案起訴確認抵押權 才能優先受償
供參考
❷ 2015民間借貸合同無效怎麼認定
您好,
1、從簽訂合同的主體看,無行為能力人簽訂的民間借貸合同是無效合同。
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辯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無行為能力人,他們的民事活動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辯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行為能力人,這些人只能從事與他們年齡、智力、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活動,超出這個范圍從事民事活動須徵得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認可,否則屬於無效的合同,不能發生法律效力。
2、從合同的形成過程看,以下合同為無效合同。
(1)代理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民間借貸合同。
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義同自己簽訂的民間借貸合同;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義同自己代理的其他人簽訂的民間借貸合同;代理人與對方通謀簽訂的損害被代理人利益的民間借貸合同。
(2)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簽訂的民間借貸合同。
因為這些合同違背了作為有效合同須具備的行為人意思表示真實的條件。
(3)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而形成的借貸合同。
3、從合同本身內容上看,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民間借貸合同,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為無效合同。
❸ 一座東北小縣城5.8億「驚天騙貸」案是怎麼回事
一座東北小縣城5.8億「驚天騙貸」案是東北小縣城梨樹縣的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以下簡稱「農聯社」)牽涉的一樁巨額騙貸案,讓這個東北小城的多家單位和眾多個人捲入其中。這起案件中,梨樹農聯社損失異常慘重。該社共放貸121筆合計5.85億元,案發時只收回了不到10%的貸款。
近日,隨著多份裁判文書的公開,這起驚天大案的輪廓被逐漸還原,其背後的秘密也被公之於眾。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了韓某等人騙取貸款罪的二審刑事判決書。
判決書顯示,2015年8月,由韓某實際控制的吉林省榮樺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榮樺公司」)提供擔保,榮樺公司副總范某莉具體負責,指派業務經理編造虛假貸款申請書、建築工程承包合同、虛開自有資金證明等,編造借款人同12家房地產公司簽訂工程承包合同,以貸款用於購買原材料及支付工人開資為理由,利用多名自然人頂名貸款,向梨樹農聯社申請貸款。
值得注意的是,此時榮樺公司已欠梨樹農信社保證金賬戶1461萬元,外欠債務5500萬元。
然而這些貸款辦理得相當順利。判決書顯示,從2015年9月4日至2016年1月18日,榮樺公司騙取貸款115筆,金額為5.59億元;2016年8月11日,騙取貸款6筆,金額為2650萬元,這6筆貸款用於償還此前部分騙貸資金。
綜上所述,以上121筆貸款總金額高達5.85億元,後只歸還了4270萬元,有高達5.42億元貸款資金逾期至今未還。
2019年3月28日,榮樺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蝻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韓某、范某莉被公安機關傳喚到案。
(3)貸款虛假抵押物中國裁判文書擴展閱讀
農聯社放貸大開綠燈
判決書顯示,上述121筆貸款中,其中為某集團22名員工提供反擔保抵押物的單位長春某傢具有限公司是韓某購買用於貸款的空殼公司,沒有經營場地和具體業務,其同某地產簽訂的購房合同和交款收據是虛假的,提供的抵押物已抵押給吉林銀行。韓某提供的其他反擔保抵押物也系重復抵押。
裁判文書顯示,梨樹農聯社三農部經理萬某按聯社理事長杜某偉的指令,部署下屬6家信用社辦理以上121筆貸款,這6家信用社主任在明知借款人不具備貸款條件,貸款檔案有虛假的情況下,指派信貸員到榮樺公司同范某莉對接,配合榮樺公司辦理了以上貸款。
一馬平川,5.85億元的貸款就這么放了出去。
裁判文書顯示,梨樹農聯社如此「大開綠燈」,背後實則有一個隱藏更深的目的。而為了這個目的,梨樹農聯社鋌而走險,最終「偷雞不成蝕把米」,多名班子成員身陷囹圄。
❹ 虛假材料但有足額抵押是否構成騙取貸款罪
虛構購房合同辦理公積金貸款不一定構成騙取貸款罪,符合下列四種情形的騙取貸款行為才會被立案偵查、提起公訴和定罪:一、凡以欺騙手段取得貸款等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二是以欺騙手段取得貸款等給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三是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准,但多次以欺騙手段取得貸款的,四是其他給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有上述「四種情形」中有一種的,應予立案追訴,否則不會立案,但銀行可能會要求提前還本金和利息,終止貸款業務,並列入個人信譽不良記錄。
相關規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於2010年5月出台的《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下稱《規定(二)》)第二十七條規定,凡以欺騙手段取得貸款等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或者以欺騙手段取得貸款等給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或者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准,但多次以欺騙手段取得貸款的,以及其他給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情形(以上簡稱「四種情形」),應予立案追訴。在此之前,公安部經偵局已率先於2009年作出了《關於騙取貸款罪和違法發放貸款罪立案追訴標准問題的批復》,其基本精神與上述規定也是一致的。不過應注意該解釋的溯及力問題。關於刑事司法解釋的時間效力,「兩高」《關於適用刑事司法解釋時間效力問題的規定》確立的是「無舊從新,有舊從舊兼從輕」的做法,且規定對於在司法解釋施行前已辦結的案件如果無錯誤就不再變動。
❺ 商業銀行為什麼會被騙9300萬貸款
商業銀行15次被騙9300萬貸款是因為有銀行內部人員共謀。近日,據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的一則刑事判決書顯示,一高中文化男子夥同「內鬼」15次從銀行騙取貸款9300萬元,案發後,尚有本金8772.35萬元未歸還。其中,非法佔有使用銀行貸款資金1230萬元。
經審理查明,2012年底至2013年底,被告人朱皓與**利(另案處理)、曾溢(另案處理)、毛某2(另案處理)、鄒仲宇(在逃)、謝某2等人為騙取涼山州商業銀行(以下簡稱州商行)的貸款;
與四川省欣融融資性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欣融擔保公司)、四川綿陽市興陽融資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興陽擔保公司)、西昌匯源融資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匯源擔保公司),及銀行工作人員毛某2等人共謀後,採用無實際經營場所和具體經營業務的貸款主體,由朱皓偽造相關貸款資料,共騙得州商行貸款9300萬元。
(5)貸款虛假抵押物中國裁判文書擴展閱讀
銀行內部人員的判決結果
據刑事判決書顯示,根據毛某簡歷,毛某2於2008年5月進入州商行工作,先後任州商行西昌支行行長,州商行小企業信貸中心主任,州商行風險管理部主管,2017年5月免去風險管理部主管職務。
毛某證言:我幫助**利在州商行辦理的貸款,貸款主體都不是**利本人,貸款資料基本上都是偽造的,貸款也沒有按照貸款資料上的用途使用。**利在州商行小企業信貸中心貸款只要有擔保公司擔保就沒有問題。**利貸款都事先找我說好,如我沒有異議,**利就去找貸款主體,偽造貸款資料交銀行客戶經理,客戶經理按流程逐級上報,我主持審貸會通過後就放款給**利。
2013年4月23日以消息樹經營部為貸款主體貸款490萬元,貸款主體是為了貸款去注冊的,貸款用途是編造的,是朱皓偽造好所有貸款資料後,通過興陽擔保公司擔保向州商行小企業信貸中心貸款490萬元。
涼山州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朱皓夥同他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偽造虛假的貸款理由、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及證明文件,騙取銀行貸款,其行為已構成貸款詐騙罪,且數額特別巨大。
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朱皓犯貸款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與前罪犯信用卡詐騙罪所判處的刑罰實行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二萬元。責令被告人朱皓對貸款詐騙自己使用的金額1224.68萬元(已扣除其退還的本金5.32萬元)以及夥同他人貸款詐騙的金額,予以退賠給涼山州商業銀行。
❻ 借款人沒有按照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抵押合同有效嗎,中國裁判文書網
當然有效,抵押合同是對債權的擔保,借款人是否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不影響債權的存在,反而可以再追究借款人的違約責任。
❼ 提供虛假材料騙銀行貸款,要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涉嫌構成貸款詐騙罪,根據詐騙數額定罪處罰。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條【貸款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7)貸款虛假抵押物中國裁判文書擴展閱讀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於2000年9月20日至22日在湖南省長沙市召開了全國法院審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談會形成的《全國法院審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的精神,在司法實踐中,對於行為人通過詐騙的方法非法獲取資金,造成數額較大資金不能歸還,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
(1)明知沒有歸還能力而大量騙取資金的;
(2)非法獲取資金後逃跑的;
(3)肆意揮霍騙取資金的;
(4)使用騙取的資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5)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以逃避返還資金的;
(6)隱匿、銷毀賬目,或者搞假破產、假倒閉,以逃避返還資金的;
(7)其他非法佔有資金、拒不返還的行為。但是,在處理具體案件的時候,對於有證據證明行為人不具有非法佔有目的的,不能單純以財產不能歸還就按金融詐騙罪處罰。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規定,個人進行貸款詐騙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進行貸款詐騙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個人進行貸款詐騙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
參考資料來源:文縣公安局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❽ 民間借貸中貸款人私自賣掉抵押物獲取款項是否構成詐騙
如果貸款人在賣掉抵押物時,未告知買受人該抵押物歸屬的,涉嫌詐騙買受人,可構成詐騙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條【貸款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8)貸款虛假抵押物中國裁判文書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於2000年9月20日至22日在湖南省長沙市召開了全國法院審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談會形成的《全國法院審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的精神,在司法實踐中,對於行為人通過詐騙的方法非法獲取資金,造成數額較大資金不能歸還,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
(1)明知沒有歸還能力而大量騙取資金的;
(2)非法獲取資金後逃跑的;
(3)肆意揮霍騙取資金的;
(4)使用騙取的資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5)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以逃避返還資金的;
(6)隱匿、銷毀賬目,或者搞假破產、假倒閉,以逃避返還資金的;
(7)其他非法佔有資金、拒不返還的行為。但是,在處理具體案件的時候,對於有證據證明行為人不具有非法佔有目的的,不能單純以財產不能歸還就按金融詐騙罪處罰。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規定,個人進行貸款詐騙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進行貸款詐騙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個人進行貸款詐騙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
但上述「數額較大」的規定,已經被去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下發的《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五十條所變更。
該追訴標準的規定第五十條明確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因此,目前我國司法實踐中,貸款詐騙罪「數額較大」的標准應為2萬元,「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准已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第四條執行。
即個人進行貸款詐騙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為「數額巨大」,個人進行貸款詐騙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為「數額特別巨大」。
❾ 產權人偽造法院判決書(有法院印章)辦理了房屋抵押登記後,騙取貸款不還。向登記機關填寫的申請書上註明,
你好,根據你的陳述,我是這樣理解的:1、如果你向銀行貸款的事實客觀存在,那麼,你與銀行簽訂的銀行貸款合同是真實有效的,受法律保護;2、退一萬步講,即使我偽造抵押登記手續騙取銀行,充其量也就是個未經登記的抵押權而已,並不影響我與銀行之間的借貸關系,銀行的貸款必須得償還,否則,銀行可以起訴,之後可以申請強制執行,拍賣你的財產抵償債務。3、從一開始你就是自導自演的戲而已,最終的責任肯定是由你自己承擔的。
❿ 提供虛假抵押物騙取貸款違反了什麼法律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 〔貸款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簡單說構成騙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