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經營范圍無法明確辨別的項目,如何申請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
答: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經營范圍無法按《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02)》等明確辨別項目的,由所在區縣財政局與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研究提出意見,對審定為財政貼息的由所在區縣財政局會同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共同出具貼息意見書,作為該項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項目附件。
個體工商戶從事既不屬於本補充規定的財政貼息項目,也不屬於國家限制的經營項目,但屬於能夠挖掘就業崗位安排較多失業人員就業的項目,由所在區縣財政局和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出財政貼息項目意見,報市財政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備案,對符合條件的,由市財政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貼息。
政策依據(以上問題依據下列文件):
1.《關於調整促進高失業率地區失業人員就業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2008年7月9日京勞社就發〔2008〕134號)
2.《關於繼續執行各項促進就業政策的通知》(2008年12月4日京勞社就發〔2008〕195號)
3.《關於做好北京市境外就業管理職能劃轉工作的通知》(2008年12月12日京勞社就發〔2008〕202號)
4.《關於印發〈北京市失業人員從事微利項目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管理辦法補充規定〉的通知》(2008年9月8日京財金融〔2008〕1987號)
1、 小額貸款申請書(一式叄份)2、 戶口本復印件(一式叄份)3、 身份證復印件(一式叄份)4、 租房協議或自有房產證明復印件(一式叄份)5、 工商執照副本、衛生許可證、生產許可證復印件(一式叄份)6、 稅務登記副本復印件(一式叄份)7、 再就業優惠證復印件(1-2頁 一式叄份)8、 貸款銀行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以上復印件必須用A4復印紙,同時需出具原件。
辦理流程:
①受理。經辦人員向客戶介紹銀行個人消費額度貸款的申請條件、期限、利率、擔保、還款方式、辦理程序、違約處理及需要借款人承擔的各項費用等情況,對借款人的借款條件、資格和申請材料進行初審。
②調查。調查人員根據有關規定,採取合理的手段對客戶提交材料的內容真實性進行調查,評價申請人的還款能力和還款意願。
③審批。由有權審批人根據客戶的信用等級、抵押情況、質押情況和保證情況,最終審批確定客戶的綜合授信額度和額度有效期。
④發放。在落實了放款條件後。客戶根據用款需求,隨時向銀行申請支用額度。
⑤貸後管理。貸款行應按照貸款管理的有關規定對借款人及保證人的收入狀況、貸款的使用情況、抵(質)押物價值變化及性能狀況等進行監督檢查,檢查結果要有書面記錄,並歸檔保存。實行保證或信用方式的應對保證人或借款人的信用和代償能力進行監督,並要求借款人和保證人提供協助。
⑥貸款回收。貸款行根據借貸雙方在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還款日期,從約定的還款賬戶中扣收。借款人也可以到貸款行營業網點償還貸款。
『叄』 《廣西壯族自治區扶貧小額信貸風險 補償金管理辦法(修訂)》政策有哪些內容
為更好地理解和執行《廣西壯族自治區扶貧小額信貸風險補償金管理辦法(修訂)》(以下簡稱《辦法》),現將相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辦法》出台的背景
(一)廣西扶貧小額信貸進入集中還款期,對風險補償金的啟用已提上日程。
2019年,我區到期的扶貧小額信貸余額168.93億元,占貸款余額總量(232.74億元)的82.75%,尤其是第三、四季度,到期扶貧小額信貸33.59萬戶、152.79億元,佔全年到期貸款的90.44%。部分扶貧小額信貸出現逾期,亟待明確風險補償金的補償標准和啟用程序。
(二)2018年國家脫貧攻堅成效考核反饋廣西問題指出廣西扶貧小額信貸風險補償制度不健全。審計發現,某縣未按規定製定扶貧小額信貸風險補償金管理辦法。
《自治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關於印發2018年國家脫貧攻堅成效考核反饋廣西問題整改落實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扶領發〔2019〕7號)要求廣西銀保監局和自治區財政廳牽頭完善自治區層面的扶貧小額信貸風險補償金管理辦法,指導縣級完善風險補償制度。
(三)市縣及金融機構多次提出調整意見。
隨著扶貧小額信貸工作形勢的變化,市縣和放貸銀行多次要求對原來的《廣西壯族自治區扶貧小額信貸風險補償資金管理辦法》(桂財農〔2017〕58號)進行修改,以合理確定風險補償比例,並明確風險補償金的啟用程序、損失認定標准等事項。
二、修訂的目的
本次修訂的目的,是為了鼓勵、督促相關部門和放貸銀行依法依規、扎扎實實做好扶貧小額信貸的回收工作,盡最大可能減少國有資產損失。
受上級政策和歷史因素的影響,廣西扶貧小額信貸在准入時未能嚴格審核,貸後管理也不如同類商業貸款嚴格,如果在最後的回收階段還不能妥善做好問題授信的清收追償工作,那必然會造成國有資產的巨大損失。
因此,通過本次修訂,要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政策導向作用,督促各級各單位嚴格貫徹落實自治區領導在2019年全區扶貧小額信貸電視電話會議上的講話精神,「層層壓實責任,倒逼工作落實」;督促放貸銀行「切實負起扶貧小額信貸管理的主體責任,按照規定嚴格做好貸款的審核、發放、回收等工作」;督促相關部門用好用足政策、在法律法規允許范圍內給予放貸銀行最大限度的支持,共同做好扶貧小額信貸風險防控和回收處置工作。
三、政策依據
(一)《關於促進扶貧小額信貸健康發展的通知》(銀監發〔2017〕42號)
(二)《中國銀保監會 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 國務院扶貧辦關於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扶貧小額信貸管理的通知》(銀保監發〔2019〕24號)
(三)《關於創新發展扶貧小額信貸的指導意見》(國開辦發〔2014〕78號)
(四)《關於全面做好扶貧開發金融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銀發〔2014〕65號)
(五)《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14〕43號)
(六)《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的通知》(國辦函〔2016〕88號)
(七)《財政部關於印發〈財政部駐各地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實施地方政府債務監督暫行辦法〉的通知》(財預〔2016〕175號)
(八)《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 司法部 人民銀行 銀監會 證監會關於進一步規范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的通知》(財預〔2017〕50號)
(九)《金融企業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42號)
(十)《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70號)
(十一)《關於進一步推進扶貧小額信貸工作的通知》(桂開辦發〔2016〕70號)
(十二)《關於穩步推進扶貧小額信貸工作的補充通知》(桂開辦發〔2016〕177號)
四、《辦法》的主要內容
《辦法》分為八章,共三十六條。第一章為總則,說明了《辦法》制定的背景依據,明確了風險補償金發放的對象和范圍;第二章為風險補償金管理委員會,明確了縣級風險補償金管理機構、議事規則和各單位職責;第三章為風險補償金的來源和補充,明確了風險補償金的來源、補充機制和撥付程序;第四章為風險補償金的日常管理,明確了日常管理的責任部門、三方共管機制、月報制度和補償比例;第五章為風險補償金的啟用,明確了損失認定標准、負面清單制度、風險補償金啟用程序和退回機制、業務所需材料等;第六章為風險補償金績效考核,明確了考核要求和緩沖機制;第七章為保障和監督,明確了監督機制和問責依據;第八章為附則,明確了文件解釋機構以及其他附加條款。
五、需要說明的重點問題
(一)風險補償金的補償比例。
從外省的情況看,全國扶貧小額信貸工作開展情況較好的湖南省郴州市宜章縣扶貧小額信貸累計投放4.3億元(其中戶貸企用2.24億元),對戶貸戶用資金補償比例90%,對戶貸企用扶貧小額信貸不予補償。截至6月13日,該縣4300多萬元的風險補償金僅啟用45萬余元。從我區的情況看,自治區扶貧辦、金融監管局等相關部門均提出應將風險補償比例設定為70%,而各市對風險補償比例的意見不一,百色、河池、梧州、崇左、桂林、來賓、玉林、欽州、防城港等9個市同意風險補償比例為70%,柳州、賀州兩市建議按50%—70%執行,南寧、貴港、北海等3個市建議按50%執行。
為達到既合理分擔信貸損失、確保不出現系統性風險,又壓實放貸銀行清收責任、盡量提高貸款回收率的政策目的,綜合考慮各方意見以及我區扶貧小額信貸風險情況,本辦法將風險補償比例由原來的50%調整到70%,並保留風險補償金不實行限額管理的規定。
(二)明確風險補償金和擔保金的區別。
中央各部委相關文件多次強調,不得將風險補償金混同為擔保金使用。風險補償金來源於財政性資金,是政府為了鼓勵相關主體向政策鼓勵發展的領域投入資源、從事經營活動、完成特定任務而給予的一種補償資金。而擔保金則是在債務人不按約履行還款責任時需承擔償還義務的資金。兩者的性質和會計處理方式均有本質不同。按照上述規定,風險補償資金不能混同於擔保金、不能直接代償貧困戶的逾期貸款。否則,將違反中央文件規定,並會觸及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的政策紅線。因此,在本辦法的相關條款中,明確風險補償金只是對放貸銀行的合理損失進行補償,並確認為銀行的收入。
(三)對扶貧小額信貸的合理損失進行補償。
本辦法所稱合理損失是指符合扶貧小額信貸經營活動常規情形,剔除了異常因素所致損失之後的貸款損失。政府建立風險補償機制,其本意是對金融機構因放寬授信條件而多承擔的風險進行補償。但是,部分放貸銀行在放寬授信條件的同時,也放鬆了貸後管理的力度,導致扶貧小額信貸風險步步累加,直至出現不良。因此,對扶貧小額信貸所形成的損失,在考慮進政府力推所帶來的准入風險之外,還要考慮放貸銀行貸後管理鬆懈、清收不力的影響和個別搭乘扶貧小額信貸便車違規發放的情形。這部分扶貧小額信貸損失即為不合理損失,由縣里根據產生原因和責任劃分,自行協調解決。另外,本辦法制訂了緩沖機制,採取全區各縣扶貧小額信貸損失率橫向對比和閾值相結合的方式,對扶貧小額信貸損失率超過10%且高於全區扶貧小額信貸平均損失率的縣,其新發生的扶貧小額信貸損失暫不納入風險補償范圍。
(四)風險補償金的啟用時間。
風險補償金是減少放貸銀行損失的最後一道關口,以呆賬認定金額為基礎來計算補償金額。為鼓勵、督促各方加快清收進度、加大清收力度,盡最大可能減少國有資產損失,風險補償金的啟用以完成呆賬認定為前提。如果縣級清收工作開展順利,在較短時間內收集整理出完整的證明材料,即可按照財政部印發的《金融企業呆賬核銷管理辦法(2017年版)》(財金〔2017〕90號)的相關規定進行呆賬認定,並申請風險補償金。此項制度設計主要是為了防止出現部分單位消極怠工、放慢清收工作、直接拖延至風險補償金啟動時間的現象。
(五)窮盡追索的要求。
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精神,放貸銀行應在各相關部門的協助下,查清貸款貧困戶或企業名下財產,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申請查封、扣押、凍結,並積極跟進訴訟程序,盡快執行相關財產。上述財產包括但不限於:貸款貧困戶或企業名下所有銀行賬戶的存款(法律不允許扣劃的除外),土地(林地)使用權、相關資源承包權、房產、鋼結構廠房、機器設備、車輛、股權、其他流動資產和固定資產等。
(六)怠於行使代位追索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七十三條,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針對戶貸企用扶貧小額信貸而言,貧困戶未使用貸款且不具償還能力,企業從貧困戶處獲得資金而對貧困戶負有債務,且二者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不屬於專屬債權。這一情形,符合代位權訴訟的條件。放貸銀行可依此項規定直接向法院起訴企業,並將貧困戶列為證人或第三人。如果放貸銀行怠於行使代位權進行追索,錯失清收時機,致使企業轉移財產,造成貸款損失的,不納入補償范圍。
(七)用扶貧小額信貸承接問題授信。
用扶貧小額信貸承接問題授信是指扶貧小額信貸發放時,企業存在資不抵債、徵信逾期,或是企業原來的貸款因違法違規被要求收回等情形。這種情況屬於非正常發放的戶貸企用扶貧小額信貸,風險補償金不予補償,由縣級協調解決。
(八)對風險補償金不予補償部分的解決途徑。
本辦法明確規定,由縣政府協調相關部門和放貸銀行對因不正常、不合理發放而造成風險補償金不予補償的扶貧小額信貸進行成因分析、責任劃定和組織協調,以確定政銀分擔比例。這部分扶貧小額信貸的補償不受本辦法約束,不得使用風險補償金,由縣級在充分尊重歷史事實、保障各方合理訴求、維護脫貧攻堅大局的基礎上,依法依規制定補償方案。
(九)其他相關問題。
1.本辦法第四條所提「符合條件」指的是發放了扶貧小額信貸且不存在違法違規發放的情形,側重點在於不存在違法違規發放的問題。
2.本辦法第二十五條所提市場化方式處置不良貸款,是指放貸銀行依照相關規定將進行債權轉讓,以降低不良貸款比率的做法,包括但不限於單戶債權轉讓、批量不良轉讓、不良資產證券化、基金方式進行不良貸款轉讓等方式。市場化方式進行不良貸款處置後,放貸銀行即可依據《金融企業呆賬核銷管理辦法(2017年版)》(財金〔2017〕90號)進行呆賬認定,並完成風險補償和呆賬核銷等工作。
3.本辦法第二十五條所提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需在與縣里首次開展合作前,以正式文向自治區財政廳申請准入。自治區財政廳在對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資質進行審查後,決定是否列入准入名單。自治區財政廳將定期向社會公告准入名單,並根據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管理水平,對清單進行動態調整。
(來源:廣西壯族自治區扶貧開發辦公室網站)
『肆』 關於進一步改進小額擔保貸款管理積極推動創業促就業的通知的四、完善聯動工作機制
(一)各地要積極依託社區勞動保障平台,進一步做好創業信息儲備、創業培訓、完善個人資信、加強小額擔保貸款貸後跟蹤管理等工作,促進「小額擔保貸款+信用社區建設+創業培訓」的有機聯動。對經信用社區推薦、參加創業培訓取得合格證書、完成創業計劃書並經專家論證通過、符合小額擔保貸款條件的借款人,要細化管理,積極推進降低反擔保門檻並逐步取消反擔保。
(二)認真落實《中國人民銀行 財政部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改進和完善小額擔保貸款政策的通知》(銀發〔2006〕[2006]5號)的有關規定,進一步細化和嚴格信用社區標准和認定辦法,加強對信用社區的考核管理工作,及時總結信用社區創建工作好經驗、好做法,逐步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勵獎懲機制。具體考核指標和考核辦法由各省級財政部門牽頭制定。
(三)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和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要進一步密切協作,充分利用當地就業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建立信用社區建設聯動工作機制,積極健全和完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組織創業培訓—信用社區綜合個人信用評級—信用社區推薦—經辦金融機構發放貸款—信用社區定期回訪」的小額擔保貸款綠色通道。
除本通知外,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等部門已經發布的有關小額擔保貸款的相關規定繼續執行。與本通知政策規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准。
請中國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聯合當地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將本通知速轉發至轄區內相關金融機構。
中國人民銀行 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二〇〇八年八月四日
『伍』 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資金管理辦法的第七章 監督管理和責任
第十八條 經辦銀行應認真履行以下職責:
(一)對貸款項目是否屬於貼息項目進行審核;
(二)對貼息貸款的使用方向進行監督,確保貼息貸款用於微利項目和符合要求的小企業;
(三)單獨設置貼息貸款業務台賬,妥善保管貸款合同及相關業務憑證,配合有關部門檢查;
(四)認真做好貸款貼息的審核、申報工作;
(五)根據有關規定需要履行的其他職責。
第十九條 擔保機構應積極做好對借款人的擔保服務工作,對擔保的貸款項目、貸款金額、發放時間、期限、利率等進行認真核對和確認。
第二十條 財政部門應認真履行以下職責:
(一)指導轄區內貸款貼息的申請、審核工作;
(二)做好與有關部門及經辦銀行的協調、配合工作;
(三)按有關規定認真審核貼息申請,及時撥付貼息資金,提高貼息資金使用效率;
(四)加強對貼息資金的監督與管理,保證貼息資金專款專用。定期或不定期檢查貼息資金使用情況,及時處理和反映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確保貼息政策落到實處;
(五)加強對擔保基金風險補償資金和貸款獎勵性補助資金的管理;
(六)根據規定需要履行的其他職責。
第二十一條 專員辦負責對當地貼息資金撥付和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不定期的開展檢查。
第二十二條 借款人和小企業提供虛假證明材料,勞動保障部門和經辦銀行等有關機構未能認真履行審核職責,導致騙取財政貼息資金的,由勞動保障部門和經辦銀行等機構按各自的職責承擔責任,並共同負責追回貼息資金,登記借款人和小企業的不良信用記錄。
第二十三條 對經辦銀行虛報材料,騙取財政貼息資金的,財政部門應追回貼息資金,同時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罰,並通過媒體予以曝光。
第二十四條 各級財政部門和擔保機構未認真履行職責,或虛報材料、騙取挪用財政貼息資金的,財政部將採取責令糾正、追回已貼息資金等措施,並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陸』 在廣西,大學生創業自主都有哪些補貼政策。
免收從事個體經營符合條件的大中專和技校畢業生行政事業性收費;安置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占企業總人數60%以上(含60%)的新開辦企業免3年營業稅;返鄉農民工從事個體經營,如果達不到營業稅起征點,不征營業稅及隨營業稅徵收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近日,自治區政府出台一系列優惠政策,鼓勵高校畢業生、農民工、復員軍人、留學人員進行自主創業。
大中專畢業生
從事個體經營免收行政事業費
據了解,今年,自治區政府從中央轉移就業資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用於扶持大學生創業和就業。對大中專和技校畢業生以及城鄉新增勞動力從事個體經營符合條件的,免收行政事業性收費;符合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條件的,按規定給予不超過3年的社會保險補貼。自主創業的大中專和技校畢業生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從事當地政府規定的微利項目,可由財政給予50%的貼息;符合《中國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自治區財政廳、自治區勞動保障廳關於印發〈廣西就業小額擔保貸款實施管理辦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規定的,可由財政據實全額貼息。
留學人員
來桂創辦企業注冊資本金有優惠
留學人員來廣西創辦企業的,可以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廣西壯族自治區居住證直接注冊登記,注冊資本金可按有關最低標准執行。此外,留學人員開展科研活動,可向自治區政府相關部門申請留學人員科研項目資助。獲得國家有關部門審核批准資助的留學人員科研項目,同級財政將給予不低於1∶1的經費匹配。 來源:http://www.dzzcy.com原文地址:http://www.dzzcy.com/html/chuangyezhengce/2009/0813/918.html
『柒』 小額擔保貸款的工作方法
(一)將小額擔保貸款與創業培訓和信用社區建設進行有機結合
(二)簡化貸款審批手續,開通辦理小額擔保貸款的 「綠色通道」。
(三)完善貸款管理辦法。
(四)建立信息共享制度與信息反饋機制,以促進支持創業促就業長效機制的建立。
(五)多渠道籌集小額擔保貸款擔保資金
(六)進一步完善小額擔保貸款反擔保方式
(七)大力扶持勞動密集型小企業
(八)進一步完善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各承辦機構的積極性
『捌』 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管理辦法的簡介
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國家經貿委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管理辦法》的通知
銀發〔2002〕394號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工作的通知》(中發〔2002〕12號)精神,中國人民銀行會同財政部、國家經貿委、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共同起草了《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管理辦法》。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人民銀行
財政部
國家經貿委
勞動保障部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玖』 哪些經營項目可享受小額擔保貸款政策規定的全額貼息
答:從事下列經營項目的由市財政按小額擔保貸款政策規定的實際利率據實全額貼息:
(1)零售業。零售業是指為方便城鄉居民,開辦的小型綜合零售商店、小超市形式開辦的便利店、售貨攤等主要面向居民等最終消費者的銷售活動,包括以互聯網、郵政、電話方式的銷售活動,也包括在同一地點後面加工生產前面銷售的店鋪(如麵包房)的活動,(穀物、種子、飼料、牲畜、礦產品、生產用原料、化工原料、農用化工產品、機械設備等生產資料的銷售除外,大型綜合百貨商店、大型超級市場、主營酒類、煙草製品、醫葯、醫療器材、汽車、摩托車、燃料、汽車摩托車零配件、鍾表、眼鏡、化妝品、珠寶首飾、古玩、字畫、郵幣卡零售除外)。
(2)住宿和餐飲業。①住宿業是指有償為顧客提供臨時住宿的服務活動(出租房屋、公寓等長期提供住宿場所的活動除外,按照國家規定評定的星級賓館、飯店、酒店除外,招待所、會議中心、培訓中心、休療養所除外);②餐飲業是指在一定場所,對食物進行現場烹飪、調制,並出售給顧客主要供現場消費的服務活動(賓館、飯店、酒店、火車、輪船內設的非獨立餐飲服務除外,各類茶館、酒吧、酒館、咖啡廳、咖啡屋、咖啡館等除外)。
(3)工藝美術品製造業。工藝美術品製造業是指以美術技巧加工製造各種與實用相結合並有欣賞價值的工藝品,分為日用工藝品,即經過裝飾加工的生活實用品,和陳設工藝品,即專供欣賞的陳設品,〔以貴金屬(金、鉑、銀)及其合金以及鑽石、寶石、翡翠、珍珠等為原料的珠寶首飾及有關物品製造除外〕。
(4)搬家、配送等服務業。
(5)遞送服務業。遞送服務業是指國家郵政系統以外的單位提供包裹、小件物品的收集、運輸、發送服務,以及為顧客提供快速、便捷、靈活的商務快送服務。
(6)居民服務業。居民服務業是指在社區內主要為社區居民提供服務和方便的活動。包括:
①家庭服務指為居民家庭提供保姆、家庭護理、廚師、洗衣工、病床護理等家庭服務的活動(介紹家庭服務相關勞務人員的中介服務除外);
②洗染服務指專營的洗衣店、乾洗店、洗染店;
③理發及美容保健服務指專業理發、美容和保健服務(保健按摩、足底按摩及泡腳、健美健身、醫療護理、整容服務除外);
④攝影擴印服務包括攝影服務、照相館服務、圖片社服務、照片沖擴印服務、利用計算機進行照片加工處理服務以及其他攝影擴印服務。
(7)辦公服務業。辦公服務業是指為商務、公務及個人提供的各種辦公服務,包括:翻譯、電腦打字、排版、列印、裝訂服務,復印、傳真、電話服務,名片印製、刻章服務,噴繪、曬圖服務,標志標牌、銅牌、獎杯、獎牌、獎章、錦旗設計製作服務,以及其他辦公服務,(石、玉、象牙等藝術篆刻、印刷廠的批量印刷活動除外)。
(8)其他服務業。其他服務業是指為社區居民以及企事業單位的辦公設備、家用電器以及其他日用品的修理服務,對建築物、辦公用品、家庭用品的清潔和消毒服務(汽車、摩托車維護與保養,零售和維修一體的門市部,衛生防疫站,勞務派遣企業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