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抵押車能正常審車,正常上保險嗎
是可以的。
抵押車是由於原車主質押車輛借了別人的錢,到期沒錢還給人了,債權人把債權轉讓的,包括車輛和車輛使用權,是合法得到的。但是只要本人還款記錄良好,沒有不良信息,到還清貸款後,就贖回歸屬權。
根據《物權法》五十三條規定,不動產及其相關權利進行抵押時,實行登記生效制,而以生產設備、交通運輸工具等動產抵押的,實行登記對抗制。依照該規定,汽車抵押實行登記對抗制,不登記不影響合同效力。
同時,以車輛抵押屬於登記生效,即自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才生效。但是,根據新法優於舊法適用的原則,《物權法》第178條規定:「擔保法與本法的規定不一致的,適用本法。」因此,汽車抵押只要簽訂合同即發生法律效力。
(1)車子抵押貸款後保險正常出險嗎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大多汽車抵押貸款都是實行的押證不押車,只要把自己汽車的相關證件抵押給貸款機構就可獲取貸款,而汽車在安裝上GPS以後照常使用。因此,在辦抵押之前應先了解汽車抵押是否押車,可盡量避免要押車的機構;
2、汽車抵押貸款的資金往往用於短期周轉。若是需要長期貸款的,不適用於用汽車作為抵押來貸款;
3、由於汽車抵押貸款往往所產生的費用頗高,因此若是選擇周期較長的車輛抵押貸款,在具備提前還款的情況下可提前還款。
B. 汽車抵押貸款後車子還能正常使用嗎
如果選擇不押車貸款,那麼只需要在汽車上安裝一個GPS設備,貸款人就可以使用,不影響我們的生活和工作出行。
C. 貸款買車後保險理賠步驟
貸款買的車出險後在理賠時有時候確實會遇到一些麻煩。
一般來說,很多保險公司都要求貸款車輛出險理賠需要出具有貸款銀行提供的理賠委託書,其中還有的保險公司只涉及理賠金額5000元以上的車損事故。
而理賠委託書一般來說有兩種用途。一,銀行證明貸款車的還款記錄良好,二,銀行作為車輛保險第一受益人放棄了因車險而對保險公司的索賠權益保險公司讓車主提供這樣的證明,就是為了轉嫁日後可能出現的理賠款支付糾紛。
不過,業內專家認為,保險公司讓貸款車主出具貸款銀行出示的「理賠委託書」,不僅違反了民事活動中最基本的原則公平、平等、誠實守信的原則,同時也削弱了消費者的正當權利,並加重了消費者的經濟負擔。因此,貸款買車的車主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向保險公司索取賠償。
D. 我銀行貸款買的車!保險單抵押在銀行。現在車出了事故。第一收益人卻是銀行!我怎麼才可以拿到保險理賠的
這個其實很簡單,直接去貸款銀行,開具證明,只要證明你都在按期還貸,同意將事故賠款匯入你銀行就可以了!
E. 貸款買的汽車出事故報了保險,是怎樣理賠的
是要到銀行打一份委託書,把這起事故的賠款直接賠到你的賬戶,這是必須的流程。應該不能在老家開吧,要在貸款的銀行開的。沒有還完貸款前這車子的所有權是銀行的,你只是擁有使用和保管權,要明白這一點。可以委託他人辦理的,辦完後在老家就可以領取賠款了。
F. 貸款買的車發生事故,報保險該怎麼辦
貸款買的車發生事故,主要看保險受益人是誰:
1、信用貸款,保險受益人一般為車主,直接正常報保險,進入理賠程序。
2、抵押貸款,受益人一般是銀行,車主要和保險受益人協商,有銀行出面理賠。
貸款買車的都這么一個難題,車輛的商業保險存在一個麻煩:只要車子不報廢,銀行不用擔心還貸問題,就不會主動主張索賠,受益人不是車主,保險公司可以以此拒賠,而車主要使用車子就必須自己掏錢修車,保險金交了、貸款要還,而車子損失卻要不來。
G. 貸款買車出險後怎麼辦
銀行為了規避汽車貸款風險,所以要求貸款買的車第一受益人必須是銀行。
第一受益人是銀行,以後的問題就是:
你的車出險了,保險公司需要理賠,要經過銀行的手續,因為保險公司的理賠款原則上是直接理賠給車主的,但是有了第一受益人,就會理賠給第一受益人,這樣的話,你理賠必須要由銀行開具一份委託書,委託車主去領這個錢。
如果你已經全款結清了,一定記得更改第一受益人。
H. 為什麼車子沒有出險然而後保險公司上面有出險現的現象呢
1.車子在出險日期如果一直在你手裡,並且沒有外借等,考慮下有沒有停放過修理廠或者4S店
2.如果有以上任何現象,請根據實際情況追責,比如外借朋友,出險後不好意思告訴你,私下維修後還車
3.或者在委託維修時,停放較長時間,他們拿你的車做假事故,或者私下開車被撞,走保險
I. 貸款買車保險如何理賠
根據銀行規定,貸款買車購買保險時必須添加特別約定即第一受益人為貸款銀行。在之後出現保險理賠的情況時,如您按時還款無延期,出險後提供身份證、駕駛證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維修發票或清單,交給銀行,銀行會出去理賠確認函,確認叫理賠款項支付給車主,再由車主支付相關維修費用。
拓展資料:
保險理賠,是指在保險標的發生保險事故而使被保險人財產受到損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損害時,或保單約定的其它保險事故出險而需要給付保險金時,保險公司根據合同規定,履行賠償或給付責任的行為,是直接體現保險職能和履行保險責任的工作。
簡單的說,保險理賠是保險人在保險標的發生風險事故後,對被保險人提出的索賠請求進行處理的行為。在保險經營中,保險理賠是保險補償職能的具體體現。
《保險法》第 22 、 23 條規定,保險事故發生後,依照保險合同請求保險人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時,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應當向保險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保險人依照保險合同的約定,認為有關的證明和資料不完整的,應當通知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補充提供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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