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屋抵押貸款的同時房產證上還能加名字嗎
不可以。
抵押房產是債務債權關系的實物擔保。貸款沒有還清,債務債權關系合同沒有解除,產權人就不能變動,否則即違法。
2. 房產證在抵押貸款,能加名嗎
您好,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但受讓人代為清償債務消滅抵押權的除外。也就是說,房產還處於抵押狀態,不能增加共有人,只有貸款還清,或是銀行出具同意書的情況下,才可以在房產證上加上他人名字。以上回答由融聯偉業為您提供,請參考。
3. 銀行貸款買房後可以在房產證加名嗎
1、按揭貸款購房取得的房產證,在貸款沒有還清之前,不經過貸款銀行的同意,是不能增加、減少或者變更產權人的。
2、因為按揭貸款購房的房屋產權是要進行抵押登記的,貸款銀行是抵押權人,根據我國擔保法的相關規定,在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的同意,是不能變更產權人的。
4. 有貸款房產證加名字需要哪些手續
房產證加名分為無貸加名和有貸加名。
房屋有貸款,已經辦理他項權證的房屋不能單獨辦理變更登記。如需辦理有關登記應該取得抵押權人的同意,並由抵押權人協助辦理相關登記。
一般材料:
房產證(房屋抵押銀行貸款中房產證、土地證是必須要給銀行抵押的)。
權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證。
權利人及配偶的戶口本。
權利人的婚姻證明(結婚證或民政局開具的未婚證明)。
推行范圍:
婚前房產證上加名要徵收3%的契稅,對於市場價格不菲的房產來說,無疑是一筆數目不小的稅收,因此在民間反響巨大,其影響力不僅僅局限在南京。北京房產交易中心工作人員稱:「有很多北京市民到場詢問北京是否會有類似政策出台。」
國稅總局方面表示:「南京房產證加名征契稅,屬於地方政府稅收行為,短期來看,恐怕不可能在全國范圍內推行類似政策。」北京地稅方面稱,不斷有媒體電話詢問。至於會否出台相關政策,北京地稅方面給出的答案是「暫時不會」。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房產證加名稅
5. 房子在銀行抵押貸款,房產證上能增加人名嗎
一、走正常流程,在銀行同意的情況下:
夫妻雙方需要到銀行辦理抵押手續變更,通過銀行審批之後,再到當地房管部門重新辦理過戶,一般在7個工作日後就能領到新的房產證,之後還要再次到銀行辦理抵押。
二、銀行不同意又沒法還清貸款的情況下
1、曲線加名
找按揭公司墊資贖契,即借錢還清貸款,然後辦理加名手續,加名後再將房屋進行純抵押貸款重新進行按揭。
據了解,目前純抵押貸款年限最長為10年,有的銀行只能做三到五年,並且還需要買家提供貸款的用途,如是用於經營、或者用於大宗消費(提供發票)等。此外,贖契重新做抵押貸款的時間越長,費用也越高。
2、辦理贈與公證
在房貸未還清的情況下也可以去公證處辦理「贈與公證」,不過需要注意的是這種公證不是婚前財產公證,主要解決的是夫妻財產歸屬的約定,僅在夫妻雙方具有法律效力,對不知情的第三方不具有約束力。
根據《物權法》第十四條,房產認定以產權登記為准,登記後也有對外公示的作用。若只做夫妻財產約定,沒有進行產權變更登記,對外公示該房產仍為一人,因此,房產者一方可以私自將房產進行變賣。如果發生這種情況,另一方可以拿著經過公證的夫妻財產約定,向法院起訴配偶賠償。
也有法律界人士建議,在婚前房產婚後共同還貸,卻不能加名的情況下,另一方可以保留公共還貸的憑證或銀行轉賬記錄,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3、公證處做財產公證
去公證處做財產公證,簽個協議,需要兩人協商解決。
(5)抵押貸款的房產加名擴展閱讀:
相關法律
《物權法》第一百八十五條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歸屬或者使用權歸屬;
(四)擔保的范圍。
第一百八十六條抵押權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不得與抵押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抵押財產歸債權人所有。
第一百八十七條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築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第一百八十八條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第四項、第六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第一百八十九條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業生產經營者以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條規定的動產抵押的,應當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條規定抵押的,不得對抗正常經營活動中已支付合理價款並取得抵押財產的買受人。
第一百九十條訂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財產已出租的,原租賃關系不受該抵押權的影響。抵押權設立後抵押財產出租的,該租賃關系不得對抗已登記的抵押權。
第一百九十一條抵押期間,抵押人經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但受讓人代為清償債務消滅抵押權的除外。
6. 房產證在銀行抵押,但是現在可以在房產證上面加名字嗎
不可以。房產證在銀行抵押,現在在房產證上面加名字是不可以的,因為房屋抵押貸款期間,房屋產權歸銀行所有,因此不能在房產證上添加名字。
除非將貸款提前還清,辦理房產證解押之後方可進行房產證加名字的辦理。
房產證上加名字的三種方式:
1. 房產權贈予;
2. 房屋買賣;
3. 析產登記。
(6)抵押貸款的房產加名擴展閱讀:
房產證上加名字及辦理費用,主要分為三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有房無貸
辦理流程是:
1、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正本及復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先在預檢窗口告知是來辦理房產證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員會審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齊全就給你們一個號碼,然後憑號碼去相關窗口辦理。
3、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110元手續費,明細如下:80元工本費、25元地籍圖費、5元貼花費,如順利20天後可拿到新的房產證。
4、新房產證可以設定密碼,房地產交易中心會告知你一個初始密碼,之後可自行更改。
第二種情況:有房有貸
辦理流程是:
1、先去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具體事宜請咨詢各銀行)。
2、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除支付上述110元手續費外,如貸款是純公積金的,還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貸款是組合形式的(公積金+商業貸款),還需另外支付200元。
3、其他步驟同「有房無貸」。
第三種情況:如果還沒有結婚或者沒有直系血源關系的,需要在房產證上加名字,情況會復雜很多,因為那將視為房屋買賣,需要交如下費用。
1、每平方米2.5元交易費。
2、不滿5年,5.5%的營業稅加1%個調稅(時間段從產證發證日期到交易日未止),滿5年則不需要。
3、萬分之5的印花稅。
4、4本合同,每本約5元(各區交易中心不一樣)。
5、男方轉讓50%,所有的稅按市場價格計算,如果100萬的房子記稅值就是50萬。
6、產證上有幾人轉讓的,產證權益按平均分。
7. 房產證還在銀行抵押,怎麼加名字
1、向銀行申請增加共有人還款;
2、銀行同意後帶上產權證;
3、到房管局辦理注銷抵押手續;
4、辦理增加名字;
5、產權證拿到後在重新辦理抵押;
6、名字增加完畢。
在房屋抵押活動中,抵押人用假房產證進行抵押,而抵押權人把拿到抵押人房產證當做抵押權的設定,把佔有抵押人的房產證當做擁有了抵押權。
在房產證是假的情況下,抵押權人會因其債權得不到履行並且實際上沒有抵押權而蒙受損失。由此可見,假房產證之所以能夠用來行騙,根本原因不在於假房產證偽造得像真的一樣,而在於受騙者不懂得房產證的性質與作用以及房地產交易的法律規則。
8. 房子在銀行抵押貸款,房產證上能增加人名嗎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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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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