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民事訴訟法第幾條規定政府不能為企業擔保貸款
第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以憲法為根據,結合我國民事審判工作的經驗和實際情況制定。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任務,是保護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保證人民法院查明事實,分清是非,正確適用法律,及時審理民事案件,確認民事權利義務關系,制裁民事違法行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法律,維護社會秩序、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順利進行。第三條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第四條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進行民事訴訟,必須遵守本法。第五條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企業和組織在人民法院起訴、應訴,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同等的訴訟權利義務。外國法院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民事訴訟權利加以限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對該國公民、企業和組織的民事訴訟權利,實行對等原則。第六條民事案件的審判權由人民法院行使。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對民事案件獨立進行審判,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第七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第八條民事訴訟當事人有平等的訴訟權利。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保障和便利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對當事人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第九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根據自願和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第十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規定實行合議、迴避、公開審判和兩審終審制度。第十一條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民事訴訟的權利。在少數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區,人民法院應當用當地民族通用的語言、文字進行審理和發布法律文書。人民法院應當對不通曉當地民族通用的語言、文字的訴訟參與人提供翻譯。第十二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時,當事人有權進行辯論。第十三條當事人有權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處分自己的民事權利和訴訟權利。第十四條人民檢察院有權對民事審判活動實行法律監督。第十五條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對損害國家、集體或者個人民事權益的行為,可以支持受損害的單位或者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第十六條人民調解委員會是在基層人民政府和基層人民法院指導下,調解民間糾紛的群眾性組織。人民調解委員會依照法律規定,根據自願原則進行調解。當事人對調解達成的協議應當履行;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民間糾紛,如有違背法律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糾正。第十七條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根據憲法和本法的原則,結合當地民族的具體情況,可以制定變通或者補充的規定。自治區的規定,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自治州、自治縣的規定,報省或者自治區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Ⅱ 政府為企業擔保是違規還是違法 請提供相關政策文件或者法律文件!
即違規也違法。
法律依據:
《擔保法》第八條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但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Ⅲ 經市政府同意,市財政局可以為企業提供擔保嗎
不能。
《擔保法》第八條規定: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但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擔保法解釋》第三條規定:國家機關和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違反法律規定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
《預演算法》第三十五條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不得為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債務以任何方式提供擔保。
(3)企業為政府擔保貸款擴展閱讀
雖然國家機關出具的擔保函自始無效,但是應當依法承擔清償不超過債務人不能不分二分之一的民事責任。
根據《擔保法》第五條第二款的規定,國家機關等提供的擔保無效後,應按照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相應的過錯程度承擔相應的責任。實踐中只要國家機關等提供了擔保,一般都認定具有過錯,不能以不知法為由否認違法提供擔保的過錯。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0)44號]第七條規定: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債權人無過錯的,擔保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債權人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債權人、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二分之一。
Ⅳ 政府平台公司可以為民營企業做擔保嗎是否符合相關規定以及銀行要求
從法律角度上是可以的,只要這個公司的股東大會和國資委通過
操作上難度是很大的,一般兩家企業都會有緊密的關系,比如BT形式代建
現在地方債都在做審查,最好不要在風頭上
銀行會看這個擔保主體是否出銀監會監管平台,沒出平台很麻煩,出平台了就稍微好操作點
部分信託公司角度是認可這類增信的,當然前提是擔保的平台負債率及對外擔保不要太高
Ⅳ 企業轉型升級請求政府擔保貸款申請報告
想轉什麼生產呢,說說看我能幫到你不,編織袋想轉型,為什麼呢,業務不好還是另有好的發展呢,有機會探討下
Ⅵ 政府怎麼給企業做銀行擔保
通常是去地方政府申請擔保,擔保方法和普通擔保基本一致。
一、政府貸款擔保是指地方政府提供擔保的機構、單位或企業的各種借款或發行的債券,包括經地方政府批准,由國有經濟單位以政府專項預算等作擔保的各種借款。
二、政府貸款擔保的特點:
貸款的對象是政府本身,則多使用具有擔保效果的規約條款。如使用限制性條款,貸款使用控制條款以及消極擔保條款等。
政府貸款的對象是政府之外的公私部門,則貸款方大都要求借款方所在國政府、政府機構或借款方母公司提供保證。
Ⅶ 某縣明文規定要職工用工資為政府或者企業擔保貸款合法嗎
只要職工是自願的就不違法。如果是強制性的,就不合法。
Ⅷ 請教各位前輩,請問企業信用擔保貸款、政府擔保貸款、自然人擔保貸款分別是什麼意思。
企業信用擔保貸款是指以政府出資為主、依法設立主要從事企業貸款信用擔保業務的擔保機構,以及政府為實現特定政策目標獨立出資或與其他出資人共同出資設立擔保資金,並委託擔保機構運作的以政府產業政策為導向,對具有發展潛力的企業,提供信用保證,協助其獲得銀行貸款,扶持和促進小企業快速健康發展的一種貸款業務。
政府和個人擔保貸款和這個差不多。
Ⅸ 什麼是政府擔保貸款
政府擔保貸款注意事項:
1、建立良好的關系
(1)要講究信譽。在與銀行的交往中,要使銀行對貸款的安全性絕對放心。
首先,要注意抓好資金的日常管理。因為銀行在對進行考察時往往是從資金的使用、周轉和財務核算等方面入手。
其次,應經常主動地向銀行匯報公司的經營情況,使銀行在與經常性的溝通中,加強對的信任度。
最後,還應苦練內功,真正提高的經營管理水平,用實際行動建立良好的信譽。
(2)要有耐心。在爭取貸款時要有耐心,充分理解和體諒銀行的難處,避免一時沖動傷和氣,以致得不償失。
(3)要主動、熱情地配合銀行開展各項工作。如積極配合銀行開展各種調查,認真填寫和報送財務報表;貸款到期主動按時履行還款或展期手續,以取得銀行對中小的信任等。
2、寫好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對於爭取項目貸款的規模大小,以及銀行貸款的優先支持,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中小在撰寫報告時,要注意解決好以下幾個問題:(1)報告的項目要符合國家的有關政策,重點論證在技術上的先進性、經濟上的合理性以及實際上的可行性等問題。(2)要把重大問題講清楚,對有關問題做出有力的論證。如在論證產品銷路時,必須對市場對該產品的需求、當前社會的生產能力及將來的趨勢等做出分析和論證。(3)把經濟效益作為可行性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突出項目的特點
不同的項目都有各自內在的特性,根據這些特性,銀行貸款也有相應的要求。
選擇合適的貸款時機要注意既有利於保證中小所需要資金及時到位,又便於銀行調劑安排信貸資金調度信貸規模。一般來說,中小如要申請較大金額的貸款,不宜安排在年末和每季季末。
3、爭取中小擔保
機構的支持中小由於自身資金少,經營規模小,很難提供銀行需要的抵押、質押物,同時也難以取得第三方的信用擔保,因而要取得銀行的貸款非常困難。投融資專家張雪奎老師認為,這些固然是不利條件,但如果能和各方面搞好關系,融資工作提前做到位,得到中小擔保機構這些專門機構的支持,向商業銀行貸款就有容易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