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銀行貸款擔保人可以取消擔保嗎
一般來說,在借款人還清貸款以後,貸款擔保人就不存在擔保責任了。若借錢方沒有還清貸款,要看擔保人簽訂的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責任保證,若是一般保證則要到借錢方確實不能償還之時才能要求擔保人代為還款;若是連帶責任保證,則貸款機構能直接在貸款逾期後要求擔保人代還借款,在擔保人代為償還借款後,能取得代位追償權,取得後能要求借錢方償還自己的代償債務。
貸款擔保人想要解除擔保的話,則要看擔保人和借錢方以及貸款機構在簽訂貸款合同時的相關規定。通常來說,在合同規定的擔保期間,擔保人和借錢方的連帶關系都是存在的,若是貸款合同上擔保規定的擔保期限到期,那麼擔保關系在到期後就自動解除。另外,在執行擔保的歷程中,需要是借貸和擔保三方共同約定解除擔保,才能在擔保執行的歷程中解除擔保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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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擔保人如何取消擔保
1、一般保證,只有當債務人真的沒有履行能力時,才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責任。
2、連帶保證,期限滿了,債權人既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如果擔保人想取消貸款,那麼要看當初簽訂的合同約定是怎麼樣的。如果擔保人是一般擔保,那麼不需要取消擔保,只要借款人還有財產、有還款能力前,擔保人無需承擔還款責任。
如果擔保人是連帶擔保,那麼只能要求債權人同意,否則不能取消擔保。
(2)貸款未放擔保人取消擔保擴展閱讀:
擔保人具有法律規定的資格,即滿足所需條件:
(一)與本案無牽連;
(二)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
(五)沒有明顯的違約記錄。
❸ 貸款人不還錢擔保人怎麼解除擔保
借款人不還,做為擔保人也是解除不了責任的,除非借款人還了才能解除擔保責任,抓緊督促借款人還款吧,否則擔保人要替他還款的。
❹ 貸款期限未到,貸款擔保人能否退出擔保
您好!(1)如果貸款還沒有放、買車的合同還沒有履行:可以找銀行或其他貸款人聲明不願意再擔保、請求撤銷擔保,在貸款還沒有放出時銀行有可能為減少風險而不再放款、撤銷您的擔保、要求他重新提供擔保的。
(2)如果貸款已經放出:您無法退出了,只能承擔擔保責任,如果在擔保合同中約定了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保證的,按約定辦;如果沒有約定:您就是連帶保證了,只要他不還錢您就得還。
❺ 銀行貸款擔保人,在貸款未到期的情況下可否撤銷擔保
一,在為他人擔保的時候,擔保人和借款人也是一種關系,擔保人有連帶責任,當借款人把貸款還清之後,擔保人就不需要承擔責任了。如果借款人沒有還清貸款,要看擔保人簽訂的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責任保證,如果是一般保證則要到借款人確實不能償還之時才能要求擔保人代為還款;如果是連帶責任保證,則貸款機構可以直接在貸款逾期後要求擔保人代還借款,在擔保人代為償還借款後,可以取得代位追償權,取得後可以要求借款人償還自己的代償債務。
二,如果是想要解除擔保,則要看擔保人和借款人以及貸款機構在簽訂貸款合同時的相關規定。通常來說,在合同規定的擔保期間,擔保人和借款人的連帶關系都是存在的,如果是貸款合同上擔保規定的擔保期限到期,那麼擔保關系在到期後就自動解除。另外,在執行擔保的過程中,必須是借貸和擔保三方共同約定解除擔保,才可以在擔保執行的過程中解除擔保關系。
❻ 擔保人可以中途取消擔保嗎
一般來說,在借款人還清貸款以後,貸款擔保人就不存在擔保責任了。若借錢方沒有還清貸款,要看擔保人簽訂的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責任保證。
若是一般保證則要到借錢方確實不能償還之時才能要求擔保人代為還款;若是連帶責任保證,則貸款機構能直接在貸款逾期後要求擔保人代還借款。
在擔保人代為償還借款後,能取得代位追償權,取得後能要求借錢方償還自己的代償債務。貸款擔保人想要解除擔保的話,則要看擔保人和借錢方以及貸款機構在簽訂貸款合同時的相關規定。
通常來說,在合同規定的擔保期間,擔保人和借錢方的連帶關系都是存在的,若是貸款合同上擔保規定的擔保期限到期,那麼擔保關系在到期後就自動解除。
另外,在執行擔保的歷程中,需要是借貸和擔保三方共同約定解除擔保,才能在擔保執行的歷程中解除擔保關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二十一條 保證范圍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十七條 最高額保證的保證期間
保證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條規定就連續發生的債權作保證,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人可以隨時書面通知債權人終止保證合同,但保證人對於通知到債權人前所發生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6)貸款未放擔保人取消擔保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三十條 保證責任的免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二)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第十八條 連帶責任保證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九條 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推定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條 保證人的一般抗辯權
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享有債務人的抗辯權。債務人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的,保證人仍有權抗辯。抗辯權是指債權人行使債權時,債務人根據法定事由,對抗債權人行使請求權的權利。
❼ 貸款還沒放下,擔保人是否可以撤銷
在沒簽合同前是可以的啊,簽完合同就生效了啊,再還款的時候就得按違約算了啊,希望沈陽中匯幫到你,望採納
❽ 貸款擔保人怎樣終止擔保
1、被擔保事項達到解除條件,可以終止擔保。
2、被擔保事項發生嚴重違反條款情況的,可以申請終止擔保(需起訴,由法院裁定擔保解除)。
3、被擔保事項在擔保期內發生自然事故導致被擔保內容無法繼續履行的,可以終止擔保。
4、以上「被擔保事項」通常指「被擔保人」,包括但不限於此。
(8)貸款未放擔保人取消擔保擴展閱讀:
根據擔保法規定:
1、第二十五條,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3、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3、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4、第二十六條,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