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借款人跑了擔保人沒錢還,債主有權賣擔保人的房子嗎如果債主顧人打擔保人,擔保人受法律保護嗎
首先,如果擔保人與借款人之間是一般擔保,那麼承擔的就是連帶責任,債主可以直接起訴擔保人,並且要求法院強制執行,也就是申請法院拍賣房子。其次,不管是什麼原因,債主僱人打擔保人肯定是不行的,情節或者後果嚴重的,僱主和打手都要承擔刑事責任。所以,經濟糾紛可以向法院起訴,一味的暴力是不能解決問題的。
㈡ 貸款人可以申請拍賣擔保人的房子嗎
不行,按理說是以你的名義向銀行貸的款,那麼你就是債務人。也就是說,雖然錢給了你阿姨,但是履行還款義務的是你。而阿姨是你債務履行的擔保,房子是保證貸款償還的依據。第一種情況是,銀行的還款日期到了,而貸款還沒還清,銀行就有權利拍賣你阿姨的房子來還款。你是沒有權利去拍賣的。另外一種情況就是,在貸款日期內還款,抵押關系自動解除。
㈢ 商業貸款還完了父母是擔保人想把房子賣了,對擔保人有影響嗎
商業貸款還完了,父母是擔保人,想把房子賣了,對擔保人沒有影響,貸款還完了還款責任和擔保責任履行完了。
㈣ 朋友拿房心貸款,我是擔保人,如果朋友把房子賣了!我該怎麼辦
擔保人不用太擔心標的資產被借款人處置的問題。
1、房子有貸款,就有他項權利在裡面;
2、有他項權利就會登記在房產證上;
3、有他項權利的房產買賣是要先辦理去除有他項權利手續的;
4、辦理他項權利手續是要債權債務人和擔保人都到場的。
補充:因此不需要太擔心,但是既然不放心的朋友的就不要幫他擔保,當擔保人是大事,處理要謹慎。
㈤ 債務人跑了,擔保人擔保期間房子賣了,但是還沒過戶,會被扣押拍賣么
不動產的所有權轉移,已是否登記為標准,未辦理登記則不動產所有權不發生變化。
因你知道實情,不存在善意的第三人情況。
有一定風險,建議尋求律師幫助!
㈥ 借款人跑路,擔保人有房產但不去辦房產證,怕法院知道。現在擔保人想偷偷快速賣掉坑人拿錢,他賣的成嗎
首先沒有房產證的房子是不會有人購買的。其次可以將擔保人有房產但無房產證的情況告知法院,請求法院執行局對其進行強制執行!供參考。
㈦ 借款人借款5萬後無力償還,擔保人房產會不會拍賣
如借款人到了約定的履行期限不履行經法院判決後擔保人的房產是可能被拍賣以代借款人償還借款的,擔保人償還後可以向借款人追償。
《擔保法》規定:
第六條 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第三十一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第三十三條 本法所稱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本法第三十四條所列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㈧ 我是擔保人,借款人現已經跑了,法院已經對我實施了強制執行,我名下有套按揭貸款的房子會受到影響嗎
對於還在貸款中的房子的問題,如果自身是在沒有其他的方式償還債務的話,在按揭的房子法院也會做相應的折算,進行拍賣或是折價償還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證
(二)連帶責任保證。
第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九條: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8)貸款擔保人賣借款人的房子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二十三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五條: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二)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