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國有企業對控股子公司貸款擔保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國有企業對控股子公司貸款擔保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六條。
1.「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2.因此,國有控股企業可以提供企業貸款擔保。但要通過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則可以為他人提供擔保。
㈡ 國有企業能否為民營企業提供擔保
拙見:原則上可以。法律規定,國有企業對外擔保有嚴格規定,需要經過國資監管部門審批。可借鑒中國特色的「一體兩翼四層」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模式
㈢ 國企為何不準為私企提供擔保
並沒有說國企不能為私企擔保,根據擔保法第八條之規定,國家機關不得為擔保人;第九條規定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事業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擔保人。同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規定上述不得為擔保人的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違反法律規定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因此給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根據其過錯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故,根據上述法律及司法解釋的相應規定,國有企業是可以為擔保人的。
㈣ 國有企業可以借款給民營企業嗎
可以進行拆解的。
也可以幫助私企做擔保。
擔保的比較多。直接拆借除非關系硬到一定份上了。
㈤ 國企可否為民營企業做巨額擔保
不可以。
如果純粹的國有企業,對外擔保應徵得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管理職責的部門,即通常所說的國資委或國資局的同意,如果是國有控股公司,應根據公司章程的約定,對外進行擔保。當然,純粹國有公司如果未經有權部門同意,對外進行擔保的效力應根據《擔保法》司法解釋的規定處理。
㈥ 國企擔保給私企貸款償還不上私企有什麼責任
濕氣需要進行還款,如果還還不行的話,會以自己的財產進行先行償還,如果償還還是無法完成的話,有國企進行償還
㈦ 國企法人私自以公司名義為私企貸款提供擔保違法嗎
國企法人私自以公司名義為私企提供貸款擔保,是濫用職權的違法犯罪行為。你可以向國企委舉報,也可以直接向當地的紀檢委舉報。
㈧ 國企職工可以給人做連帶責任擔保貸款人嗎
可以,就算你是主席也可以的。但是,你要明白,連帶責任就是說出現不良之後,銀行可以直接找你要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