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因為幫別人擔保借款,現在被起訴,限高了,解除後,還能報考公務員嗎政審會不會有影響
這不會影響報考公務員吧,因為你不是涉法犯案。沒有案底。就不會有影響的
2. 擔保人被銀行起訴後會影響公務員考試嗎
屬於經濟糾紛,不影響公務員考試的
3. 擔保人被起訴後會有什麼影響,會被列入黑名單嗎。
具體要看擔保人同意簽的擔保合同是一般擔保還是特別擔保。
如果是一般擔保,那麼擔保人可以主張有還債能力的債務人(也就是被擔保人)沒有履行其義務時可以不承擔義務。也就是說債務人先履行,執行完之後不足部分才由擔保人履行。
如果是特別擔保,則擔保人與被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也就是債權人可以選擇要求任何一方履行債務。一般擔保與特別擔保是在簽合同時約定的,如果沒有約定責任為是特別擔保。
但是不管擔保人出於那種規定承擔了還債責任後都可以向被擔保人主張償還他所承擔的債務。也就是擔保償還債務後成為新的債權人。
被擔保人死亡,他的繼承人應該以他繼承的遺產償還被擔保人的債務,如果遺產不足以清償債務,那麼剩餘部分由擔保人承擔,擔保人償還債務後不能再向繼承人要求償還。
《擔保法》第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第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九條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條 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享有債務人的抗辯權。債務人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的,保證人仍有權抗辯。
抗辯權是指債權人行使債權時,債務人根據法定事由,對抗債權人行使請求權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第二十八條 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繼承法》第三十三條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4. 幫別人擔保,對方跑了,我被起訴到法院,後來是我把錢還掉的,這影響政審嗎
擔保屬於民事案件,應該說與政審沒有直接的關系,何況你還幫別人還清了錢,放心吧應該是不會對你的政審造成直接影響的。
5. 父親幫別人做擔保惹上官司了會不會影響子女入黨政審
會的父親是人體別人擔保,但是別人是違約了,你父親跟著承擔,一定的違約責任別人成了老賴,你父親是跟著也會成為老賴的。
6. 擔保人被起訴後是不是就在派出所留了案底
經濟糾紛,不會在派出所有案底。
但如敗訴,可能會被法院強制執行,或被法院採取司法拘留、罰款等執行措施。
7. 直系親屬因借貸糾紛被起訴,成為失信人員會影響政審嗎
那當然了,影響孑女和孫子政審的
8. 擔保人被起訴,影響徵信嗎
會的,擔保人要學會分析。
不要因人情味而不顧慮後果。
幫人是好事,得看條件因素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