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夫妻替人擔保貸款 現在要離婚了 可以寫協議讓男方自己承擔嗎
如果是夫妻二人共同擔保,則離婚後,二人仍需共同承擔擔保責任。
未經債權人同意,夫妻雙方在離婚協議中約定由男方自己承擔的內容是無效的。
㈡ 夫妻給抵押人做擔保,如果夫妻離婚有影響嗎
肯定有啊。怎麼可能沒有。三角關系肯定有。比我你兩口幫我擔保一百萬,我沒錢還了,肯定要找擔保人的,你們兩口又離婚,你說離婚了就沒事了嗎,離不離跟這擔保一百萬肯定有關系。懂吧。比喻而已
㈢ 一個人因貸款擔保被起訴夫妻還能辦離婚嗎
可以的,婚姻自由是婚姻法規定的,婚姻法禁止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二條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
實行計劃生育。
第三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第三十三條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㈣ 我和妻子給朋友擔保向銀行貸款,擔保人是我們夫妻雙方離婚後女方是否還有責任嗎
不會因你倆解除夫妻關系而解除女方的擔保責任。她必須承擔擔保責任,那是法律規定。
㈤ 夫妻替人擔保貸款 現在要離婚了 可以寫協議讓男方個人擔保嗎
夫妻怎麼什麼事情都干呢?替人擔保等於你們把這筆錢借給貸款的人了,不會是一筆小數目吧,你倆都夠二的了,男方根本不會吊你這個要求的,不如兩個二兒就將就過吧,和好吧!
㈥ 貸款擔保人是夫妻 辦離婚可以嗎
離婚可以辦,但是不影響擔保責任,也就是說,如果他姐姐還不了款,你要承擔連帶還款責任。
㈦ 夫妻雙方都給別人做貸款擔保人,如果離婚怎麼辦
你好,未經債權人同意,不管債務人是不是有還款能力,擔保人是不能撤銷或者更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