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只有購房合同可以辦理房屋抵押貸款嗎
若是招行抵押類貸款,目前只接受以房產作抵押,抵押物為房產證原件,暫不支持購房合同作為抵押物。
㈡ 用購房合同可以抵押嗎
當然不可以了~有合同,並不意味著你能拿到房子,只是說有權利拿到,但實際能不能拿到是另外一回事,銀行怎麼敢拿這個東西做抵押呢~而且這合同沒法辦抵押登記啊~
㈢ 抵押貸款只有購房合同才可以嗎
抵押貸款只有購房合同不能夠辦理,還需要足值易變現的抵押物如房產車輛等;
一、房屋抵押的申請條件:
1.房屋性質;住宅,寫字樓,別墅、商品房、成本價房、經濟適用房(對經濟適用房要求嚴)並且產權明晰20年以內
2.抵押人(年齡正常值18-65周歲)並且身體健全
3.抵押人徵信近24個月不得連累6
4.抵押人可以證明還款來源以及其他資產(大額定期存單,二套房產,股票,基金等)
5.實際用款用途明確
二、准備資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如單身需開單身證明)
2.借款人婚姻狀況證明及復印件
3.家庭房產、車產權屬證件及復印件,其他資產證明材料(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證、契證原件及復印件)
4.個人主要銀行賬戶近6至12個月對賬單(加蓋銀行業務章)
5.工作單位收入證明
6.家庭民間借貸條等證明材料
7.評估報告
三、房屋抵押貸款的流程:
1.提交材料
2.簽署銀行文件
3.房屋評估
4.銀行審核通過
5.銀行放貸
6.抵押登記
7.按月還貸
㈣ 只有購房合同可以抵押嗎
一般情況下,房子如果只有購房合同是不可以辦理抵押貸款。要用房子辦理房產抵押貸款,要求房子有房產證才可以辦理房產抵押貸款,如果沒有房產證,一般不可以辦理房產抵押貸款。
根據《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貸款抵押物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不得抵押的財產不得用於貸款抵押。
第十六條借款人以所購自用住房作為貸款抵押物的,必須將住房價值全額用於貸款抵押。
第十七條以房地產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簽訂書面抵押合同,並於放款前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合同的有關內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確定。
(4)用房子抵押貸款購房合同可以嗎擴展閱讀:
根據《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
第三十一條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內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其法定繼承人、受遺贈人拒絕履行借款合同的,貸款人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處分抵押物或質物。
第三十二條處分抵押物或質物,其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的,貸款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其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貸款人應退還抵押人或出質人。
第三十三條拍賣劃撥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所得的價款,在依法繳納相當於應繳納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款項後,抵押權人有優先受償權。
第三十四條借款合同發生糾紛時,借貸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㈤ 用購房合同可以抵押貸款嗎
若是我行抵押類貸款,目前只接受以房產作抵押,抵押物為房產證原件;若您有未到期的定期存款、存單等,也可嘗試申請質押貸款。
㈥ 購房合同能不能進行抵押貸款
只有購房合同的房產屬於按揭房產,有購房合同可以申請房屋的二次抵押貸款。辦理房屋二次抵押貸款的流程如下:
經銀行同意,賣房人與買方進行房產交易,簽訂購房合同或意向書;
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並提交相關資料;
銀行對借款人進行資信調查、審查後,通知借款人審查結果。銀行同意貸款的,與借款人、擔保人簽訂合同,與賣方簽訂《樓宇按揭借款補充合同》,賣方將貸款金額不足償還賣方尚欠貸款本息的差額部分清償;
借款人委託銀行與賣方辦理房產交易過戶、抵押登記、房產保險等手續;
銀行取得《土地房屋他項權證》後,將貸款資金劃入賣方在原貸款網點的按揭貸款帳戶及相關帳戶,用於償還賣方所欠按揭貸款本息,剩餘款項再劃入賣方在銀行開立的帳戶;
借款人按期償還貸款。
房屋二次抵押貸款的條件:
用於二次抵押貸款的房屋應為市場發展潛力較大的優質住房和商業用房;
用於個人房屋二次抵押貸款的房屋必須是現房;
房屋是銀行抵押貸款所購買的一手房;
房屋抵押登記已辦妥,且銀行是房屋的抵押權人;
房屋已辦理保險,且保險單正本由銀行執管;
房屋所處位置優越,交通便利,配套設施齊全,具有較大的升值潛力。
房屋二次抵押貸款准備資料:
與貸款人簽訂的原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文件;
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證件;
銀行認可的經濟收入證明;
經銀行認可的房屋評估機構出具的《房產評估報告》;
原房屋抵押貸款的還款清單;
二次抵押貸款用途證明;
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或資料。
㈦ 購房合同可以貸款嗎
房子如果只有購房合同是不可以辦理抵押貸款。
要用房子辦理房產抵押貸款,要求房子有房產證才可以辦理房產抵押貸款,如果沒有房產證,一般不可以辦理房產抵押貸款。
根據《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貸款抵押物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不得抵押的財產不得用於貸款抵押。
第十六條借款人以所購自用住房作為貸款抵押物的,必須將住房價值全額用於貸款抵押。
第十七條以房地產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簽訂書面抵押合同,並於放款前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合同的有關內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確定。
第十八條借款人對設定抵押的財產在抵押期內必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檢查。對設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屆滿之前,貸款人不得擅自處分。
第十九條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轉讓、變賣、饋贈。
第二十條抵押合同自抵押物登記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時終止。抵押合同終止後,當事人應按合同的約定,解除設定的抵押權。以房地產作為抵押物的,解除抵押權時,應到原登記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
(7)用房子抵押貸款購房合同可以嗎擴展閱讀
辦理抵押貸款,需要房產證原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未婚證明、貸款用途資料:
1、一手房可以辦理按揭貸款,憑抵押合同、首期款付款證明、貸款人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單身證明等,通常會由開發商提供階段性擔保,直到個人拿到房產證並辦好抵押為止。
2、如果是正在貸款,僅憑購房合同銀行是不會再給你貸款的,需要你結清上家銀行的貸款,拿出房產證,再到另一家銀行(也可以是原銀行)辦理貸款,注意抵押貸款是需要有資金用途證明的,買房、裝修、買車等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