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什麼是商品房按揭貸款合同
商品房按揭貸款合同是指銀行與房地產開發商簽訂的貸款合作協議,購房人(借款人)以所購房屋作抵押向貸款行借款,並由開發商承擔擔保責任的貸款合同。
商品房按揭貸款合同的內容:
從總體上來講,按揭貸款合同主要應當具備貸款還款和按揭擔保兩方面的內容。主要條款有:
1.貸款人、借款人(擔保人)及保證人的姓名、名稱與住所地。此條款的意義在於明確履行合同的雙方當事人,有時也是確定訴訟管轄的依據;
2.按揭貸款用於購買的商品房的坐落位置、類型結構、面積、價值等情況。此條款表明了按揭貸款合同的訂立目的;
3.借款金額、期限及利率標准。該條款明確的是貸款合同的標的;
4.貸款的劃付與借款的償還(一般還應包括借款人提前還款與逾期還款的相關事宜)。實踐中,有的銀行為獲得較為高額的按揭貸款利息,會派出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權利,如果借款人基於其後的履行能力希望在合同中對提前還款作出約定,那麼該條款的擬定尤為重要;
5.貸款人與借款人在按揭貸款合同中的權利義務。雙方的權利義務可以由合同的主要條款訂立,有些則有法律直接規定;
6.借款人提供擔保物的相關約定。最好明確擔保物是什麼、擔保債務的范圍、擔保的設定、擔保人與擔保權人的權利義務、擔保物的處分以及擔保的解除等事項;
7.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條款。包括被保證主債權的種類和數額、保證擔保的范圍、保證責任的方式與形式以及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等;
8.合同變更與解除方面的約定。除約定的事由,當事人還應當知曉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司法解釋的有關規定;
9.違約責任條款。這是督促當事人履行合同債務的法律措施,對雙方的利益關系重大;
10.其他相關事項等,包括合同的生效以及交付的解決等。
② 商品房買賣合同法律咨詢問題
我是學法律的
對於你的問題其實並本質上只是一個違約問題,開發商沒有在約定期限前交付房屋。因為對於第九條的違約就直接導致了開發商無法交付房屋也就造成了第十條無法按期交付房屋的違約。如果開發商按期交付了房屋但並沒有向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機構未辦妥竣工驗收備案手續則只是違反了第九條沒有違反第十條。你的情況屬於違反第九條導致的違反第十條(或者說開放商故意沒有按期辦妥竣工驗收備案手續來達到不能按期交付房屋的目的)開放商沒有按期辦妥竣工驗收備案手續屬於開發商的責任,不能因為開發商的責任導致買房人遭受不利益。因此你可以以第十條主張對於違約金的請求權。第九條的違約只是造成第十條違約的一個條件,相當於被第十條所吸收。
關於交房的問題,涉及到所有權的轉移問題,根據我國07年新頒發的物權法的規定,房屋屬於不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轉移需要以登記為要件,也就是說只有開發商和你到登記部門去做了房屋所有權的轉移登記才能算房屋交付,因此對於你的情況房屋沒有完成所有權的交付,房屋所有權仍舊屬於開放商,開放商沒有完成對房屋的實際交付,因此你可以按照第十條主張違約金的請求權。
③ 貸款購房要簽什麼合同
要簽購房合同和貸款合同。
買房貸款簽訂後應拿好:
1、購房合同和首付款收據
在簽訂好合同且交了首付後,開發公司會給你蓋過章的收據跟購房合同。
(3)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6擴展閱讀:
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一定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出借貨幣資金的一種信用活動形式。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
還款計算方式:
計劃月還款額=〔貸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還款月數〕÷〔(1+月利率)^還款月數-1〕
還款月數=貸款年限×12
月利率=年利率/12
還款月數=貸款年限×12
④ 房屋貸款問題
一、房貸為什麼不能審批通過?
1.信用問題
購房者自身存在的問題,如你的徵信存在污點,提供的資料不全或者不真實,在銀行的信用記錄不好等。
2.開發商手續不全
如果開發商不具備房屋的銷售條件,沒有預售許可證,這樣銀行也是不會提供貸款審批的,如果查清楚是這個情況的話,有權要求開發商退還首付定金。
如果上述的問題都沒有,卻還是未能審批下來,那麼有可能是這段時間有政策正在進行調整,或者銀行有做調整導致貸款未能通過審批。這樣的話小編建議購房者可以通過和開發商協商延緩交易時間,或者舉證自己無力買房的方式來要求開發商退還首付的。
二、貸款審批不下來怎麼辦?
1.與銀行人員溝通
可以自行去銀行和銀行的業務專員進行溝通,得到為什麼貸款審批不下來的准確原因後對應的進行補救,如信用問題,徵信等,可以通過減少貸款的金額,再次向銀行提交申請貸款,這樣審批下來的可能性就大了很多,但是這種方式必須要增加你的首付。
2.換銀行
如果這家銀行不行,那我們還可以換一家銀行,畢竟銀行那麼多,總有一家能夠通過。
3.尋找擔保公司
這種方式一般都是因為自身存在很大的問題,資歷十分的不好,在銀行那裡的信用,徵信都存在問題;而且你又不想放棄房子的話,那麼你就可以去找擔保公司,但是尋找擔保公司的話進行貸款的流程費用會高很多,而且還需要向擔保公司提供擔保費和利息費等。
三、貸款不成什麼情形才能退回首付款?
1、如果開發商曾經對辦理購房按揭作出承諾,或者由於開發商的原因導致按揭未能辦下來的,開發商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2、如果在購房合同中約定,貸款辦理不下來可退款,則首付款可要回。具體要看合同中如何約定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故此,購房者可以要求開發商退回首付款及其利息。
四、如何避免以上這些問題?
在進行購房之前我們要對自己做一個詳細的了解,首先就是個人信用,徵信,有無其他的貸款等。在進行合同簽訂的時候約定,如果貸款未能審批通過,可以解除合約。在進行購房之前,可以先去銀行詢問,了解自身的資歷和銀行現在的政策
⑤ 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定為無效,那擔保貸款合同該怎麼辦
問: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定為無效,那擔保貸款合同該怎麼辦?
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您解答
擔保合同是從合同,其效力根據主合同而定。一般情況下,如果民間借貸的主合同真實有效,那麼擔保就是有效的。擔保人有自己的銀行貸款,由於金融貸款合同與民間借貸合同是不同的領域,互不相干,所以擔保人仍需要對民間借貸承擔擔保責任。擔保責任對擔保人來說是相對較重的民事責任,如果債務人缺乏誠信或者無法按期清償,那麼的清償責任則轉移到擔保人身上,最終可能需要傾家之力代為清償。因此,如果不是特別情況,則需要以審慎的態度對待是否擔當擔保人的角色問題。
⑥ 簽訂房產抵押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項
在簽訂房屋抵押合同的時候,應該明確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⑦ 急急急!在辦理銀行貸款中,房屋抵押合同簽訂日期未簽,房屋他項權證登記日6月16日
你是不是貸款一年期,如果是一年期的就沒事。主要看他項權利的時間長短,抵押合同的時候因為不能確定放款時間所以一般在簽字的時候多是不寫的。
⑧ 商品房期房按揭貸款的銀行合同上擔保條款的擔保期限問題
一次性還本的,保證期間為借款到期日起兩年:比如你是一次性還本的,例如你到期日是2011年6月6日,那麼保證期限為2011年6月6日-2013年6月6日
分期償還的,保證期間為每期還款日起兩年:比如你每月還款,那麼只要你逾期,保證期限為你逾期那天-逾期那天加兩年,如你在某一次還款日沒有還款,比如說是2011年3月3日,那麼保證期限就是2011年3月3日-201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