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借款人不符合借款條件,擔保人簽的擔保合同有效嗎
答復如下:
一、一般情況下,借款合同的借款人即是實際用款人。在出現借款人和實際用款人不一致的情況下,不影響借款合同的相對性和有效性。借款人與信用社之間的借款合同關系不變。
借款人和實際用款人之間形成另外的法律關系,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受新法律關系調整。
二、信用社違規發放貸款,一般是借款人不符合借款的條件,而信用社卻仍然向其發放貸款的情形,這種情況下所訂立的借款合同是否有效,需要具體分析違規的內容和程度,不能一概視為無效。
三、擔保合同的效力與借款合同的效力相關,借款合同有效的,擔保合同一般情況下也有效力。借款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也無效,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四、擔保期間,雖實際用款人與借款人不一致,擔保人仍然要承擔擔保責任,但「信用社同意借款人將借款債務轉讓給實際用款人、或者信用社與借款人變更借款合同的」,而擔保人不同意的除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5條第1款: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23條: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24條;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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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為掙得本人同意,被寫為貸款擔保人,是否有效
無效......銀行貸款 擔保人要當面簽字的, 並且還得出具相關證件..
❸ 我想問一下:你們未經過本人同意,就給他人擔保貸款,這是不是侵犯了本人權利。
沒事,末經過你同意的這種擔保是無效的,你不用承認,拒絕承擔責任,
❹ 朋友找我做貸款擔保人,我同意了,可是銀行還要我老婆來簽字。我老婆不同意,沒來簽字。這個擔保是否無效
既然銀行交您老婆來簽字 那當然是必須得,她不簽當然無效。
❺ 關於法律未經本人許可擅用電話號做貸款擔保人我可以起訴嗎
未經本人許可就用你的電話號碼做擔保,這是違法的,侵犯了你的合法權益,你可以起訴!
❻ 別人在網上貸款不經過我的同意把我設置為擔保人,我報警有用嗎
擔保人是要你本人簽字的那種,你說的應該是網貸把你填成聯系人了吧?這種對你徵信沒有影響的,但是他不還錢會打電話給你,讓你催他還錢。這種報警沒啥用。
❼ 朋友讓我擔保貸款我同意了但我本人不去可以找其他人替我去辦嗎我本人現在在外地
你好,擔保貸款擔保人必須本人到場。給人做擔保只有義務而沒有權利的,所以一定要三思而後行。如果有可能盡量只做一般擔保規避連帶責任。希望對你有幫助
❽ 貸款合同,其中一個擔保人的簽字不是本人所簽,這個貸款合同是否有效還是只是免除了該擔保人的責任
擔保人不是本人簽字,不影響合同對其他實際簽章人員的效力,也就是說合同還是有效的
對於擔保人,由於其沒有直接在合同上簽字確認,是否對其有效要看具體情況:
1、如果簽字人得到授權,或者合同其他方有合理理由認為簽字人得到授權,那麼擔保人還是要承擔合同責任
2、排除上一條的情況的話,擔保人不承擔合同責任
❾ 我的身份證被人用去擔保貸款了,未經我同意咋辦請高人指 點
不是你本人去的,沒有你的簽字,可以追究其法律責任及其產生的後果!
❿ 貸款擔保的話只拿身份證 本人不去 可以擔保嗎
你好,不可以。
擔保貸款,是指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依法提供擔保而發放的貸款。擔保貸款包括保證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
需要擔保人本人的親筆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