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麼是項目融資擔保
中小企業項目融資貸款方式
項目融資即項目的承辦人(即股東)為經營項目成立一家項目公司,以該項目公司作為借款人籌借貸款,並以項目公司本身的現金流量和收益作為還款來源,以項目公司的資產作為貸款的擔保物。該融資方式一般應用於現金流量穩定的發電、道路、鐵路、機場、橋梁等大型基建項目,目前應用領域逐漸擴大,例如已應用到大型石油化工等項目上。
項目融資的方式有兩種:
1. 無追索權的項目融資
無追索權的項目融資也稱為純粹的項目融資,在這種融資方式下,貸款的還本付息完全依靠項目本身的經營效益。同時,貸款銀行為保障自身的利益必須從該項目擁有的資產取得物權擔保。如果該項目由於種種原因未能建成或經營失敗,其資產或收益不足以清償全部的貸款時,貸款銀行無權向該項目的主辦人追索。
2. 有追索權的項目融資
除了以貸款項目的經營收益作為還款來源和取得物權擔保外,貸款銀行還要求有項目實體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擔保。貸款行有權向第三方擔保人追索。但擔保人承擔債務的責任,以他們各自提供的擔保金額為限,所以稱為有限追索項目融資。
申辦條件
1. 項目本身已經經過政府有權審批部門批准立項。
2. 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已經政府有關部門審查批准。
3. 引進國外技術、設備、專利等已經政府經貿部門批准。
4. 項目生產所需的原材料有穩定的來源,並能夠簽訂原料供貨合同或意向書。
5. 項目公司能夠向貸款人提供完工擔保、基建成本超支安排,同意將保險權益轉讓貸款人,同意將項目的在建工程及其形成的固定資產抵押給貸款人,同意將項目的收益質押給貸款人。項目股東同意將各自的股權質押給貸款人。
6. 項目產品銷售渠道暢通,最好有"照付不議"產品購銷合同。
7. 項目產品經預測有良好的市場前景和發展潛力,盈利能力較強。
8. 項目建設地點及建設用地已經落實。項目建設以及生產所需的水、電、通訊等配套設施已
經落實。
提供資料
1. 國家有權部門對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准文件;
2. 有關環保部門的批准文件;
3. 外商投資企業需提供對外貿易和經濟合作部批準的合資合同和章程及有關批復;
4. 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5. 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
6. 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7. 外匯登記證復印件(外商投資企業);
8.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
9.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10.貸款卡。
11.關於"照付不議"購銷合同、原料供應合同、完工擔保、成本超支安排、保險權益轉讓、在建工程及其形成的固定資產抵押、項目的收益權質押、項目股東股權質押等意向性文件。
申請程序
1. 項目公司向我們業務部門提出關於項目融資貸款的需求。
2. 我們與項目公司就"照付不議"購銷合同、原料供應合同、完工擔保、成本超支安排、保險權益轉讓、固定資產抵押、項目的收益權質押、項目股東股權質押等各項融資的安排意向進行磋商並達成一致意見。
3. 銀行按照貸款審批程序,對項目進行審批。
4. 項目貸款獲得批准後,項目公司與貸款銀行就全部融資協議文本進行磋商。
5. 簽署協議並提取貸款。
收費標准
項目融資各項費用的收費標准由雙方通過合同確定。
2. 項目融資擔保的項目擔保范圍
商業風險是項目融資的主要風險。大多數商業風險屬於項目的核心風險,即可控制風險。
1、項目完工:這一階段一般都由項目投資者進行擔保,由項目投資者提供擔保承諾在項目工程延期、建設成本超過預算等問題出現時為項目提供資金。
2、生產成本控制:進入正常生產階段後,項目的經濟強度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對生產成本的控制。
3、產品市場:項目的銷售和價格是決定項目成敗的另一重要環節。因而降低市場風險同樣也是項目擔保所必須面對的一個主要問題。其實現手段主要包括「無論提貨與否均需付款」協議和「提貨與付款」協議。 政治風險是指由於戰爭、國際關系變幻、政權更迭、政治變化導致項目的資產和利益受到損害甚至導致項目失敗的風險。項目的政治風險表現為國際風險和國內風險兩類。政治風險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是一種不可抗力風險,但在項目融資中,它可以通過以下一些方式來減輕風險影響力:(1)政治風險保險,包括商業性質的保險和政府機構的穩定性保證;(2)在安排項目融資時,努力尋求東道國政府、中央銀行、稅收部門或其他有關的政府機構的書面保證,承諾在稅收和外匯管制等方面不採取不利於項目的措施。(3)由雙方國家之間簽訂互相促進和保護投資的協議。
商業擔保公司也逐漸參與政治風險擔保。 項目的金融風險主要是指由於一些項目發起人不能控制的金融市場的可能變化而對項目產生的負面影響。這些因素包括匯率波動、利率上升、國際市場商品價格上漲,特別是能源和原材料價格的上升、項目產品的價格在國際市場下跌、通貨膨脹、國際貿易和貿易保護主義等。
對於利率和匯率風險,可以通過使用金融衍生工具,如套期保值技術等來分散。
項目擔保的步驟大致可以劃分為四個階段。
第一,貸款銀行向項目投資者或第三方擔保人提出項目擔保的要求。
第二,項目投資者或第三方擔保人考慮可否提供公司擔保,如果公司擔保不被接受,則需要考慮提供銀行擔保。
第三,在銀行提供擔保情況下,項目擔保成為擔保銀行與擔保受益人的一種合約關系。
第四,如果項目所在國與提供擔保的銀行不在同一國家時,有時擔保受益人會要求擔保銀行安排一個當地銀行作為其代理人。
3. 項目融資的貸款
業務綜述
流動資金貸款是為滿足客戶在生產經營過程中臨時性、季節性的資金需求,保證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而發放的本外幣貸款。
按貸款期限可分為臨時流動資金貸款、短期流動資金貸款和中期流動資金貸款:
1. 臨時流動資金貸款:期限在3個月(含)以內,主要用於企業一次性進貨的臨時性資金需要和彌補其他支付性資金不足。
2. 短期流動資金貸款:期限3個月至一年(不含三個月,含一年),主要用於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周轉資金。
3. 中期流動資金貸款:期限一年至三年(不含一年,含三年),主要用於企業正常生產經營中經常佔用資金。
貸款條件
1. 借款人應是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准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個體工商戶。
2. 遵守國家的政策法規和銀行的信貸制度,在國家政策允許的范圍內生產、經營。
3. 經營管理制度健全,財務狀況良好,資產負債率符合銀行的要求。
4. 具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地,產品有市場,生產經營有效益,不擠占挪用信貸資金,恪守信用。
5. 在銀行或銀行的代理機構開立了基本帳戶或一般存款帳戶,並領有當地人民銀行核發的「貸款證」,經營情況正常,資金運轉良好,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6. 應經過工商部門辦理年檢手續。
7. 除國務院規定外,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對外股本權益性投資累計額未超過其凈資產的50%。
申請中期流動資金貸款的企業還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 按銀行信用等級標准評定為A級以上的企業;
2. 規模較大,生產經營活動正常,資產負債率低於70%;
3. 產品有市場,近三年產銷率在95%以上;生產經營有效益,近三年不虧損;信譽好,不拖欠利息,貸款能按期歸還;
4. 不擠占挪用流動資金搞固定資產投資。
首先借款人提出貸款申請,填寫《借款申請書》,並按銀行提出的貸款條件和要求提供有關資料。(若為新開戶企業,應按有關規定,先與銀行建立信貸關系。)一般情況下,銀行要求提供的重要資料有:
1. 借款人及保證人的基本情況。
2. 經會計(審計)部門核準的上年度財務報告及申請借款前一期的財務報告。
3. 企業資金運用情況。
4. 抵押、質押物清單,有處分權人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及保證人。
5. 擬同意保證的有關證明文件。
6. 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
7. 銀行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資料。 業務綜述
固定資產貸款是指銀行發放的,用於借款人新建、擴建、改造、開發、購置等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本外幣貸款。
貸款條件
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准登記,實行獨立核算的企業法人、事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均可以作為借款人向銀行申請固定資產項目貸款。但首先應具備以下條件:
1. 在銀行考慮基本帳戶或一般存款帳戶。實行貸款證管理的地區,須持有人民銀行頒發的貸款證;申請外匯固定資產貸款,須持有進口證明或登記文件。
2. 信用狀況好,償債能力強,管理制度完善,對外權益性投資比例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3. 能夠提供合法有效的擔保。
同時,擬使用貸款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 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信貸政策和銀行貸款投向。
2. 具有國家規定比例的資本金。行業資本金佔比:交通運輸、煤炭項目 35%以上 ,鋼鐵、郵電、化肥項目 25%以上, 其他項目 20%以上 。
3. 需要政府有關部門審批的項目,須持有批准文件
應具備的條件:符合國家產業、產品布局和投資項目審批程序,可行性研究經權威部門論證;符合國家產業布局政策、財政稅收政策、行業發展規劃以及國家和行業的可行性研究設計標准和參數;符合人民銀行和銀行信貸管理規定、銀行評估參數;借款人的主要財務指標、項目資本金來源及比例符合國家和銀行規定。
以及具備以下基本資料:
a. 借款人營業執照,公司章程,貸款證,借款申請書。
b. 借款人(出資人)審計報告原件及隨審計報告附送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現金流量表及其報表附註。
c. 借款人現有負債清單及信用狀況。
d. 有權部門對項目立項的批復,項目可研報告、環保部門及其他有權部門對項目的批復文件,權威部門論證結論。
e. 市場供求、產品價格、行業狀況分析資料。
f. 項目建設資金來源證明文件。
g. 項目建設進度表,資金使用計劃。
h. 貸款償還方式及計劃,借款人在項目建設期及貸款償還期內現金流量預測材料。
i. 貸款擔保意向或承諾,擔保人營業執照、財務報表、或有負債狀況,抵押(質押)物的情況說明。借款人營業執照、公司章程、貸款證(卡)、借款申請書。
j. 同級別法律事務部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企業競爭的勝負最終取決於企業融資的速度和規模,無論你有多麼領先的技術,多麼廣闊的市場。
融資可比作一個商品項目,交易的標的是項目,買方是投資者,賣方是融資者,融資的訣竅是設計雙贏的結果。
中國人融資喜歡找關系,房西苑老師認為關系不重要,重要的是找對門。融資有商務模式劃分,還有專業分工,程序分工,融資者需根據投資者的特點,去設計自己的融資模式。
融資不是一錘子買賣,是一個過程,關於融資的戰術,房西苑老師列舉了八個戰術,同時介紹了自己的看家本領——圍點打援。
關於國內融資的難點,房西苑老師認為有三個瓶頸:一是項目包裝,二是資金退路,三是資產溢價,這三個難點,房老師認為是有融資者自身的弱點和我國經濟體制存在的問題構成。
投資者退路房老師給出上中下三策:上策是上市套現,中策是溢價轉讓,下策是溢價回購。
銀行融資以銀行為中介的融通資金活動。銀行融資是間接融資,它是我國融資活動的主要形式。以銀行為媒介的間接融資與直接融資比較:
1、直接融資的資金供需雙方在時間、數量上均需要實現互相反復協商才能達成交易;銀行融資靈活多樣,銀行作為借貸雙方的中介,可以提供不同的數量、不同的方式滿足雙方融資選擇。
2、證券買賣有時受交易批量的限制,小數額的投資不能享受大規模交易優惠;銀行信用可以積少成多,續短為長,可以為社會提供數量大小、期限長短不一的貸款。
3、直接融資中。債權人對債務人的資信狀況未必有足夠的了解,擔負風險較大;而銀行在授信之前,有金融專家對調研資料進行可行性研究,然後做出決策,這就可能比直接融資減少糾紛和風險。
4、直接證券比銀行法相的簡介證券流動性低。購入直接證券,在急需時,未必能在不受損失的情況下迅速將其賣出。當然,直接融資也有其優點。要發展商品經濟,就不可能無直接融資活動。如商業信用就是在商品流通過程中發生的;股票和公司債券,又是發展現代化大企業、籌措資金不可少的手段
4. 項目融資模式的設計原則有哪些
選擇項目融資模式的基本原則
項目融資模式的設計與選擇是項目融資的核心工作。嚴格地講,國際上很少有兩個項目融資的模式走完全一樣的,這是由於項目在工業性質、投資結構等方面的差異,以及投資者對項目的信用支持,融資戰略等方面的不同考慮所造成的。然而,無論一個項目的融資模式如何復雜,結構怎樣變化,實際上融資模式中總走包含著一些具有共性的問題即基本原則。
一、有限追索
實現融資對項目投資者的有限追索,是設計項目及資模式的一個最基本的原則,追索形式和追索的程度,取決於貸款銀行對一個項目的風險評價以及項目融資結構的設計,具體說來取決於項目所輛處行業的風險系數、投資規模,投資結構、項目開發階段、項目經濟強度、市場安排以及項目投資者的組成、財務狀況、生產技術管理、市場銷售能力等多方面因素。
為了限制融資對項目投資者的追素責任,需要考慮:第一,項目的經濟強度在正常情況下是否足以支持融資的債務償還;第二,項目融資是否能夠找到強有力的來自投資者以外的信用支持;第三,對於融資結構的設計能否作出適當的技術性處理。
二、項目風險分擔
保證投資老不承擔項目的全部風險責任是項目融資模式設計的第二條基本原則,其問題的關鍵是如何在投資者、貸款銀行以及其他與項目及有關的第三方之間有效地劃分項目的風險。例如項目投資者可能需要承擔全部的項目建設期和試生產期風險,但是在項目建成投產以後,投資者所承擔的強風險責任將有可能被限制在一個特殊性確定的范圍內,如投資者有可能只需要以購買項目全部或者絕大部分產品的方式承擔項目的市場風險,而貸款銀行也可能需要承擔項目的一部分經營風險。
項目管理者聯盟文章,深入探討。
三、實現投資者對項目百分之百融資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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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項目的投資都需要項目投資者注入一定的股本資金作為項目開發的支持。然而這種股本資金的注入方式可以比傳統的公司融資更為靈活。例如,如果投資者希望項目建設所需要的全部資金做到百分之百的融資,則投資者的股本資金可以考慮以擔保存款、信用證擔保等非傳統形式出現。但是這時需要在設計項目融資結構過程中充分考慮如何最大限度地控制項目的現金流量,保證現金流量不僅可以滿足項目融資結構中正常債務部分的融資要求,而且還可以滿足股本資金部分融資的要求。
四、處理項目融資與市場安排之間的關系
項目融資與市場安排之間的具有兩層含義,長期的市場安排是實現有限追索項目融資的一個信用保證基礎;其次,以合理的市場價格從投資項目中獲取產品是很大一部分投資者從事投資活動的主要動機。國際項目融資在多年的發展中積累了大量處理融資與市場關系的方法和手段。如何利用這些市場安排的手段,最大限度地實現融資利益與市場安排利益相結合,應該成為項目投資者設計項目融資模式的一個重要考慮因素。
五、處理項目投資者的近期融資戰略和遠期融資戰略
大型工程的項目融資一般都是7-10年中長期貸款。近些年最長的甚至可以達到20年左右。也有投資者的融資戰略會是一種短期戰略,如果決定採用項目融資的各種基本因素變化不大。就長期保持項目融資的結構;一旦這些因素朝著有利於投資者的方向發生較大變化時,他們就會希望重新安排敲資結構,放鬆或取消銀行對投資者的種種限制,降低融資成本,這就是在項目融資中經常會遇到重新融資問題。
六、實現投資者非公司負債型融資的要求
通常來講,項目是以項目負債的形式融資。例如,在項目融資中可以把一項貸款或一項為貸款提供的擔保設計成為商業交易的形式,按照商,業交易來處理,這樣,既實現了融資的安排,也達到了不把這種貸款或擔保列入投資者的資產負債表的目的,這樣就可以不影響提供貸款或擔保人的信用地位。另一種做法是採取BOT項目融資模式。這是近十年未在東南亞國家中首先發展起來的一種融資結構,政府以特許權合約為手段,利用私人資本和項目融資興建本國的基礎設施,一方面達列了改善本國基礎設施狀況的目的,另一方面又減少了政府的直接債務。
在把握以上項目融資特點和原則的基礎上,項目投資者可根據項目的具體情況和要求設計合適的融資模式。目前,國際上通行的項目融資模式有:無形資產資本化模式、特許經營融資模式,回購式契約模式,產業投資基金模式、資產並購重組模式、項目上市模式、銀團貸款模式等
5. 項目融資擔保與一般商業貸款擔保有什麼區別寫多點哈,
項目融資擔保需要你拿股份換資金,如果不拿股份換資金的話,融資擔保一般是找融資擔保公司通過抵押或半抵押(不足額抵押),向銀行或直接向融資擔保公司貸款,特點:短期,利息高,快捷,可以不足抵押物抵押。
一般商業貸款擔保對象是銀行,直接通過抵押物抵押貸款,.
6. 我是公司股東.同時在公司貸款時做為擔保一方.
公司作為借款人無法按期還款時你個人必須承擔連帶償還責任,銀行可以向你直接追訴,不過只會以你個人財產執行。
個人財產不等於夫妻共同財產或家庭共同財產,具體范圍及分割參看民法通則。
7. 項目融資與傳統融資的區別
項目融資與傳統融資的區別如下:
1、貸款對象不同。
項目融資的融資對象是項目公司,貸款人是根據項目公司的資產狀況以及該項目完工投產後所創造出來的經濟收益作為發放貸款的考慮原則的。在傳統的公司融資中,貸款人融資的對象是項目發起人,貸款人在決定是否對該公司投資或者為該公司提供貸款時主要依據的是該公司現在的信譽和資產狀況以及有關單位提供的擔保。
2、籌資渠道不同。
在項目融資中,工程項目所需要的建設資金具有規摸大、期限長的特點,因而需要多元化的資金籌集渠道,如項目貸款、項目債券、外國政府貸款、國際金融機構貸款等。傳統公司融資中,工程項目一般規摸少、期限短,所以一般是較為單一的籌資渠道。
3、追索性質不同。
項目融資的突出特點是融資的有限追索權或者無追索權。貸款人不能追索到除項目資產以及相關擔保資產以外的項目發起人的資產。在傳統的公司融資中,銀行提供的是有完全追索權的資金。一旦借款人無法償還銀行貸款,銀行將行使對其借款人的資產處置權以彌補其貸款本息的損失。
4、還款來源不同。
項目融資的資金償還以項目投產後的收益以及項目本身的資產作為還款來源。在傳統的公司融資中,作為資金償還來源的是項目發起人的所有資產及其收益。
5、擔保結構不同。
項目融資一般需要結構嚴謹而復雜的擔保體系,它要求與工程項目有利害關系的眾多單位對債務資金可能發生的風險進行擔保。在傳統的公司融資中,擔保結構一般比較單一,如抵押、質押或者保證貸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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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如何設計項目融資的擔保結構
項目擔保的類型:
直接擔保、間接擔保、或有擔保、意向性擔保。其承擔的經濟責任是有限的。
直接擔保:在項目融資中是指有限責任的直接擔保。擔保責任根據的金額或者擔保的有效時間加以限制。
間接擔保:在項目融資中指擔保人不以直接的財務擔保形式為項目提供的一種財務支持。間接擔保多以商業合同和政府特許權協議形式出現。多以「無論提貨與否均需付款」概念為基礎發展起來的一系列合同形式。其中包括「提貨與付款」合同,「供貨或付款」合同,以及「無論使用服務與否均需付款」合同。
或有擔保:是針對一些由於項目投資者不可抗拒或不可預測因素所造成項目損失的風險所提供的擔保。可分成三類:一、由於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風險;二、項目的政治風險;三、與項目融資結構特性有關的並且一旦變化將會嚴重改變項目經濟強度的一些項目環境風險。
意向性擔保: 嚴格意義上的意向性擔保不是一種真正的擔保,因其不具備法律意義上的約束力,僅僅表現出擔保人有可能對項目提供一定支持的意願。經常採用的形式是支持信。它起到的擔保作用在本質上是由提供該信的機構向貸款銀行做出的一種承諾,保證向其所屬機構(項目公司)施加影響以保證後者履行其對於貸款銀行的債務責任。
三種主要的擔保形式:一、項目完工擔保;二、資金缺額擔保;三、以「無論 提貨與否均需付款」協議和「提貨與付款」協議為基礎的項目擔保。
項目完工擔保:大多數的項目完工擔保屬於僅僅在時間上有所限制的擔保形式,即在一定的時間范圍內,項目完工擔保人對貸款銀行承擔著全面追索的經濟責任。另外,「商業完工」的標准及檢驗是相當嚴格和具體的。完工擔保的提供者主要有:一、項目的投資者;二、承建項目的工程公司或有關保險公司。無論採用哪種方式,完工擔保一般包括以下三個方面的基本內容:1、完工擔保的責任;2、項目投資者履行完工擔保義務的方式;3、保證項目投資者旅行擔保義務的措施。
資金缺額擔保:有時也稱為現金流量缺額擔保,是一種在擔保資金額上有所限制的直接擔保,主要用作為一種支持已經進入正常生產階段的項目融資結構的有限擔保。這種擔保有兩個目的:一、保證項目具有正常運行所必須的最低現今流量,即最少具有支付生產成本和償付到期債務的能力;二、在項目投資者出現違約時,或者重組及出售項目資產時保護貸款銀行的利益,保證債務的回收。
以「無論 提貨與否均需付款」協議和「提貨與付款」協議為基礎的項目擔保:這兩項協議是項目融資結構中項目產品(或服務)的長期市場銷售合約的統稱。在所有類型的項目融資中都得到應用。
1、協議的性質:「無論提貨與否均需付款」協議為一種由項目公司與項目的有形產品或無形產品的購買者之間所簽訂的長期的無條件的供銷協議。與傳統的貿易合同或服務性合同的本質區別是項目產品的購買者對購買產品義務的絕對性和無條件性。「提貨與付款」協議是在取得產品的條件下才履行協議確定的付款義務。
2、協議的種類:大體有三種:(1)生產型項目多採用「無論提貨與否均需付款」協議和「提貨與付款」;(2)生產服務型項目多採用「運輸量協議」;(3)長期穩定的能源、原材料供應項目多採用「供貨或付款」協議。
3、協議的基本結構:與傳統的長期銷售合同基本相同。但需注意以下方面的內容:
(1)合同期限:要與項目融資的貸款期限一致;
(2)合同數量:一是在合同期限內採用固定的總數量條件下這部分固定數量產品的收入將足以支付生產成本和償還債務;二是包括100%的項目公司產品,而不論其生產數量在貸款期間是否發生變化。
(3)合同產品的質量規定:一般採用工業部通常使用的本國標准或國際標准,因為這種產品最終要在本國市場或國際時常上具有競爭力。
(4)交貨地點與交貨期:通常的交貨地點是在剛剛跨越項目所屬范圍的那一點上;交貨期的原則是要求根據協議所得收入具有穩定的周期性。
(5)價格的確定和調整:第一種形式是完全按照國際市場價格制訂價格公式,並隨著國際市場價格的變化而變化;二是採用固定價格的定價公式;三是採用實際生產成本加一個固定投資收益的定價公式。
(6)生產的中斷和對不可抗拒事件的處理。項目公司應拒絕使用含義廣泛的不可抗拒事件條款,在生產中斷問題上,明確規定生產中斷的期限以及執行合同的影響力。
(7)合同權益的轉讓:由於此類合同是項目融資結構中的一種重用擔保措施,所以貸款銀行對於合同權益的可轉讓性以及有效連續性均要求有明確的規定和嚴格的限制。一是合同權益要求能夠以抵押、擔保等法律形式轉讓給貸款銀行或貸款銀行指定的受益人;二是合同權益由於合同雙方發生變化而出現的轉讓要求需要貸款銀行的事先批准;三是在合同權益轉讓時,貸款銀行對合同權益的優先請求要不受到任何挑戰,具有有效連續性。
9. 在項目融資貸款擔保中准擔保交易的含義是什麼,請解釋的詳細一點
這個只是項目融資中一個擔保形式的稱呼而已,要詳細點還真難啊,個人認為准擔保交易應該如同我們日常所說的「准爸、准媽」意思近同,應該是確定實物的擔保交易或在法規內由明令寫明的,如准擔保交易 包括的擔保形式內容有1)融資租賃 2)出售和租回 3)出售和購回 4)所有權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