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人民幣委託貸款操作與要求
看看適合不適合你用。
一、委託貸款的基本要求:
1. 申請人已獲得地方專區以上的政府主管部門的批復文件。
3. 申請人已有擔保單位的書面全部承保文件。
4. 申請人已有銀行統一版本的書面全套委託貸款文件。
5. 申請人已同銀行建立了密切的合作關系。
二、委託貸款的年限:
原則上尊重申請人在委託貸款的年限方面的要求,但應提出經過科學論證的充分可靠理由。
三、委託貸款的利息:
原則上根據申請人的在建項目的現狀,以及向銀行申請貸款的資金需求來確定委託貸款綜合年利率。但基本上按照國家現行的標准貸款利率和銀行現行的貸款附加利率相結合的方式來執行。
四、委託貸款的擔保:
委託貸款所承擔的經濟風險的委託貸款責任要求申請人在提出書面的貸款申請同時,也需提出有能力為申請人自身提供擔保人。
五、委託貸款的費用:
原則上委託貸款未成功,不收費。
申請人承付下列款項:
1. 在委託貸款的審查階段,需由申請人承擔貸款人派員對借款申請人、擔保人、接款銀行進行實地考察的差旅費用(但並不意味貸款人在取得核查報告前就承諾保證任何委託貸款條件的申請人資金需求)。
2. 在委託貸款首批撥付款進入申請人賬戶時,由申請人一次性承擔委託貸款在銀行委託貸款基金賬戶里滯留期間的活期存款利息。
3. 在委託貸款首批撥付款進入申請人賬戶時,由申請人一次性承擔銀行應收的全部貸款手續費、管理費等各項費用。
4. 在委託貸款首批撥付款進入申請人賬戶時,由申請人按年承擔銀行代扣代繳的委託貸款利息稅。
5. 在委託貸款首批撥付款進入申請人賬戶時,由申請人承擔委託貸款分期分批實際到賬的一次性綜合費用。
6. 在委託貸款首批撥付款進入申請人賬戶時,由申請人承擔委託貸款合同總額的一次性中介費用。
7. 在委託貸款實時到賬後,需由申請人承擔貸款人派員監控的全部費用。
8. 申請人自委託貸款第六年起,逐年償還貸款人不少於10%的委託貸款本金。貸款人將根據已經實際退還的委託貸款金額,按照銀行現行的貸款綜合利率,逐年扣減委託貸款年息,直至申請人委託貸款期滿,清償全部委託貸款本息。
六、委託貸款的使用:
申請人同意接受甲方派員對委託貸款監控,並需簽署《委託貸款監管承諾書》,接受貸款人派員對委託貸款的監控,提供工作上的環境和便利條件,承擔相應的費用。
保證貸款人派人員的基本權利:
1. 出席丙方的使用委託貸款的決策會議,有參與重大會議的知情權和拒絕委託貸款的不合理支出的否決權;
2. 監督每筆委託貸款具體支出,檢查票據憑證,查閱賬簿,復制財務報表,落實工程進度,參與階段工程驗收,索要《委託貸款債轉股承諾書》,並及時向貸款人如實反映委託貸款使用情況的匯報權;
3. 刻制預留在銀行的監管印章,控制每筆委託貸款在完成約定的工作內容情況下方可撥付下筆款項的監管權;
4. 有進行監督檢查的和當面報告的自主權;
5. 法律賦予的其他權利。
七、委託貸款申請人所需的文件:
申請人的法律資質文件:
1. 已經通過當期年度工商行政機關年檢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 《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
3. 《國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4. 《地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5. 申請人《章程》復印件。
6. 申請人開業申請的《驗資報告》或申請人開設基本結算帳戶的《銀行進帳單》復印件。
7. 銀行系統查詢貸款卡(含流水號、密碼)復印件。
8. 《法定代表人基本情況表》復印件。
9. 法定代表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10. 申請人開業登記的主要領導人基本情況復印件。
財務資料:
1.《申請人連續兩個年度的年終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 或 相應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及《年度的年終財務報表說明》復印件)。
2. 《申請人當季度的財務報表》復印件。
3. 申請人對財務相關報表的說明復印件。
申請人貸款申請文件:
1. 《借款申請書》副本。
2. 項目建議書及批復文件的復印件。
3. 《可行性研究報告》復印件。
4. 申請人高新技術的資質證明文件復印件。
5. 接款銀行編制的《項目評估報告》復印件。
6. 地方專區以上政府各級主管部門的文件復印件。
7. 《還貸付息計劃》復印件。
8. 申請人董事會(股東會或上級單位)批准進行建設項目大額借款的決議。
申請人承諾文件:
1. 承付委託貸款基金賬戶滯留活期存款利息的承諾書。
2. 承付委託貸款綜合貸款年息的承諾書。
3. 承付接款銀行應收款項的承諾書。
4. 承付自第六年起償還委託貸款部分本金承諾書。
5. 承付逐筆綜合費用承諾書。
6. 承付委託貸款總額中介費用承諾書。
7. 承付按照工程進度實施債轉股承諾書。
8. 接受貸款人監管承諾書。
9. 其它需要申請人簽署的承諾文件。
申請人擔保貸款文件:
1. 擔保人已經通過當期年度工商行政機關年檢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 擔保人《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
3. 擔保人《國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4. 擔保人《地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5. 擔保人《章程》復印件。
6. 擔保人人開業申請的《驗資報告》或申請人開設基本結算帳戶的《銀行進帳單》復印件。
7. 擔保人銀行系統查詢貸款卡(含流水號、密碼)復印件。
8. 擔保人《法定代表人基本情況表》復印件。
9. 擔保人的法定代表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10. 擔保人與申請人共同簽訂的《擔保協議書》副本復印件。
擔保人財務資料:
1. 擔保人《連續三個年度的年終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及《年度的年終財務報表說明》復印件)。
2. 擔保人《當季度的財務報表》復印件。
3. 擔保人對當季財務報表說明的復印件
❷ 委託方計算代銷費用時,借方「銷售費用」,可貸方為什麼是「應收賬款」
委託銷售,如果實現銷售了,借:應收賬款,貸:主營業務收入
代銷費用需要從銷售款項(應收賬款)中扣除,支付給代銷方。
所以,借:銷售費用 貸:應收賬款
比如,受託方本月實現了30萬的銷售,收取1萬元的手續費,那麼對於委託方來說
當月主營業務收入為30萬,應當向受託方收取30萬應收賬款,同時需要支付給受託方1萬元的手續費,這手續費直接在30萬應收賬款中抵減。
借:應收賬款 30W
貸:主營業務收入 30W (增值稅略)
借:銷售費用 1W
貸:應收賬款 1W
❸ 應收賬款保理的解決方案
(一)加大保理業務的宣傳力度,發揮保理業務的優勢
中國銀行對企業間的保理業務只提供單一的結算服務,事實上發揮不了經濟核心的作用。國內銀行應轉變經營觀念,逐步樹立風險經營理念,進行科學的決策定位。而且由於長期受匯款、托收、信用證等傳統交易模式的限制,中國企業尤其是進出口企業還不能適應建立在商業信用基礎上的保理業務,因此,各方應加強宣傳力度,通過開辦企業培訓班、上門宣傳講解、實施嘗試期試用優惠費率等手段,讓更多的企業了解保理業務、選擇保理業務,以發揮保理業務的優勢作用,使保理業務這個新型的融資工具更好地為企業服務。
(二)建立健全有關保理業務方面的法律法規,促進保理業務的發展
市場經濟是一種法制經濟,市場各利益主體的行為需要法律法規去規范,市場主體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離不開法律規范的調節。中國有關保理方面的立法仍屬空白,也缺乏嚴謹的操作規程指導實踐,極大地影響了銀行開展保理業務的積極性,也限制了國外有經驗的保理商進入國內市場。因此,中國相關部門一方面應參考借鑒國際上已有的國際公約和國際慣例,並吸收發達國家對保理的判例和經驗,為保理發展建立一整套符合中國國情的完整規范的法律制度和業務操作規程,以促進中國保理業務的有關法律法規建設;同時還要盡快制定、修訂或完善包括金融法規、銀行支付結算辦法和擔保法、會計法規在內的有關法律法規;明確債權轉讓、保理商及其與第三者的權利沖突,債務人抗辯與反索、清盤與破產等事項的具體解決辦法,以規范保理業務的運作,形成公平競爭的機制,使中國保理業務在法律的保護下發展壯大。
(三)拓寬保理業務的范圍,採用雙保理和無追索權的保理業務
保理的模式一般有單保理和雙保理,國際上採用較多的是雙保理。然而由於中國的信用制度還很不完善,出於防範銀行風險的目的,中國商業銀行大都採用單保理模式即出口保理和到期保理,但是從保理業務運行模式看,雙保理和無追索權的保理模式比單保理模式更具有優勢。在這種情況下,應積極拓寬保理業務的范圍,一方面發展雙保理,並讓出口國保理商與進口國保理商建立密切的合作關系。另一方面是開發無追索權的保理業務。
(四)加強信用體系建設,重視信用風險的方法和化解
任何金融創新都應把防範經營風險放在第一位。在中國,信用機制的不健全仍然是制約保理業務發展的主要原因之一。盡快建立社會化的企業信用體系,為保理業務提供一個高效、快捷、權威的企業資信查詢系統,是當前發展保理業務面臨的重要問題。在保理業務,尤其是無追索權保理業務中,銀行由於喪失了對銷售的追索權,承擔較大的風險,因此保理商就必須要建立比較完備的資信調查網路,才能對買方的信用風險有較強的把握能力。
(五)積極培養高素質的保理人才,提高保理業務的效率
保理業務的特點,決定了保理業務人員不僅要有較高的外語水平及保理專業知識,而且要具備商業貿易知識和較強的綜合財務分析能力,同時還要具備法律常識,充分了解公約和法規,懂得如何制定出一套切實可行的守信辦法,降低自身的風險。因此,商業銀行應該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抓緊對保理業務人員的專業培訓,建立一支有良好職業道德和專業化的保理、資信評估專業隊伍,掌握保理業務發展的最新動態,進一步提高業務經營水平,緊跟國際保理業務的最新發展。
❹ 委託貸款如何列報
委託貸款如何核算和列報
根據《貸款通則》,不允許非金融企業之間直接放貸,於是部分企業轉向委託貸款,該類業務在國企年報審計中也經常遇見,如下案例供大家參考,歡迎探討和指正,以便共同進步。
一、案例:某國有企業甲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公司)執行《企業會計准則》,根據需要委託某銀行向子公司乙和與甲公司同屬國資委監管的國有企業丙公司發放委託貸款。企業財會人員向審計師詢問該委託貸款如何核算和列報?
二、分析:
(一)會計核算:
《企業會計准則》1303 貸款: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銀行)按規定發放的各種客戶貸款,包括質押貸款、抵押貸款、保證貸款、信用貸款等。企業(銀行)按規定發放的具有貸款性質的銀團貸款、貿易融資、協議透支、信用卡透支、轉貸款以及墊款等,在本科目核算;也可以單獨設置「銀團貸款」、「貿易融資」、「協議透支」、「信用卡透支」、「轉貸款」、「墊款」等科目。
企業(保險)的保戶質押貸款,可將本科目改為「1303 保戶質押貸款」科目。企業(典當)的質押貸款、抵押貸款,可將本科目改為「1303 質押貸款」、「1305 抵押貸款」科目。企業委託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向其他單位貸出的款項,可將本科目改為「1303 委託貸款」科目。
(二)報表列報:
《企業會計准則第30號——財務報表列報》第十二條「資產和負債應當分別流動資產和非流動資產、流動負債和非流動負債列示。」 第十三條「資產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歸類為流動資產:
(1)預計在一個正常營業周期中變現、出售或耗用。
(2)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
(3)預計在資產負債表日起一年內(含一年,下同)變現。
(4)自資產負債表日起一年內,交換其他資產或清償負債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現金或現金等價物。」
第十四條 「流動資產以外的資產應當歸類為非流動資產,並應按其性質分類列示。」
《企業會計准則第14號——收入》第十六條「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費收入等。」第十七條 「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予以確認:(一)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二)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第十八條「企業應當分別下列情況確定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金額:(一)利息收入金額,按照他人使用本企業貨幣資金的時間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
《企業會計准則第33號——合並財務報表》第十五條「合並資產負債表應當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資產負債表為基礎,在抵銷母公司與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間發生的內部交易對合並資產負債表的影響後,由母公司合並編制。(二)母公司與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間的債權與債務項目應當相互抵銷,同時抵銷應收款項的壞賬准備和債券投資的減值准備。」
第十九條「合並利潤表應當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利潤表為基礎,在抵銷母公司與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間發生的內部交易對合並利潤表的影響後,由母公司合並編制。(五)母公司與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間發生的其他內部交易對合並利潤表的影響應當抵銷。」
第二十四條 「合並現金流量表應當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現金流量表為基礎,在抵銷母公司與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間發生的內部交易對合並現金流量表的影響後,由母公司合並編制。」
第二十五條「編制合並現金流量表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二)母公司與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間當期取得投資收益收到的現金,應當與分配股利、利潤或償付利息支付的現金相互抵銷。
(三)母公司與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間以現金結算債權與債務所產生的現金流量應當抵銷。」
三、處理建議:
(一)會計核算:委託貸款可以在「1303 委託貸款」科目核算。個別企業將委託貸款在「其他應收款」或「長期應收款」中核算,是不恰當的。
(二)報表列報(甲公司單體財務報表):
1、資產負債表:委託貸款從金融資產分類的角度講屬於「貸款和應收款項」,但因為一般工商企業的報表上沒有專門的項目,國資委格式的資產負債表項目「發放貸款及墊款」為金融類企業專用,所以通常根據委託貸款距離資產負債表日的期限,分別列示於「其他流動資產」、「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資產」或者「其他非流動資產」項目內,並在附註中說明具體內容。
注意:委託貸款年底應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規定的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減值的相關規定計量減值損失。
2、利潤表:委託貸款的利息收入應確認為其他業務收入,在營業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列報。
3、現金流量表:鑒於委託貸款利息收入是作為「其他業務收入」列報的,相應地,其在現金流量表上列報為「收到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比較合適。
對於委託貸款本金的借出和收回,現金流量一般作為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列報。因為該行為通常形成了非流動資產或者投資性質的資產,即在「投資支付的現金」和「收回投資收到的現金」列示。
(二)合並財務報表(甲公司合並財務報表):
審計中常見的母公司向子公司提供委託貸款的內部交易中,合並財務報表層面需做如下抵銷分錄:
(1)合並資產負債表應編制如下抵銷分錄(母公司委託貸款債權與子公司債務的抵銷):
借:短期借款/長期借款
貸:其他流動資產/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資產/其他非流動資產
(2)合並利潤表應編制如下抵銷分錄(母公司委託貸款利息收入和子公司長短期借款利息費用的抵銷):
借:營業收入
貸:財務費用
(3)合並現金流量表應將子公司「分配股利、利潤或償付利息支付的現金」與母公司「收到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進行抵銷。
❺ 應收賬款讓售是應收賬款保理嗎
不是
應收賬款讓售是指企業將應收賬款出讓給信貸機構,籌集所需資金的一種方式。
應收賬款讓售後,若出現應收賬款拖欠或客戶無力清償,則企業無需承擔任何責任,信貸機構不能向企業追索,只能自己追索或承擔損失。
應收賬款保理:有追索權和無追索權保理。
有追索權保理是指收款企業向銀行出售了應收賬款後,對支付方到期付款給該銀行承擔擔保責任或回購該筆應收賬款的責任。
如果客戶拒絕付款,金融機構有權向企業追索,企業必須清償全部借款。
無追索權保理,就相當於應收賬款的讓售,企業等於是將應收賬款出售給了金融機構以取得資金,售出的應收賬款無追索權。
❻ 股權、股票、基金、債券可以抵押貸款嗎具體操作流程和抵押方式是什麼
股權可以質押。
股權質押又稱股權質權,是指出質人以其所擁有的股權作為質押標的物而設立的質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數國家有關擔保的法律制度的規定,質押以其標的物為標准,可分為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股權質押就屬於權利質押的一種。因設立股權質押而使債權人取得對質押股權的擔保物權,為股權質押。
股票、基金、債券都可以。
依法設立並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可經營證券自營業務的證券公司可以向銀行當地分行申請股票質押貸款。借款人應具備的具體條件包括:
(一)資產具有充足的流動性,且具備還本付息能力;
(二)其自營業務符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有關風險控制比率;
(三)已按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提取足額的交易風險准備金;
(四)已按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定期披露資產負債表、凈資本計算表、利潤表及利潤分配表等信息;
(五)最近一年經營中未出現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定的重大違規違紀行為或特別風險事項,任高級管理人員與主要業務人員無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定的重大不良記錄;
(六)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定已實現有效獨立存管,未挪用客戶交易結算資金;
(七)經營穩健,與我行合作良好;
(八)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❼ 簡介應收帳款轉讓與應收帳款保理的異同點
應收帳款轉讓與應收帳款保理的異同點:
共同點都是轉讓給第三方,以獲得流動資金支持,加快資金周轉,解決現金流量不足的問題。
區別:
1、含義不同
應收賬款轉讓是指銀行為解決客戶因應收賬款增加而造成的現金流量不足,而及時向客戶提供的應收賬款轉讓的融資便利。
在受讓期間,銀行委託轉讓人(銷售商)負責向購貨商催收已轉讓的應收賬款,如在規定期限內銀行未能足額收回應收賬款,則由轉讓人無條件地回購未收回的部分。
應收賬款保理是企業將賒銷形成的未到期應收賬款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轉讓給商業銀行,以獲得銀行的流動資金支持,加快資金周轉。
理論上講,保理可以分為買斷型保理(非回購型保理)和非買斷型保理(回購型保理)、有追索權保理和無追索權保理、明保理和暗保理、折扣保理和到期保理。
2、功能和特點不同
應收賬款轉讓:
(1)及時回籠資金,避免企業因賒銷造成的現金流量不足;
(2)改善企業的財務狀況、提高資產的流動性;
(3)為企業的賒銷提供了便利。
應收賬款保理:
(一)低成本融資,加快資金周轉。
(二)增強銷售能力。
(三)改善財務報表。
(四)融資功能。
3、轉讓對象不同
應收賬款轉讓的第三方可以是企業、個人或銀行等;
保理通常都是轉讓給商業銀行。
(7)應收賬款抵押委託貸款擴展閱讀:
應收賬款轉讓申辦條件
1、轉讓人應符合的條件:
a.原則上是銀行信用評級為AB級以上的優質客戶;
b.經營狀況良好,產品市場穩定;
c.符合銀行規定的免擔保借款人資格;
d.應本行要求能如實提供財務狀況、經營狀況、購貨商名錄及資信等情況;
e.轉讓人在銀行開立結算賬戶。
2、受理的應收賬款須符合的條件
a.轉讓人採用賒銷方式進行商品交易所產生的應收賬款;
b.產生於合法真實的、無貿易糾紛的商品交易;
c.轉讓人與購貨商已簽定了銷售合同,且已出具該銷售合同項下的銷售發票和發貨證明;
d.應收賬款原則上屬於30天內新發生的。
❽ 急!委託貸款和定期存單質押如何進行賬戶處理
其實第一種和第二種的賬務處理差不多
1.轉保證金:
借:銀行存款—AXX銀行
貸: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BXX銀行保證金戶
2.借款
借:其他應收款—XX企業
貸:短期借款—XX銀行
❾ 應收賬款的抵借與轉讓的區別
應收賬款抵借與應收賬款轉讓兩者之間有3點不同,相關介紹具體如下:
一、兩者的特點不同:
1、應收賬款抵借的特點:一種循環的自我清償的貸款,在會計意義上是短期借款;但在財務概念中卻可以是長期借款;抵押方繼續保留應收賬款的權益,同時也要承擔壞賬的責任。
2、應收賬款轉讓的特點:應收賬款轉讓可以及時回籠資金,提高資金流動。
二、兩者的實質不同:
1、應收賬款抵借的實質:持有應收賬款的企業與信貸機構或代理商訂立合同,以應收賬款作為擔保品,在規定的期限內企業有權以一定額度為限借用資金的一種融資方式。
2、應收賬款轉讓的實質:銀行為解決客戶因應收賬款增加而造成的現金流量不足,而及時向客戶提供的應收賬款轉讓的融資便利。
三、兩者的相關要求不同:
1、應收賬款抵借的相關要求:應收賬款抵借合同明確規定信貸機構或代理商借給企業資金所佔應收賬款的比率,一般為應收賬款的70%-90%不等,借款企業在借款時,除以應收賬款為擔保外,還需按實際借款數據出具標據,如果作為擔保品的應收賬款中某一賬款到期收不回來,銀行有權向借款企業追索。
2、應收賬款轉讓的相關要求:在受讓期間,銀行委託轉讓人(銷售商)負責向購貨商催收已轉讓的應收賬款,如在規定期限內銀行未能足額收回應收賬款,則由轉讓人無條件地回購未收回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