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連帶責任擔保人代償逾期貸款問題
你可能搞混兩種不同的擔保。
一般保證:先由主債務人履行其債務,只有在對其財產強制執行而無效果時才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主債務人的財產依法強制執行無果前,保證人對債權人可拒絕承擔保證責任。一般保證是一種補充性的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在主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可以請求主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② 平安易貸的擔保人代償怎麼消
請你重新描述你的問題 如果你是借款人 債務逾期後債務由擔保人代償 徵信將體現5年
③ 擔保人代償全部到期及未到期的貸款時需要讓貸款銀行告知借款人嗎
你公司和銀行之間有合同約定的,則該約定內容優先;即在「借款人連續或累計六個月不還貸款,銀行有權要求你公司代償借款人的全部貸款本息,法律也會支持該訴求。但是,合同法肯定沒有類似規定說是」在擔保人代償之前,銀行有義務告知與借款人解除借款關系。」如果此關系解除了,及主債權債權關系消滅,那麼從屬的擔保關系也自動歸於滅失,即擔保公司可以免除擔保責任。所以,你的衣裳引用合同法的內容部正確。
④ 個人徵信里顯示擔保人代償是什麼意思
1,指因保證人(如擔保公司、保險公司)代替債務人償還形成的債務信息,擔保代償是指被擔保人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由擔保人代其履行義務的一種行為。擔保人代償後取得對被擔保人的求償權,取得對相應反擔保抵質押物的處置權。這也稱之為代償賠付。
(4)貸款由擔保人已代償擴展閱讀
擔保代償一般分兩個步驟,
第一步是確認貸款銀行索賠的有效性;
第二步是實施擔保代償。
確認貸款人索賠的有效性
確認索賠的有效性是實施擔保賠付的前提,其目的主要有兩點:一是重新審核各項合同的有效性,核實合同的實際履行情況,為追償工作打好基礎。二是避免因快速簡捷的賠付而引發的道德風險,即銀行工作人員喪失向借款人催民欠款的積極性。
實施擔保代償
擔保代償的實施通常採取以下三種方式:
一次性賠付,擔保機構行使追償權利。
擔保機構代借款人履行還款義務,法律訴訟程序全部結束後再進行擔保代償,揚擔保物權的實現。
貸款人通過當先程序,首先執行借款人資產彌補貸款損失,對仍未收回的貸款部分,由擔保機構代位清償。由於法律訴訟、執行往往需要較長的時間,所以這種賠付方式容易影響貸款人現金流,引發貸款人與擔保機構的糾紛,降低擔保機構對貸款人的吸引力。
⑤ 證明擔保人已代償銀行借款應提供的證據
提供還款證明材料,收條或者銀行匯款記錄等等
⑥ 擔保人代償不良貸款能免息嗎
擔保人想代償不良貸款能不能免息?你得看人家金融機構容不容許,如果這比貸款拖欠的時間比較長,金融機構想保證他的本金的話是可以的,如果短時間的話,估計人家還是想把利息收回去的。
⑦ 貸款逾期多少天可要求擔保人代償
一逾期即發生擔保責任,但只有連帶擔保才可立即發起代償要求,如果是一般擔保則要先追索借款人,確無能力償還時,才可要求擔保人代償。
⑧ 如果借款人被判刑入獄,借款人的貸款由擔保人償還,如果擔保人也沒那麼多錢還呢
銀行不一定要先向借款人追債。銀行有權選擇先向借款人或擔保人採取法律行動。它甚至可以同時向兩方面追討債務。只有在通過法律途徑(在法庭提出控訴,向借款者追債)仍不得要領之後,才可對擔保人採取法律行動。
貸款人和擔保人都無力償還貸款的,放貸方起訴後,法院會根據審理情況,依法判決貸款人歸還貸款、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借款人跑了,擔保人應先承擔還款責任,等找到借款人,再和借款人追訴。
貸款人和擔保人不主動履行判決的,會由法院進行強制執行,包括依法查封、扣押、凍結、處分被執行人的財產,或採取限制高消費、錄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執行措施。如果確實無履行能力的,也可以由法院暫時中止執行,等被執行人有履行能力後,可隨時恢復執行。
(8)貸款由擔保人已代償擴展閱讀:
擔保法規定
第二十一條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三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五條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第二十七條
保證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條規定就連續發生的債權作保證,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人可以隨時書面通知債權人終止保證合同,但保證人對於通知到債權人前所發生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八條
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第二十九條
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或者超出授權范圍與債權人訂立保證合同的,該合同無效或者超出授權范圍的部分無效,債權人和企業法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債權人無過錯的,由企業法人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二)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第三十一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⑨ 借款人不還貸款,徵信里有一條(擔保人代償還)借款人還用還貸款嗎這條對借款人嚴重嗎
你好,這個幫你代還的,後來你還清沒有?如果還清後,你徵信上還顯示代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