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服務三農國家有什麼政策(關於貸款優惠`優先政策)
金穗惠農卡
什麼是金穗惠農卡?
金穗惠農卡是我行面向農戶發行的銀聯標准借記卡產品,它除具有金穗借記卡存取現金、轉賬結算、消費、理財等各項金融功能外,還向持卡人提供農戶小額貸款載體、財政補貼代理等特色服務功能,並提供一定的金融服務收費減免優惠。惠農卡卡號標識為「622841」,設主卡和附屬卡,主附卡採用不同卡面。
能為您做什麼?
金穗惠農卡除具有金穗借記卡存取現金、轉賬結算、消費、理財等各項金融功能外,還可向持卡人提供交易明細折、農戶小額貸款載體、農村社保醫保身份識別及費用代繳代付、農村公用事業代收付、財政補貼代理等多種特色服務功能。
如何辦理?
銀行網點人員會到申請人所在村進行集中辦理,申請人也可以到已經開辦此項業務的網點櫃台單獨辦理。
1、批量申領程序:
(1)申領人向村委會等我行合作機構提出辦卡申請,申請時須填寫申請表,並提供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2)村委會等合作機構核實申請人信息後,將申請材料批量提交所在地我行網點進行審核;
(3)對於符合發卡條件的,網點在系統中進行批量開卡(但不激活),並將完成開卡的卡片及卡號清單交村委會等合作機構簽收;
(4)村委會等合作機構按照卡號清單,將卡片發給申領人簽收;
(5)申領人持惠農卡、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原件到所在地我行網點辦理卡片改密激活(可根據情況提供上門激活服務)。激活後的惠農卡方可正常使用。
2、單獨申領程序:
(1)申領人持戶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合作機構對其身份證明的介紹信等到我行網點填寫金穗惠農卡申請表。
(2)網點對申領人提交的申請資料進行審核,對於符合發卡條件的當場開卡、並由申領人自行設置密碼。開卡完成後惠農卡即可使用。
惠農信用卡
惠農信用卡是中國農業銀行專為具有良好信用觀念的縣域及農村高端客戶量身定做的借貸合一型特色產品,是農業銀行金穗卡系列產品之一。惠農信用卡不但可以作為您支付結算、儲蓄理財的工具,更可以通過我行授信,滿足您短期、頻繁的資金周轉需求,並提供多項個性化輔助功能,全面服務於您的生產生活。
功能簡介:
1、借貸合一,即時用信
惠農信用卡具有強大的借貸合一功能,您可以開立活期和多個定期子賬戶,並將自有資金存入獲得存款利息;而且,領卡後無需辦理其他手續,就可以在我行核定的授信額度內直接透支、即時用信,靈活安排自己的生產經營資金、管理家庭財產。
2、循環透支,快速周轉
在我行核定的授信額度內,您可以根據自己的資金情況隨時借款及還款,利息按照實際使用天數計算,還款後授信額度就將立即恢復並可再次使用,實現資金的快速周轉,最大限度為您節約資金使用成本、實現資產增值。
3、全額取現,使用方便
您不但可以消費透支,還可以取現透支和轉賬透支。其中,取現透支和轉賬透支的比例最高可達授信額度的100%,最大限度地滿足您不同用途的資金需求。
4、高額授信,擔保靈活
您可以通過信用擔保、保證擔保、質押擔保和抵押擔保等多種擔保方式獲得惠農信用卡的授信。結合您的資信狀況和擔保方式,授信額度最高可達30萬元。
5、定活合一,管理輕松
在惠農信用卡下可同時開立人民幣活期賬戶和多個人民幣定期子賬戶,不需其他卡片或存單,一卡在手就可輕松管理您的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
6、代理繳費,省心省力
我行可以通過惠農信用卡代您繳納水費、電費、通訊費、有線電視費等多種費用,免去您的奔波勞累。當您賬戶自有資金不足時,還可以在授信額度內,以不超過1000元的透支款項繳納上述費用。
7、主卡附卡,額度共享
您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為家人或朋友開立多張附屬卡,讓他(她)們共同使用您卡內的自有資金,或根據您的要求,共同使用我行為您核定的授信額度。
8、支付控制,全面掌控
可以根據您的要求,對附屬卡的支付次數、金額以及是否具備透支許可權等進行控制,也可以隨時注銷附屬卡,使您靈活掌控附屬卡的使用。
申領條件及方式:
申領條件
只要您在發卡行所在地有固定住所、具有穩定收入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即可申請惠農信用卡(個人卡)。
您可以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他人申領附屬卡。
您需提供的申領資料
您必須提供身份資料,發卡行有權要求您提供收入證明、工作證明、資產證明等資信證明資料的一種或幾種;以擔保方式開卡的,按照中國農業銀行擔保業務的有關規定提供身份資料和擔保資料。
(1)身份資料
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2)收入證明資料
—銀行出具的最近三個月的代發工資記錄;
—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
—所得稅扣繳憑證;
—公積金、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繳款證明;
—經營納稅證明等。
(3)工作證明資料
工作證(牌)、工作合同、出入證等。
(4)資產證明資料
—自有住宅類、商業類房屋產權證明;
—機動車行駛證;
—金融資產證明等。
(5)其它證明資料
—家庭住址最近三個月的固定電話費單、水電費單、煤氣費單或物業繳費單;
—房屋租賃合同及最近三個月的租金證明;
—其它證明固定住址證明資料。
農戶小額貸款
什麼是農戶小額貸款?
本辦法所稱的農戶小額貸款是指中國農業銀行按照普惠制、廣覆蓋、商業化的要求,對農戶家庭內單個成員發放的小額自然人貸款。每戶農戶只能由一名家庭成員申請農戶小額貸款。
農戶小額貸款有哪些特色?
1、貸款方式靈活。農戶在滿足條件的情況下,可採用保證、抵押、質押、農戶聯保等多種方式申請貸款。
2、用款方式靈活。根據用款方式不同,農戶小額貸款分為自助可循環方式和一般方式。自助可循環方式下,在核定的最高額度和期限內,借款人可隨借隨還,通過自助借款方式提款、還款;一般方式下,我行對借款人實行一次性放款,一次或分次收回。具體用款方式由借款人與我行協商決定。
3、節省利息。自助可循環方式下,農戶小額貸款按照貸款的實際使用天數計息,可最大程度的減少借款人的利息支出。
如何辦理?
授信流程:
常見問題解答:
1.什麼人可以申請縣域工薪人員消費貸款?
縣域工薪人員消費貸款的借款人,為縣域黨政機關或財政統發工資的事業單位,及金融、煙草、郵政、通信、石油、電力、鐵路、公路、航空、城市供水供氣等優勢行業企業單位、總分行級核心優良客戶的正式在職職工。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年齡在18周歲(含)以上,60周歲(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持有合法有效身份證件,在當地有固定住所。
(2)申請貸款時不存在到期未還的逾期貸款和信用卡惡意透支,最近24個月內不存在連續90天(含)以上或累計180天(含)以上的逾期記錄,能夠說明合理原因的除外。
(3)在現單位工作1年(含)以上,具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和按期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擔保貸款需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合法、有效、足值的擔保。
(5)在農業銀行開立個人結算賬戶或銀行卡賬戶。
(6)信用評分達到規定標准。
(7)能夠提供符合條件的消費用途證明。
(8)貸款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2.信用貸款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以信用方式辦理縣域工薪人員消費貸款的借款人除滿足借款人基本條件外,還應同時具備如下條件:
(1)信用評分達到我行規定標准。
(2)在現單位工作2年(含)以上,收入穩定,稅後年收入在30000元(含)以上。
(3)符合如下最低職務條件:縣域黨政機關股級(含)以上管理人員;省級及以上全日制重點高等院校正式任職講師及以上;縣級具有品牌、師資、生源優勢且負債水平適度、財務管理規范的公辦中小學,中級及以上職稱的教師;二級乙等及以上,或綜合收入達到一定規模、在當地具有相對領先優勢的公立縣級醫院主治醫師及以上;優勢行業企業單位、總分行級核心優良客戶及其他事業單位股級(含)或中層以上管理人員。
3.借款人需提供什麼資料?
客戶首次申請貸款應填寫《中國農業銀行個人信貸業務申請表》,並提供如下材料:
(1)借款人、配偶有效身份證明,婚姻狀況證明。
(2)正式在職職工相關證明材料。
(3)有效收入證明或能夠證明借款人收入和還款能力的相關材料。
(4)借款人個人徵信業務授權資料。
(5)個人信用評級所需的相關材料。
(6)用途證明或用途聲明。
(7)擔保資料。
(8)貸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4.縣域工薪人員消費貸款的期限、利率和額度是多少?
(1)縣域工薪人員消費貸款期限根據客戶還款能力、收入水平相匹配原則確定,一般不超過3年(含),最長不超過5年(含)。
(2)縣域工薪人員消費貸款的具體利率請咨詢當地經營行。
(3)縣域工薪人員消費貸款的額度與借款人工資性收入掛鉤,並結合擔保方式的風險程度確定,無最高額度的限制。
② 對中國農業銀行提供農戶貸款、農村企業和農村各類組織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是否可以適用簡易計稅
根據《關於進一步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金融業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46號)文件規定:「四、對中國農業銀行納入「三農金融事業部」改革試點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分行下轄的縣域支行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分行下轄的縣域支行(也稱縣事業部),提供農戶貸款、農村企業和農村各類組織貸款(具體貸款業務清單見附件)取得的利息收入,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農戶貸款,是指金融機構發放給農戶的貸款,但不包括按照《過渡政策的規定》第一條第(十九)項規定的免徵增值稅的農戶小額貸款。
農戶,是指《過渡政策的規定》第一條第(十九)項所稱的農戶。
農村企業和農村各類組織貸款,是指金融機構發放給注冊在農村地區的企業及各類組織的貸款。
五、本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執行。」
③ 進一步激勵什麼,決定加大對農村金融的稅收支持,助力三農改革發展
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加大對農村金融的稅收支持,助力「三農」改革發展。
會議認為,「三農」工作始終是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須臾不可鬆懈。要堅持按照定向調控的要求,通過改進財稅政策,增強金融支持「三農」發展的動力和能力,這對於強化糧食安全保障,提高農民收入,加快結構調整,推進農業現代化,具有重要意義。
為進一步緩解農業貸款成本高、風險大和低收入農戶貸款難的問題,會議決定,將以下兩項已經執行到期的政策延長至2016年12月31日:一是對金融機構不超過5萬元的農戶小額貸款利息收入免徵營業稅,按90%計入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調動金融機構向農戶貸款的積極性。二是對保險公司開展種植業、養殖業保險業務的保費收入,按90%計入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擴大對農戶的保險保障和服務。同時,針對農戶貸款需求主要集中在5萬元到10萬元的情況,將享受稅收優惠的農戶小額貸款限額從5萬元提高到10萬元,並把對縣域農村金融機構保險業收入減按3%徵收營業稅的稅收優惠政策,延長至2016年底。讓惠農政策持續發力,促進農業發展農民增收。
④ 現行農業類增值稅優惠政策主要有哪些
涉及農業的稅收優惠政策有: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免徵增值稅。
2、其中,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的通知》附件規定:
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是指直接從事植物的種植、收割和動物的飼養、捕撈的單位和個人銷售的注釋所列的自產農業產品。
農業產品是指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業生產的各種植物、動物的初級產品。
服務"三農"的稅收優惠政策:
對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產品免徵增值稅。對個人或個體戶從事種植業、養殖業、飼養業、捕撈業所得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對一些涉農項目,如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等免徵營業稅.對承擔糧食收儲任務的國有糧食購銷企業銷售的糧食免徵增值稅,其他糧食企業經營軍隊用糧、救災救濟糧、水庫移民口糧、退耕還林還草補助糧免徵增值稅。
企業從事稅法規定的農作物、中葯材和林木種植、農作物新品種選育、牲畜和家禽飼養、林產品採集、遠洋捕撈以及農、林、牧、漁服務業項目的所得,減免企業所得稅。對金融機構的涉農貸款給予稅收優惠政策。
(4)三農小額貸款金融服務稅收擴展閱讀:
農業稅的優待與減免:
納稅人從下列土地上所得到的農業收入,免徵農業稅:
1、農業科學研究機關和農業學校進行農業試驗的土地;
2、零星種植農作物的宅旁隙地。
下列地區,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委員會決定,可以減征農業稅:
1、農民的生產和生活還有困難的革命老根據地;
2、生產落後、生活困難的少數民族地區;
3、交通不便、生產落後和農民生活困難的貧瘠山區。
2006年1月1日起,我國全面取消農業稅,農業稅已成為歷史。
⑤ 小額信貸的稅收政策
減緩貧困,實現小康是中國政府的重點工作之一。在這一總體戰略中,小額信貸是一種保證信貸資金到貧困戶、廣大農民和微小企業手中的有效工具。
中國20世紀80年代改革開放以來,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迅速,企業總量已超過6000萬家,約佔全國企業總數的99%。目前,中國中小企業工業總產值、實際利稅和出口總額分別佔全國總量的60%、40%和60%,提供就業崗位佔全國城鎮就業總數的75%。從農村轉移勞動力的70%以上也在這些企業就業。中小企業在國民經濟中日益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小企業的大多數是微型和小型企業,實踐證明,大力發展微小企業,有利於繁榮城鄉經濟、擴大社會就業、改善人民生活,對於完善市場經濟體制,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和諧社會具有重大的戰略意義。然而,微小企業發展仍面臨嚴重困難,其中最大困難之一是融資難,原因主要是微小企業規模小、抗風險能力弱、經營和財務報表不規范、企業治理機制不完善以及信息不透明等等。金融機構由於單筆貸款規模小、經營和徵信成本高、風險大,所以不願意向中小、微小企業放貸。改進對微小企業的融資服務,加快面向它們的融資產品和服務創新,實行利率市場化,是銀行改革和發展的重要任務。目前已有多種跡象顯示,一場小額信貸和中小企業融資的變革即將在中國展開。
1.類型。當前中國小額信貸項目,根據項目的宗旨和目標、資金來源和組織機構可分為三大類型:第一類,主要是以探索我國小額信貸服務和小額信貸扶貧的可行性、操作模式及政策建議為宗旨,以國際機構捐助或軟貸款為資金來源,以民間或半官半民組織形式為運作機構的小額信貸試驗項目。第二類,主要是藉助小額信貸服務這一金融工具,以實現2000年扶貧攻堅和新世紀扶貧任務為宗旨,以國家財政資金和扶貧貼息貸款為資金來源,以政府機構和金融機構(農業銀行)為運作機構的政策性小額貸款扶貧項目。第三類,農村信用社根據中央銀行(中國人民銀行)信貸扶持「三農」(農業、農村、農民)的要求,以農信社存款和央行再貸款為資金來源,在地方政府的配合下,開展的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和聯保貸款。農信社的個人私營企業貸款和農戶貸款大體也可視為微小企業貸款。
2.發展階段。 從90年代初開始,在部分貧困地區先後開展的小規模的小額信貸試驗,主要著眼於嘗試解決我國信貸資金扶貧工作中的一些突出問題。在這些實驗項目中,開展時間較早、規模較大、規范較好的項目主要有中國社會科學院「扶貧社」(英文簡稱為FPC)項目、聯合國開發計劃署(UNDP)的四川和雲南項目、世界銀行的四川閬中和陝西安康項目、陝西商洛地區政府「扶貧社」項目等。據統計,到1996年底這類小額貸款試點項目資金規模達9000萬元,上述這些小額貸款扶貧試點項目運作的成效,引起相關部門和社會的關注。例如,始於1993~1994年初的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扶貧社」項目,已經在一定程度上實現項目當初所設定的政策目標和所要探索的解決「貧困農戶獲貸難、國家貸款還款難和提供貸款服務機構生存難」的途徑。
根據我國政府扶貧政策和扶持「三農」政策的變化和要求,到目前為止,我國小額信貸的發展大體可分為三個階段:第一,試點的初期階段(1994年初~1996年10月),主要是通過以上述第一大類型項目來開展活動的。這一階段的明顯特徵是,在資金來源方面,主要依靠國際捐助和軟貸款,基本上沒有政府資金的介入;重點探索的是孟加拉「鄉村銀行」(Grameen Bank)式小額信貸項目在中國的可行性;以半官方或民間機構進行運作,並注重項目運作的規范化。第二,項目的擴展階段(1996年10月~2000年),上述兩大類型的項目並行發展。這一階段的明顯特徵是,政府從資金、人力和組織方面積極推動,並藉助小額信貸這一金融工具來實現扶貧攻堅的目標。與此同時,人們在實施第一大類型的項目時也更注意與國際規范的接軌。第三,農村正規金融機構全面介入和各類項目可能進入制度化建設階段(2000年至今)。作為正規金融機構的農村信用社,在央行推動下,全面試行並推廣小額信貸活動。這一階段的明顯特徵是農信社作為農村正規金融機構逐步介入和快速擴展小額信貸試驗,並以可能成為主力軍的身份出現在小額信貸舞台。同時,上述前兩大類型的項目有了很大分化,良莠不齊。此外,中央政府和中央銀行對小額信貸表現出比以往更大的關注,並正在研究政策制定方面的問題。
另外,大約從第二階段開始,在某些地區,針對下崗失業低收入群體的城市小額信貸試驗也開始起步,但目前仍屬初期發展階段,規模有限。
⑥ 劉光溪三農金融服務的瓶頸與突破
城鄉統籌中三農金融服務瓶頸突破與創新
—關於建立健全基層民生金融服務體系幾點思考
雲南省金融辦黨組書記 主任 劉光溪 2015 中國金融
新世紀以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高度關注「三農」問題,中央一號文件連續九年聚焦「三農」經濟。黨的十七大,胡錦濤同志再次強調,解決好農業、農村、農民問題,事關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大局,必須始終作為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十七屆三中全會專門針對新形勢下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乾重大問題作出重大決策部署,成為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開辟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的重要指南。可以說,「三農」興,中國經濟興,「三農」強,則中國經濟強。「三農」經濟是推進工業化、城鎮化建設,實現城鄉統籌發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
金融是現代經濟運行的核心,「三農」經濟發展需要「三農」金融提供支撐和服務保障。改革開放30年來,我國農村金融從無到有、從小到大,成為推動農業現代化、新農村建設、城鄉統籌發展的重要力量。由於深受高度集中高度壟斷金融體制的影響,「三農」金融服務體系始終是我國金融體系中最為薄弱的環節,難以滿足「三農」經濟多樣化發展的金融服務需求,融資難、融資貴成為「三農」經濟難以突破的瓶頸,進一步制約了農業現代化的提升,「三農」問題依然是城鄉統籌發展的重要障礙。重新認識、理解「三農」金融服務的內涵,構建適應「三農」經濟發展金融服務體系,成為一項長期緊迫、復雜艱巨的任務。
一、以「三農」金融服務助推城鄉統籌全面發展
「三農」金融服務長期薄弱,嚴重製約了「三農」經濟的發展,導致城鄉之間、地區之間難以實現均衡發展,二元經濟結構並沒發生實質性改變。如果不從根本上解決「三農」金融服務問題,「三農」問題很難實現突破,城鄉統籌發展就難以實現。
(一)「三農」金融服務與金融支持「三農」發展之間內涵關系
「三農」金融服務概念與傳統意義上普遍使用的金融服務「三農」或金融支持「三農」有著本質的不同。兩者主要區別在於誰是主體、誰是核心、誰是出發點和歸宿點。金融服務「三農」強調的是以金融機構為主體和核心,一切以金融機構利益是否得到保障和維護為出發點和歸宿點,服務「三農」僅僅是金融機構獲取自身利益的一種手段。而「三農」金融服務強調以「三農」為主體和核心,一切以「三農」金融需求能否得到滿足為出發點和歸宿點,凸顯了「三農」金融的重要性。簡而言之,「三農」金融服務就是要想「三農」所想、急「三農」所急,以「三農」服務為根本,千方百計為「三農」提供優質、高效的金融服務。「三農」金融服務的提出既是一個重大理念上的突破、轉向與創新,也是我們對當前現實問題進行深入思考後而提出來的重要概念,這一新思維為如何建設農村金融服務找准了方向,有利於「三農」問題症結的根本破解,具有歷史的、宏觀的、重大的戰略性意義。
(二)以「三農」金融服務全面推動城鄉統籌發展
長期以來,「三農」問題的解決思路更多地注重於在農村內部考慮農業、農村和農民問題,這種思路的根本缺陷是割裂了農業、農村、農民問題與社會其它單元之間的有機關聯,實現不了農業與工業、農村與城市、農民與市民之間的良性轉換與互動。結果,中央惠農政策如沐春風,但「三農」問題依舊、城鄉失衡依舊。「三農」問題必須在城市與農村、工業與農業、城鄉居民統籌發展中逐步解決,才能實現城市帶動農村、工業反哺農業,農民致富奔小康。「以工業反哺農業、以城市帶動農村」,實行「城鄉統籌發展」,是思維方式的重大調整。城鄉統籌發展跳出「三農」抓「三農」,突破了把「三農」問題與社會其它單元人為割裂的思維定勢,校正了把「三農」作為一個孤立系統單獨研究處理的政策取向,把「三農」問題納入整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之中,解決長期以來制約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城鄉二元經濟結構問題。
城鄉統籌發展需要「三農」金融服務體系提供支撐和服務保障,才能優化資源配置,實現可持續發展。「三農」金融服務體系相對於城市金融而言,它由農業銀行、農業發展銀行、農村信用社、郵政儲蓄銀行等外生型正規金融機構,也包括農村銀行、小貸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小微型半正規金融機構,還包括各種地下銀行、影子銀行等內生型民間金融機構。「三農」金融服務體系較好解決了長期以來城鄉金融割據、農村基層金融發展規模與結構嚴重失衡、農村金融服務嚴重不足所造成城鄉二元金融結構差異,樹立了農村金融發展的新思維,通過農村金融體制、機制、制度與政策等一系列創新,實現農村金融與農村經濟的互動促進、城市金融與農村相互協調,促進了城鄉二元經濟結構向一元經濟結構的轉制、轉軌與轉變,破解農村金融發展難題,實現城鄉統籌全面發展,真正把金融服務作為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和城鄉統籌的重要推動力量,在「三化」(工業化、城鎮化、市場化)化「三農」、帶「三農」、服務「三農」中發揮重要作用。
二、我國現行「三農」金融服務相關政策措施
我國農村金融體制深受大一統金融體制的影響,主要是外來的、外生型金融服務模式。隨著國有金融機構股份制改造和金融業對外開放加快推進,我國金融資源進一步向大中城市和發達地區集中,在廣大農村地區和欠發達地區留下大量金融服務空白,農村金融資源缺乏進一步加劇。為了彌補農村金融資源不足,國務院以及相關部委先後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三農」金融發展政策措施。
(一)中央積極出台農村金融政策
從2004年至今,中央「一號文件」連續9年出台關於「三農」經濟發展指導性意見,這說明了「三農」問題復雜性,也展現了中央從戰略高度解決「三農」問題的信心與決心。從相關政策支持「三農」重點與難點來看,隨著我國農村經濟改革的不斷深化,對「三農」金融服務提出了更高的、更具體的要求,這種要求從宏觀、體制方面逐漸向微觀、機制方面轉變,向具體政策要求轉變,向惠農民生轉變,政策措施越來越明確、實在。從深層次上看,是一種自上而下放權讓利改革,行政性、政策性空間越來越大,民間性、自發性的農村基層金融組織開始受到普遍關注。
(二)完善農村支付體系建設
近年來,中國人民銀行大力支持農村金融支付體系建設,彌補農村基層金融服務網點不足,採取一系列措施增加農村信用社支付結算手段,提高其支付服務能力。吸收符合條件的農村信用社加入大額支付系統和小額支付系統;批准設立農村信用社資金清算中心,拓寬農村信用社支付結算渠道,增強結算功能;推行代理制,鼓勵商業銀行代理農村信用社支付結算業務,廣泛吸收農村信用社加入銀行匯票和商業匯票業務,拓寬業務范圍;協調各地農村信用聯社加快開發和健全省內農村信用社通匯系統,為農村金融發展創造提供良好的金融基礎服務。一系列支付結算服務體系建設使廣大農村與農民能夠真正享受與城市結算匯兌一樣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務,對人們金融意識、意念產生了重要積極影響。
(三)鼓勵發展新型農村金融機構
合理引導民間資本進入「三農」金融服務領域,建立小微型金融機構,成為「三農」金融服務體系建設重要組成部分。2005年,商業性小額貸款公司開始在山西、四川、陝西、貴州和內蒙古5個省區試點,主要以服務「三農」、支持農村經濟發展為重點,為農戶、個體經營者和微小企業提供小額貸款。2008年,銀監會正式發文允許設立「只貸不存」小額貸款公司,對農村金融市場主體的培育發展,優化金融資源配置,引導民營資本規范發展,起到了較好示範作用。2006年年底,銀監會發布《關於放寬農村地區金融機構准入政策意見》,允許金融領域對民間資本全面開放,可以參與設立村鎮銀行、貸款公司和農村資金互助社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
(四)實行有差別金融監管政策
為了鼓勵民間資本流入農村和設立農村金融機構,改善農村金融服務環境,人民銀行對農村金融機構實行有差別存款准備金率;對農村信用社給予利率優惠和再貸款支持;發行央行專項票據置換農村信用社不良資產和彌補歷年虧損;改革扶貧貼息貸款方式等等。銀監會積極試點改革農村信用社管理體制,放寬農村金融機構准入門檻,降低新型金融機構資本充足率,出台農村資金互助社減稅優惠政策。稅務部門對小額農戶貸款利息免徵營業稅,農村信用社獲得減收營業稅率優惠,實現了城鄉金融機構在稅收上的差異優惠政策。2012年,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等中央金融管理部門出台了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業實施細則,進一步完善對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監管政策。
三、我國「三農」金融服務存在瓶頸約束
近年來,我國農村金融改革試點發展迅速,有效緩解了廣大農村特別是貧困地區「三農」發展的融資難題,為深化農村金融改革積累了寶貴經驗。但從整體上看,我國農村金融基礎還很薄弱,主要是自上而下的金融體制改革,是典型外生供給型的金融支持「三農」經濟服務模式,與「三農」經濟內生型金融服務需求相距甚遠,對城鄉統籌發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形成瓶頸制約。
(一)政策扶持不到位
我國農業是弱質產業,農村是弱勢區域,農民是弱勢群體。農村經濟發家庭經營為基礎,農戶數量龐大,居住分散,農戶之間的結構性差別和地區差別大,城鄉差距突出。農戶收入水平低,單筆存貸款規模小,農戶貸款缺乏必要的擔保與抵押品,生產和經濟「靠天吃飯」,這些問題決定了「三農」的「三弱」問題不可能完全靠市場手段解決,也不可能完全靠現行的農村金融機構來解決。同時,中央與地方財政對「三農」的投入嚴重不足,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滯後,資金需求大,存在巨額缺口,僅靠市場化的金融手段難以解決。「三農」金融服務必須與財政、稅收等手段相結合,才能實現優勢互補,發揮國家支農經濟金融政策的功效。
(二)金融服務主體單一難以滿足快速增長需求
我國縣級涉農金融機構主要有農村信用社、農業銀行、農業發展銀行及郵政儲蓄銀行,但是大多分布集中在縣城,只有農信社在鄉鎮一級設立了分支機構。隨著農村經濟發展加快推進,「三農」對金融服務需求量不斷增加,需要大量基層金融機構提供信用支持,才能實現農業現代化、產業化,推進農村經濟結構調整與轉換。同時,農村金融機構整體資本充足率較低,經營規模較小,抵抗風險能力較弱,難以滿足新農村建設中農業產業化蓬勃發展而產生的資金需求。
(三)「三農」信貸政策約束強
農業銀行、農村信用社等支農商業銀行受到風險防範與商業化經營的約束,導致農村信貸受到手續復雜、門檻過高、辦貸效率較低、風險抵補太弱等諸多因素制約,無法向弱勢領域、弱勢行業、弱勢群體傾斜。為了控制信貸風險,正規金融機構要求農戶信貸必須提供抵押擔保,由於土地、林地所有權為集體所有,要進行進一步改革存在諸多難度,這無疑增加了農戶信貸資金可得性的難度。結果,涉農信貸產品不僅單一而且融資成本過高,主要以零售業務為主,農村資金需求尚未形成規模,並且存在金融資源配置錯位、錯配的現象,貸款期限與農業生產周期及還款能力不匹配。
(四)「三農」金融服務激勵機制尚未真正建立
農村金融服務主體單一,信貸風險相對較大,利潤較少,相應影響到信貸產品提供方式。同一筆貸款、同等額度的利潤、同樣資金的組織,下級分支機構同上級比較,往往要付出更多的勞動與成本,出現「多貸不如少貸、拿不準的不如不貸」等「懼貸」傾向。結果,農村基層銀行面臨貸款權利上收、上移、上沉等問題,信貸考核機制過於苛刻,正向激勵不足而約束有餘,嚴重影響了基層銀行高管及信貸人員的營銷積極性,消極的「惜貸」思維在「審慎」觀念前就先入為主,以利潤為中心的考核體系不盡科學合理。
(五)「三農」金融機構服務受到限制
我國「三農」金融服務機構主要是外來供給型服務機構,難以真正發揮支持「三農」經濟的作用。農業發展銀行作為支持農業發展的政策性銀行,主要任務是落實好國家宏觀調控和強農惠農政策,並不對農村經濟提供小額、分散的金融服務。農業銀行作為服務農村經濟的商業性銀行,2007年,中央對農業銀行確立了面向「三農」、整體改制、商業運作、擇機上市的改革原則,要求農業銀行強化「三農」市場定位和責任。2009年,銀監會要求農業銀行建立適應「三農」金融服務的事業部管理機制。2010年,人民銀行等部委要求農業銀行穩步推進「三農」金融事業部制改革。農業銀行商業化經營與中央金融管理部門「三農」金融服務行政化目標相沖突,農業銀行股份制改造並沒有強化對「三農」金融服務的支持,而是對大部分鄉鎮營業網點進行大規模撤並,造成農村金融服務主體缺失加劇。郵政儲蓄銀行主要對農村地區提供匯兌業務,只提供有限的農業貸款。農村信用社作為一個商業化運作金融機構,既要承擔國家政策性農貸制度的職能,又要實行市場化運營,始終游離於政策性與商業性之間。
小貸公司、村鎮銀行、農村資金互助社三類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發展緩慢,並且大多分布在經濟條件較好地區和縣級城市,除農村資金互助社外,小貸公司、村鎮銀行是按照市場化原則運作,風險防範和控制在一定程度上也放緩了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發展進程。農業政策性保險業務尚處於起步和探索階段,商業性保險不太願意進入農村,使得農業保險覆蓋面低,保費額度小,農業風險分散和補償機制缺失致使農業保險發展嚴重滯後。
四、國外農村金融發展主要舉措與經驗啟示
在工業化、城市化和市場化推進過程中,無論發達國家還是新興市場國家,由於二元經濟導致二元金融成為不可避免的趨勢,中小微企業、「三農」經濟等實體經濟成為金融服務的薄弱領域,普遍存在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構建多元化、多層次的內生型「三農」金融服務體系是推動「三農」經濟發展,實現城鄉一體化發展的重要途徑。
(一)國外農村金融發展的主要舉措
美國是世界上農業最發達的國家,建立了完整的農村金融制度,為農業發展提供資金支持。全國劃分為12 個農業信貸區,在每一個信貸區成立一家聯邦土地銀行和中間信貸銀行,分別通過國民農業貸款協會和生產信貸協會形成全國性的農業服務網路,提供中期或者短期的動產抵押農業貸款。農業重振管理局、商業信貸公司、農村電氣化管理局等政策性金融機構,為農業生產提供長期優惠信貸資金。政策農業保險體系,對所有農場主提供保險。儲蓄貸款協會、小企業管理局等機構為農業生產提供小額資金。多層次、全方位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為農業融通資金,為農業現代化提供了強有力的資金保障。
法國農村金融組織體系由法國土地銀行、法國農業信貸銀行、農業信貸互助銀行、大眾銀行、法國互助信貸聯合銀行、農業互助保險社等構成,形成了相對完善金融服務體系,其中合作社與互助社性質金融機構占據主體地位。法國農村金融發展在國家財政大力支持,具有垂直管理和運作、國有和民營相結合、中央與地方分層發展的特點。
日本為了增加農民收入、穩定農業生產,建立相對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農協是一種農業合作協同組織,主要採用農林中央金庫、基層農協以及農業信用聯合會 (信農聯)三級組織結構,農民以自願、自主登記的方式加入,協會遍布整個日本的農村。農林漁業金融公庫、中小企業金融公庫、國際合作銀行以及國民生活金融公庫作為政策性金融機構,主要向農民提供長期、低息的農業貸款。農業共濟協會、漁業共濟協會分別提供農業、漁業方面政策性保險。日本農村金融逐漸形成了以農協會合作金融為主體、政策性金融公庫和農業保險為補充金融體系,它們共同為農業發展提供資金,保證農民收入穩定。
印度農村金融服務體系主要包括印度儲備銀行、印度農業和農村開發銀行、商業銀行、地區農村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和土地開發銀行等,各金融機構之間分工明確、相互合作,較好地滿足了印度農業和農村發展的不同層次金融需求。政策性銀行承擔推進商業金融機構改進農村金融服務的支撐和引導職能。合作性金融機構由初級信貸合作社、中心合作銀行、邦合作銀行三級組成,主要向農民提供中短期貸款。土地開發銀行向農民發放小型灌溉設施貸款、土壤改良、林果業種植等方面中長期貸款。國有大商業銀行在各項政策引導下,利用先進管理經驗和技術優勢,提升農村金融服務的整體水平。
孟加拉國注重發展小額信貸,其目標是傳統金融業務不能覆蓋但有強烈金融服務需求的低收入群體,提供無抵押和無擔保的信用貸款,目的在於使低收入人群擺脫貧困。
(二)國外農村金融發展經驗與借鑒
農村金融機構與農業經濟之間形成一種良性互促發展、互融共進的關系,成為推動二元經濟向一元經濟轉換、轉變的關鍵。一是構建商業金融、合作金融、政策金融並存多元化、多層次農村金融組織體系,滿足農村金融服務多樣化需求,推動「三農」經濟發展。二是堅持合作制原則,推動農村合作金融在組織機構、民主管理改革和發展方面發揮主導作用。三是形成了職責明確、分工協作的多層次農村金融服務機制,滿足不同層次金融服務需求。四是高度重視政策性金融引導和開發作用,支持和保護農業生產。五是充分揮農業保險的作用,形成銀行資金與保險結合聚集效應。
國外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建設對於我國「三農」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指導意義。一是我們應立足於國內農村金融需求新變化和新特點,加快農村金融組織的創新與培育,最終建立商業金融、合作金融、政策金融、非正規金融並存,主體多元、分工合理、功能互補的農村金融組織體系。二是必須堅持合作制原則和合作制組織結構與運行機制不變原則改革和發展農村合作金融,還原合作制本來面目,使之成為農村金融的支柱。農村合作金融在業務運作上引入市場機制,改進合作金融的微觀經營機制,提高合作金融運行效率;在政策上加強政府扶持,強化有效監管,使之成為我國農村金融市場獨立發展的主力軍。三是加強政府財政資金對農村金融機構扶持引導力度,促進農村金融市場健康發展。四是健全農村金融法律制度,引導和規范農村金融市場發展。五是大力推廣發展小額信貸,讓廣大農民享受到普惠金融的「陽光雨露」。
五、我國「三農」金融服務建設的對策建議
全面推進小康社會建設,實現城鄉統籌發展需要多層次「三農」金融服務體系,為「三化」化「三農」、帶「三農」、服務「三農」提供支撐和服務保障,形成政策引導、市場化運作,政策性金融、商業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及民間金融相結合金融服務體系,培育競爭適度、開放有序、多元化、多層次的農村金融供給主體,構建「覆蓋全市、功能完善、協調配合、布局合理、服務高效、監管有力」的多層次、多形式金融市場,形成財政、稅收、金融、保險等共同參與金融聚集效應,妥善處理金融創新與防範風險之間的關系,著力營造良好的金融環境。
(一)明確賦予縣級政府對「三農」金融服務管理權
「三農」金融服務具有很強的內生性,鑒於目前我國「三農」金融服務是典型外生供給型金融服務體系,與「三農」經濟聯系不大,難以滿足「三農」經濟多樣化、多層次金融服務需求。一是國家賦予省市縣三級政府創辦小微金融機構權利,建立適合「三農」經濟發展的小微金融機構。二是賦予民間資本參與設立小微、草根型金融機構創辦權,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三是賦予縣級政府更多金融調控權和監管權,督導地方金融機構貫徹執行國家金融方針政策、指導其加強自律性管理、防範和處置金融案件、維護良好信用環境,這樣才能解決執法與維穩的關系問題。四是建立中央、省、縣三級金融監管體系,才能解決信息不對稱、道德風險和監管鏈過長的問題,縣級政府對小微金融機構進行管理,填補地方金融監管缺失,與中央監管部門形成監管合力,合理地引導民間資金投向更多實體經濟,促進地方新興金融機構的發展。
(二)創新農村金融體制,著力新型金融機構建設
建立以政策性金融為先導、合作性金融為主體、商業性和民間性金融為兩翼的「鷹型」發展戰略,樹立多元化、多樣化、多層次、競爭性的農村金融市場改革目標。一是加快建立商業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民間性金融相結合,通過銀行、證券、保險、信託、基金緊密合作,形成資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務完善、運行安全的多層次農村金融服務組織體系。二是引入和培育多元化金融市場主體,適度增強金融市場競爭,使政府資本、銀行資本、民營資本、外資等都能投入到「三農」中來。三是放寬農村金融機構市場准入條件,適當降低農村金融機構准入門檻,促使地下金融浮出水面,真正發揮農村民間潛藏著巨大的金融資源,從根本上激發出民間金融的爆發力,使之成為正規金融的重要補充。四是加快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建設,積極組建村鎮銀行,促進農村多元商業性金融的合理競爭;引導發展農村資金互助社,有效抑制農村資金外流;多途徑支持農村建立小額貸款公司,鼓勵符合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可改制為村鎮銀行。五是鼓勵正常的農村非正規金融活動,承認其合法性,鼓勵和支持民間資金參與地方金融機構改革,依法發起設立或參股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組織。
(三)創新農村金融機制,激發「三農」金融服務活力
實行「鷹型」農村金融發展戰略,用好用足各種政策,創新農村金融品種和金融服務方式,推動現有金融創新不斷向縱深發展。一是積極探索「六位一體」(農村信用社+擔保機構+保險機構+財政+農業龍頭企業+農戶)的支農信貸服務模式,形成金融機構聯動機制。二是積極開展中間業務,滿足農戶全方位的金融服務需求,為農民提供完善的金融服務環境。三是積極推進信用擔保制度改革,重點在農戶宅基地和房屋所有權、土地承包經營使用權、農戶或集體林權、礦權、土地流轉等方面做文章、想辦法,以解決農村抵押物的范圍太窄、價值太小的問題。四是健全農業保險間接補償機制,降低系統性農村金融經營風險。五是通過建立信貸風險補償機制、外部擔保的經濟補償機制、農業保險的經濟補償機制、巨災保險的經濟補償機制、農村金融的政策性經濟補償,對「三農」貸款不良貸款或損失進行適當補償。
(四)創新農村金融政策,推進「三農」金融服務發展
創新農村金融政策是推進「三農」金融服務的關鍵。一是實施優惠政策激勵,促進各項政策及時落實,積極完善配套措施,在地方財力許可的情況下進一步研究制定相關辦法。完善金融機構信貸投入考核獎勵機制,每年對投入進行統計考評,突出加大對「三農」貸款的單項考核獎勵力度,充分調動金融機構的支農積極性。二是充分發揮財稅政策對農村金融的導向作用,進一步整合財政支農資金,加大財政貼息力度,改進貼息方式,發揮貼息政策、補貼政策、減免稅政策的導向作用,引導各路資金投入「三農」領域。三是加大財政轉移支出中用於農村經濟發展的比重。加大貸款損失風險補償、利率補貼政策,建立農貸資金合理的配套機制。四是建立以財政、稅收、貨幣和監管政策為主要內容的制度化農村金融政策扶持體系,為農村資金迴流創造條件,引導金融機構積極發展涉農業務。
(五)探索實施「三農」金融服務綜合配套改革
農村金融服務綜合配套改革是推動「三農」經濟發展重要支撐和保障。一是加快推進農村宅基地房屋產權確權,激活農村潛在的巨額金融資產,為農戶進行抵押貸款提供最大價值的金融支持,能夠在很大程度上滿足農戶對生產發展的資金需要。二是向社會公開發行或私募方式設立各類農業產業投資基金或私募股權基金。三是充分利用現有政策,創新金融產品與服務模式,完善信貸產品為主的業務,充分挖掘信貸資源,積極拓寬服務領域與創新服務模式,滿足「三農」金融需求。四是建立城市金融幫扶農村金融的機制,在信貸資金上、人員素質培訓上進行支持。在鄉鎮行政村設立「三農」金融服務工作室,作為農村金融機構服務觸角的延伸,協助金融機構開展金融服務。
(六)打造良好的農村金融生態環境
營造良好金融生態環境是推動農村金融發展外部保障機制。一是努力改善農村信用環境,盡快推進各地適合「三農」金融發展的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完善地方金融生態環境建設考核機制。二是完善農村金融法制建設,針對農村金融發展實際,制定出台《農村金融法》,修改《擔保法》等法律法規,建立促進農村金融規范發展的法律法規體系,並加大執法力度,保護債權人合法權益。三是充分運用財政與稅收兩個杠桿,全方位加大投入,改善「三農」發展的物資基礎和社會環境。四是大力發展農業產業化,立足區域比較優勢,發展特色農業並實現產業化、規模化、專業化經營,夯實農村金融發展的產業基礎。五是鼓勵、允許和支持農民建立各種專業合作社或協會。探索建立促進城鄉統籌一體化發展的體制機制,加快破除城鄉二元體制,努力形成城鄉發展規劃、產業布局、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勞動就業和社會管理一體化新格局。
⑦ 如何做好新形勢下的「三農」金融服務
「三農」工作關系國計民生,歷來是黨和國家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對全面加快農村改革做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對於加強和改善「三農」金融服務提供了新機遇,提出了新要求。但也要看到,「三農」金融服務仍然是我國金融服務中比較薄弱的地帶,「三農」金融發展中仍存在不少兩難問題。筆者認為,做好新形勢下的「三農」金融服務,必須處理好以下幾個關系問題,努力把「三農」金融服務提高到一個新水平。
首先,要處理好商業化經營與社會責任的關系,這是困擾「三農」金融服務的根本問題。筆者認為,金融機構服務「三農」應該堅守兩個底線:一個是黨和國家要求的社會責任底線。金融機構特別是國有控股的金融機構開展「三農」金融服務,是履行國有資本意志的必然要求,不能單純地追求利潤最大化,風險偏好也要建立在履行社會責任的基礎上。另一個是商業化經營要求的保本底線。實踐證明,不計成本、不講風險地服務「三農」,會挫傷金融機構的積極性,也會削弱金融機構的長期服務能力。
金融機構在服務「三農」過程中,應當將這兩個底線有機地統一起來。一是堅持以發展帶動服務「三農」能力提升。金融機構要積極探索商業化服務「三農」的新路子,寓服務於發展之中。二是努力尋求商業化經營和踐行社會責任的結合點與平衡點。在對外服務上,金融機構要積極運用商業金融模式支持政策性、公益性強的「三農」發展事業;在考評機制設計上,金融機構在考核基層機構點均、人均業務量和效益時,可探索加入對服務「三農」社會責任相關指標的考量,引導金融機構積極主動地服務「三農」。三是樹立和增強「雪中送炭」的責任感。比如,在西藏、新疆等老少邊窮地區,雖然經營成本較高,但當地群眾對金融服務的需求和願望仍然較強,金融機構應堅持在這些地區設立多種服務網點,以發揚和體現社會責任感和擔當精神。
其次,要處理好關於統籌管理和放權搞活的關系。「三農」客戶具有受自然條件影響大、區域差異顯著、信息不對稱等特徵,難以與一些金融機構過於集約化的經營體制相適應,這就要求金融機構妥善處理好統籌管理和放權搞活的關系,以進一步貼近市場、貼近「三農」,提高「三農」金融服務的效率。
一是釐清各級機構的職能分工。金融機構要深入基層、員工和客戶,理清哪些事項需要總部統籌管理,哪些需要放權到分支機構,在此基礎上合理確定各級機構的經營管理許可權。二是積極穩妥地推動適度簡政放權。金融機構可以採取「試點-評估-優化-推廣」的方式,做到既放權於基層,縮短管理和決策鏈條,又「放而不亂」、風險可控。三是要做好管控引導。在具體經營事項交由分支機構負責的同時,金融機構總部也要切實加強管理、督導,形成服務「三農」的整體合力。
第三,要處理好業務發展與風險控制的關系。能不能科學而藝術地把握好業務發展和風險管理的平衡點,是決定「三農」金融服務成敗的關鍵,最能考驗出金融機構的服務能力和管理水平。應注意把握以下幾點:
一是要堅守「三農」業務發展的風險底線。金融機構在服務「三農」的過程中,必須始終綳緊風險控制這根弦,堅持底線思維,任何時候都要將不良貸款控制在能「承受」范圍內。二是適度提高對「三農」業務的風險容忍度。金融機構應通過優化調整經濟增加值、內部轉移定價等管理考核指標,打消基層機構服務「三農」的顧慮。監管部門也應堅持差別監管,適當放寬「三農」業務不良貸款等考核指標的監管標准。三是切實加強「三農」業務專業化風險管控能力。這是應對「三農」金融業務風險大的根本之道。
第四,要處理好資源投入和效益產出的關系。現階段,農村金融資源投入大、經營成本高、效益產出低的問題仍比較突出,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金融機構對「三農」和縣域市場增加資源投入的積極性。解決這個問題,需要多方努力。
一方面,金融機構要以戰略眼光來審視和衡量「三農」金融業務。金融機構要從近景、中景、遠景等不同角度進行對比分析,發掘「三農」業務的戰略價值和長期效益,做好資源投入的總體規劃。另一方面,要積極營造有利於增加農村金融資源投入的外部環境。各級政府應當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好對農村金融服務的各類財稅、保險、貨幣和監管政策支持,強化正向激勵。
此外,在發展創新型「三農」金融業務方面,一是要推動服務模式創新。重點是要強化城鄉聯動、行司聯動、境內外聯動,提供信貸、發債、票據、租賃、理財、保險等跨領域金融服務,構建新型綜合化農村金融服務新模式。二是要推動產品創新。近年來,「三農」金融產品創新聚焦在破除農村抵押擔保瓶頸上。農業銀行在這方面也進行了積極探索,2009年推出了林權抵押貸款,近三年來累計投放林權抵押貸款172億元。2014年,農行又率先在同業中推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管理辦法》,受到了廣大農民的歡迎。三是要推動技術創新。當前要著力把互聯網金融的理念、技術和產品運用到「三農」金融服務中。
⑧ 許昌縣三農小額貸款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許昌縣三農小額貸款有限公司成立於2013年07月18日,主要經營范圍為辦理各項小額貸款等。
法定代表人:杜改玲
成立時間:2013-07-18
注冊資本:120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411023000015852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公司地址:許昌縣尚集鎮鏡水路中段西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