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土地常識:土地抵押貸款需具備什麼條件
申請條件:
年齡在18周歲以上(含),且申請借款時年齡和借款期限之和最長不超過60年(含),在農村區域有固定住所,身體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勞動能力,
持有有效身份證件;
根據《中國農業銀行「三農」客戶信用等級評定管理辦法》,客戶的信用等級評級結果為良好級及以上;
收入來源穩定,具備按期償還信用的能力;
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合規合法,符合國家產業、行業、環保政策;
須提供合法、有效、足值的擔保;
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記錄良好,申請貸款時不存在到期未還的逾期貸款和信用卡惡意透支,且最近24個月內不存在連續90天(含)以上或累計6期以上的逾期記錄。
❷ 土地抵押貸款需要什麼手續
土地證不能單獨在銀行抵押,唯一的抵押方式就是開發貸,而這種貸款已經停止了
有土地證必須要有連帶在這個土地上建起的建築物的產權證一並抵押,不然銀行不接受
❸ 土地抵押給銀行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土地抵押給銀行需要准備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同意抵押土地授權書,身份證,銀行出具的抵押材料,以及土地證、地上物的房產證明等。(土地證、地上物的房產證明需要去土地局辦理抵押手續)
抵押(pledging),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某些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抵押是建立在某些特定的物之上的,是一種債的擔保形式。
主要保障債權人在債務中不履行債務時有優先受償的權利,而這一優先受償權是以設置抵押的實物形態變成值來實現的,所以抵押是以抵押人所有的實物形態為抵押主體,以不轉移所有權和使用權為方式作為債務擔保的一種法律保障行為。
❹ 需要准備什麼手續辦理國有土地抵押貸款
第一、先得找到銀行同意給你土地抵押貸款;
第二、得到土地評估單位做抵押土地評估,一般土地局都能有或掛靠一個;
第三、拿著評估報告去土地科做抵押登記,合格後,給你出具「土地他項權利證」;
抵押手續可能各個地不一樣,我們這需要銀行出一個認可評估價格的證明;還要拿著評估報告去市土地局備案;再去做抵押手續。
第四、拿著這個「他項權利證」到銀行辦理貸款事宜,得有抵押合同和最高限額貸款合同。都簽字蓋章後,就等貸款了
❺ 國有土地使用抵押貸款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第一、先得找到銀行同意給你土地抵押貸款;
第二、得到土地評估單位做抵押土地評估,一般土地局都能有或掛靠一個;
第三、拿著評估報告去土地科做抵押登記,合格後,給你出具「土地他項權利證」;
抵押手續可能各個地不一樣,我們這需要銀行出一個認可評估價格的證明;還要拿著評估報告去市土地局備案;再去做抵押手續。
第四、拿著這個「他項權利證」到銀行辦理貸款事宜,得有抵押合同和最高限額貸款合同。都簽字蓋章後,就等貸款了。
❻ 房屋抵押貸款,需要哪些材料
房屋抵押貸款,需要的材料是根據銀行的規定來確定的,以中國銀行為例,申請個人抵(質)押循環貸款須提供的資料:
1、《個人抵(質)押循環貸款額度申請表》;
2、有效身份證明材料;
3、職業證明材料和收入證明材料;
4、學歷及技術等相關證明;
5、抵質押物權屬材料及估價文件;
6、其他可以證明個人資信情況的材料;
7、銀行要求的其他資料。
(6)土地抵押貸款需提供那些材料擴展閱讀: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一條 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❼ 如何辦理土地抵押貸款
1、首先根據需要申請的貸款額度及銀行許諾的抵押率(放款額/抵押物評估值)倒推出抵押物應達到的評估總價值。
2、咨詢不動產評估機構對於目標抵押物進行評估所能達到的最大評估單價,然後再根椐第一步算出的抵押物應達到的評估總價值除以最大評估單價計算出所需的抵押物的面積數。
3、根據以上第二步算出的抵押物的面積數,先在CAD規劃圖上自行畫出符合銀行抵押貸款條件的土地區域。
4、帶著第三步自行畫出的抵押土地區域圖再到國土局地籍科進行土地測繪,出抵押測繪圖。
5、根據抵押測繪圖到不動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出具評估報告。
6、與銀行信貸人員一起帶著評估報告及公司的相關證件(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等)到國土局地籍科辦理抵押登記,填制最高額抵押貸款合同,同時向銀行提供貸款申請書及公司同意就目標地塊進行抵押貸款的股東會決議(或董事會決議)等資料。
7、填好最高額抵押貸款合同,按銀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關資料後,等待銀行進行放貸即可。至此整個抵押貸款程序基本操作完畢。
(7)土地抵押貸款需提供那些材料擴展閱讀:
根據《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管理辦法》:
第十條 貸款額度:貸款行以借款人生產經營情況、實際資金需求量和用於抵押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評估價值為主要參考依據。
具體金額由貸款行按土地承包經營權評估價值的一定比例確定,最高額度原則上不得超過農業生產項目投入資金的50%,或抵押評估價值的40%,即抵押率最高不超過40%。
第十一條 貸款期限:貸款行根據借款人的生產經營周期、還款能力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有效期限確定貸款期限。土地承包經營權短期流動資金貸款期限不超過1年(含1年)。
中長期貸款期限不超過3年(含3年),且貸款合同到期日設定,原則上應早於承包經營期限的1年,並已經支付貸款到期日之前的土地流轉金。
第十二條 貸款利率:貸款行在辦理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抵押貸款業務時,應充分了解貸款可能存在的市場風險,並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相關利率規定。
科學合理的確定每筆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利率,根據借款期限、風險狀況等綜合確定貸款利率,同時貸款行給予適當優惠。
第二十條 借款人未履行還款義務的,貸款行及時進行依法處置,對抵押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及附著物,可以採取以下方式:
(一)轉讓。依法通過交易市場將抵押物進入流轉市場,通過獲取轉讓收益清償貸款本息。
(二)變更。依法通過交易市場將抵押物進入流轉市場,通過變更方式,在不改變土地用途的情況下,變更土地經營人,由新的土地經營人履行還貸義務。
(三)變現。發生借貸雙方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依法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優先受償後,不足以償還借款本息的,貸款行對不足部分金額有權向借款人追償。
(四)訴訟。當貸款人與借款人、抵押人不能通過協商處置抵押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時,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五)其它合法形式。
第二十一條 貸款行在依法處置抵押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期間,由縣農委協調就處置土地承包經營權可能涉及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