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借款合同無效,擔保合同是否有效
《擔保法》第五條、《物權法》第一百七十二條都明確強調: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該規定內容系擔保權從屬性之體現,而從屬性規則可謂擔保法律制度的奠基性規則;若無從屬性規則的支撐,我國擔保法律體系將會無從談起。
⑵ 簽了擔保合同什麼情況下無效
一、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擔保法》第五條第一款規定:「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在司法實踐中,特別需要注意的是,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一般也無效,這是確認擔保合同無效的一般原則。但對獨立擔保,如經常遇到擔保人出具的不可撤銷擔保書,遇到擔保合同中約定「不因主合同的無效,而導致擔保合同無效。」二、主合同有效,擔保合同無效。(1)擔保人主體資格不合格而導致擔保合同無效,例國家機關、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等不得為擔保人。(2)當事人惡意串通簽訂的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的擔保合同,應為無效合同。(3)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簽訂損害國家利益的擔保合同,應為無效合同。
⑶ 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定為無效,那擔保貸款合同該怎麼辦
問: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定為無效,那擔保貸款合同該怎麼辦?
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您解答
擔保合同是從合同,其效力根據主合同而定。一般情況下,如果民間借貸的主合同真實有效,那麼擔保就是有效的。擔保人有自己的銀行貸款,由於金融貸款合同與民間借貸合同是不同的領域,互不相干,所以擔保人仍需要對民間借貸承擔擔保責任。擔保責任對擔保人來說是相對較重的民事責任,如果債務人缺乏誠信或者無法按期清償,那麼的清償責任則轉移到擔保人身上,最終可能需要傾家之力代為清償。因此,如果不是特別情況,則需要以審慎的態度對待是否擔當擔保人的角色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