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幫別人擔保貸款被法院起訴了怎麼辦
當你成為擔保人的時候,就應該預料到可能有對方不還錢而導致的後果,因此,法院起訴債務人的同時,也會起訴你,最好的辦法就是敦促債務人還錢,今後最好不要給別人擔保。
2. 為別人貸款擔保,是連帶責任,已被法院判決,現在,擔保人可以申請貸款人的財產保全嗎
法院在執行案件的時候,不管是借款人或則是擔保人只要,法院已經判決了承擔連帶責任,那麼執行誰都是一樣的。具體執行的時候,法院是看誰有能力就執行誰,如果借款人和擔保人都沒有財產和金錢可以執行,法院就會停止執行。需要申請人重新向法院提供可以執行的財產線索。實際上兩個被執行人所有的財產都應該被清查。扣工資是其中一種方法。但是被執行人生存的基本物品是不允許執行的,比如床,禍,麵粉等等是禁止執行的
3. 法院有官司能不能申請銀行貸款
法院有官司要看官司的類型,如果是涉及到經濟糾紛,在申請銀行貸款時就會比較困難了,因為銀行要對貸款人的經濟狀況和資產情況做一個評估,再確定是否發放貸款。
根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三條 貸款人受理借款人貸款申請後,應履行盡職調查職責,對個人貸款申請內容和相關情況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進行調查核實,形成調查評價意見。
第十四條 貸款調查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一)借款人基本情況;
(二)借款人收入情況;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人還款來源、還款能力及還款方式;
(五)保證人擔保意願、擔保能力或抵(質)押物價值及變現能力。
(3)身上有官司可以擔保別人貸款媽媽擴展閱讀: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九條 貸款風險評價應以分析借款人現金收入為基礎,採取定量和定性分析方法,全面、動態地進行貸款審查和風險評估。貸款人應建立和完善借款人信用記錄和評價體系。
第二十條 貸款人應根據審慎性原則,完善授權管理制度,規范審批操作流程,明確貸款審批許可權,實行審貸分離和授權審批,確保貸款審批人員按照授權獨立審批貸款。
第二十一條 對未獲批準的個人貸款申請,貸款人應告知借款人。
4. 幫別人擔保向個人借錢被法院起訴會影響徵信嗎
如果法院判決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的,擔保人及時償還了借款不會受影響,否則會影響個人信用記錄,法院會把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的人員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員並公開。
2013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正式開始施行。司法解釋規定了具有6種情形之一的被執行人將被納入「失信者黑名單」。這6種情形分別是: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的;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已與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等國有銀行簽訂了備忘錄。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局與各商業銀行總行將以網路專線等方式共享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共同實施信用懲戒。
5. 幫別人擔保貸款但是那人不還錢算侵權我的權利嗎
不算,因為自願擔保,就存在這種不還錢風險,因此不能隨便擔保。
1、這種情況很難構成欺詐,你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應該知道擔保的後果。
2、變更擔保人需要銀行、貸款人、擔保人都認可的情況才可以變更擔保人。
3、擔保公司起訴你的時候,你可以反訴,法院會一同審理。
4、最好的辦法是說服你的朋友,讓其承擔還款責任。
6. 朋友欠貸款還不上,要用自己母親房產貸款。讓我做擔保,我有什麼風險嗎
如果朋友欠款還不上用母親的房產抵押貸款,應該先對房產進行評估再到房管所進行抵押登記且從登記之日起生效;你講的情況可能是朋友母親的房產抵押後還不足以能夠償還貸款數額,所以還需你做擔保,你不管是一般擔保還是連帶責任擔保,當貸款不能全部償還時剩餘貸款你有償還責任,尤其是連帶責任擔保你的責任更大,應承擔剩餘貸款的償還責任,風險很大,要三思而後行。
7. 被判決欠款不還的人可以為他人貸款提供擔保嗎
這位網友:你好!
貸款擔保人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的自然人,年齡在18(含)-65周歲(含)之間;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在當地有常住戶口或固定住所;
3、沒有明顯的違約記錄,無不良信用記錄;
4、能履行擔保義務。
法院判決欠款不還,在徵信上有不良反映,因此不能為他人貸款提供擔保。
希望我的答復能幫到你,祝工作順利!
8. 我身上有貸款,還可以為別人作擔保人嗎
那要看你的還款能力了
要看你的收入和你的擔保額比例
9. 法院在執行中可以幫別人擔保貸款嗎
一般而言,這種情況是不可以的,擔保貸款是需要核實擔保人的資質,被執行是不符合的。
擔保貸款就是根據借款合同或借款人約定用借款人的財產或第三人財產為貸款保障,並在必要時由第三人承擔連帶還款責任的一種貸款。
擔保貸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額提供抵押(質押)時,應有貸款人認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
保證人為自然人的,必須有固定經濟來源,具有足夠代償能力,並且在貸款銀行存有一定數額的保證金;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
保證人發生變更的,必須按照規定辦理變更擔保手續,未經貸款人認可,原保證合同不得撤銷。
10. 法院有權力查封貸款人親屬的帳號嗎
1、法院沒有權力查封貸款人親屬的帳號,除非該親屬為貸款人的貸款提供了擔保。
2、《民事訴訟法》第102條規定:「保全限於請求的范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如果該親屬為貸款人的貸款提供了擔保,那麼該親屬的帳號內資金就可以認定為與本案有關的財物,法院就可以依法查封;反之,如果該親屬未為貸款人的貸款提供擔保,那麼該親屬的帳號內資金與本案就沒有聯系,是與本案無關的財物,法院就不能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