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沒有有效期的協議書有效期多少年
沒有約定有效期的協議書,其有效期就沒有明確的時間限制,一般認為其有效期為從協議生效之日,至協議所涉的事項處理完畢時止。
但如果是履行期限不明確的,根據合同法》第六十二條第四項的規定,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准備時間。
《合同法》
第六十二條 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一)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履行;沒有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准履行。
(二)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規定履行。
(三)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准備時間。
(五)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於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
2. 協議書的有效期是多少
你好! 根據1999年3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十五號公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章合同的訂立 第十二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 第四十六條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第六十一條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第六十二條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一)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履行;沒有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准履行。 (二)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規定履行。 (三)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准備時間。 (五)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於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 綜上所述,商業購銷合同不同於租賃合同,只要雙方尊約守信,沒有法律硬性的有效期
3. 雙方簽訂的協議書有效期是多少年,終身有效嗎
是的,但也是可以變更的幺!
4. 請問擔保人有效期是6個月還是2年
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希望能幫到你!
5. 協議書最長有效期是多少年有終生有效的協議書嗎
最長不超二十年!有的合同得看規定來算。
6. 個人貸款擔保有效期是多長時間
所謂銀行貸款擔保人,就是為借款人提供相關擔保,以便於借款人從銀行獲得貸款。但貸款擔保人也存在很大的風險,那就是如果貸款到期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的話,貸款擔保人需按照約定承擔連帶責任履行還款。
目前銀行為了防範不良貸款的增加,擔保貸款在銀行貸款業務中所佔的比重越來越高。
銀行貸款擔保人注意事項:
為他人做貸款擔保人,一定要注意以下兩個方面。
一方面是要詳細了解借款人信譽狀況,因為這往往直接關繫到擔保人所承擔的風險。
只有在多方面考察了借款人的信譽狀況後,再決定是否為其提供單款擔保;
另一方面就是要考察借款人是否具備還款付息的能力,這也是借款人能否如期償還貸款的重要基礎,千萬馬虎不得。
貸款擔保人的有效期限:
一 般來說這是與貸款或借款時,訂立的合同所決定的。
如果貸款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保證期限的,則貸款擔保人的有效期限在主債務履行期滿後6個月結束;對於在貸款合同和前款中就保證期限有明確規定的,則又可分兩種情況:
在保證期間內,銀行未對借款人提起訴訟的,擔保人免除責任;如果銀行以對借款人提起訴訟,則保證期間時效中斷。
而對於貸款擔保人需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期限,與上一致,主要還是看合同中是否有明確規定。
7. 貸款擔保人的擔保責任有效期是多久
貸款擔保人的擔保責任不存在什麼有效期,之所以成為擔保人就是要保證這筆借貸可以按時還款,如果借貸沒有還清,擔保人的責任就一直存在,甚至有連帶償還的義務。
8. 個人貸款合同在中國法律中的有效期是多久
你好
是這樣的
自然人之間的借貸,最長的訴訟時效是20年
有約定還款時間的,那麼就是到期之後兩年內,兩年內沒有行使權利的,就喪失了勝訴權。
沒有約定的,就是隨時可以返還。但是要給債務人准備的時間。
也就是你要明確這個還款時間。
另外有訴訟時效中斷和中止的問題。
希望可以幫到你
簡單地說,有約定時間的,過了這個日期之後的兩年,法律就不保護他了
沒有約定的,要20年內沒有行使權利,即沒有追討,沒有起訴。不然重新計算。
望採納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