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別人向銀行貸款 作為擔保人 簽署的擔保合同是擔保人也留有一份 還是只有銀行一份必須到銀行簽訂嗎
如果你想要,可以印一份,正常來說沒有你的份。
而原件應該在銀行的。
你是擔保,擔保的意思,就是貸款的人還不上的話,這錢就得你還。
銀行找不到人還錢,自然就要起訴你了,這是正常的。
你還是快點找到那個貸款的吧。
B. 請問銀行簽擔保貸款時擔保人妻子在不知情的情況被人代簽這樣的合同合法嗎
第一,如果借款人無法償還,你們將具有催促其盡早還款的責任,如果借款人確實無能力償還,而且已過一定期限的還款日期,將由你們家庭也就是擔保人負責償還,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還款金額你們仍然可以向借款人追償。
第二,夫妻雙方一人簽署擔保協議能否代表整個家庭,如果被代簽人不知道這件事,如果代替他簽署了擔保協議,那這個擔保協議中關於妻子的內容無效。但是丈夫的擔保部分仍然有效。
第三,擔保人對以後的任何借貸行為無影響。
詳細情形仍應具體判斷,當擔保人最好替比較親密的親屬擔保,萬萬不可因為所謂的情分盲目擔保。
C. 擔保人在不知道合同內容情況下簽字在銀行貸款,合同有效嗎
淡定!有有利和不利的方面,當時答應做擔保人就應該知道借款人無法還款時擔保人要承擔連帶責任,這個是不利的;有利的是如你所說銀行無法拿出當時簽訂的資料,那麼他又如何能夠證明這邊是擔保人或借款人?!
D. 給別人擔保貸款簽了擔保合同這期間銀行不給擔保人打電話了解違法嗎
你給別人貸款提供擔保,並且簽了擔保合同,這期間銀行沒有給你打電話了解情況,屬於工作有瑕疵,工作不嚴謹,不是違法行為。
一般來講,在簽署貸款擔保合同時,銀行工作人員要在現場監督,並詢問相關的問題,確認擔保人的身份是否合格、真實、有效。如果沒到現場,也應該及時電話聯系擔保人確認相關信息。
按照事實重於形式的原則,既然擔保合同已經簽訂,就應該認定合同有效,不因銀行工作人員工作有疏漏而免責。
E. 銀行擔保貸款有人代簽合同還有效嗎
1、銀行貸款合同中,貸款合同是主合同,擔保合同是從合同。擔保合同的無效不影響主合同的法律。
2、擔保人簽名是假的,會導致擔保合同無效,但對貸款合同的法律效力沒有影響,貸款合同沒有違法情形的,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F. 朋友貸款讓擔保!朋友和銀行工作人員很熟,在朋友家裡銀行工作人員拿出合同,說在合同上簽字就可以了!另
不屬於!基本確定你是知情的!
G. 貸款擔保人沒到銀行簽字,在家簽的,合同能生效嗎
擔保人在合同上簽字就生效,
不管是在哪簽的。
H. 有貸款公司不需要簽合同的嗎我從沒聽過,他說是廣發銀行貸款的,他們做擔保,不需要簽合同
必須有合同的,,以前我帶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