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本人被貸款擔保40萬,就是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我又不認認識的人提供擔保,我該怎麼辦
那應該沒事,你都沒有簽名可以不承認這件事的
2. 我不認識的人,做貸款,用我的號碼做擔保人,我可以報警嗎會不會影響我以後貸款問題
不認識用不了你做擔保的,應該是別人手機存了你電話,被催收的讀取了,他們也是亂打,為了給人壓力。
3. 20年前我17歲還在讀書。現在突然出現幫別人擔保貸款。而我從來不知道有這回事,現在該怎麼辦
像這種事情。第一,你要先去報警。第二,你就要去查當時到底是怎麼一個回事,兒兒?到底是你?在哪裡,帶擔保?別人貸款,讓對方。給你提供相應的證據。證明你確實擔保過。看看這是誰?簽的手續。一般這些都是有警察來調取的,所以你要先去報警。
4. 一個不太熟的朋友,手機貸款留得我的號碼當擔保人,現在一天天的有電
我也被這樣了,你那邊解決了嗎
發的信息超級狠。律師打電話說我不知情,他們不管。
5. 認識你個人,不熟。他在貸款公司貸款,聯系人寫了我的名字和電話,現在貸款公司老找我,還說起訴我。
不需要管,如果僅僅是聯系人,而你並非在擔保人或貸款人一欄中填寫你的名字,這個是不會出任何問題的。
6. 我不認識的人,做貸款,用我的號碼做擔保人,我可以報警
可以,這種情況就算對方把貸款辦下來,日後產生後果,當事人都不需要負責任,因為這種形式的擔保本來就是無效的,不具備法律效應。
擔保貸款就是根據借款合同或借款人約定用借款人的財產或第三人財產為貸款保障,並在必要時由第三人承擔連帶還款責任的一種貸款。
擔保貸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額提供抵押(質押)時,應有貸款人認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
根據我國《擔保法》第三條規定 擔保活動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