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積金貸款房產證上是寫誰的名字都可以嗎
不可以。
誰是貸款主體房產證上就要寫誰的名字,借款人肯定會是產權人之一。也就是用誰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就必須有這個人的名字。另外可以添加共同還款人房產證上的名字。
現在公積金貸款是以家庭為單位的。如果是夫妻共同買房貸款還款,財產所佔份額都認可的基礎上,房地產權證上寫一方或雙方的名字都可以。
不過這主要包括兩個方面:
1、確定雙方均有公積金賬戶的情況下,應優先考慮選擇夫妻間收入較高較穩定者,同時注意年齡的限制,否則會影響到貸款期限。
2、夫妻倆共同還款,在確定主貸款人及其配偶時,一定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
(1)擔保貸款人名字需要填入房屋裡面嗎擴展閱讀
貸款流程:
一、貸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到銀行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如實提供下列資料:
1、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2、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明(指居民身份證、常住戶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婚姻狀況證明文件。
3、家庭穩定經濟收入證明及其它對還款能力有影響的債權債務證明。
4、購買住房的合同、協議等有效證明文件。
5、用於擔保的抵押物、質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置權人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有關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
6、公積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擔保人做擔保,並繳納擔保費用,由借款人、貸款人及第三方擔保人共同簽訂三方合同。
7、公積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二、對資料齊全的借款申請,銀行及時受理審查,並及時報送公積金中心。
三、公積金中心負責審批貸款,並及時將審批結果通知銀行。
四、銀行按公積金中心審批的結果通知申請人辦理貸款手續,由借款人夫妻雙方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及相關的合同或協議,並將借款合同等手續送公積金中心復核,公積金中心核准後即劃撥委貸基金,由受託銀行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發放貸款。
五、以住房抵押方式擔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區的房屋產權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抵押登記手續,抵押合同或協議由夫妻雙方簽字,以有價證券質押的,借款人將有價證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⑵ 房子在銀行抵押貸款,房產證上能增加人名嗎
一、走正常流程,在銀行同意的情況下:
夫妻雙方需要到銀行辦理抵押手續變更,通過銀行審批之後,再到當地房管部門重新辦理過戶,一般在7個工作日後就能領到新的房產證,之後還要再次到銀行辦理抵押。
二、銀行不同意又沒法還清貸款的情況下
1、曲線加名
找按揭公司墊資贖契,即借錢還清貸款,然後辦理加名手續,加名後再將房屋進行純抵押貸款重新進行按揭。
據了解,目前純抵押貸款年限最長為10年,有的銀行只能做三到五年,並且還需要買家提供貸款的用途,如是用於經營、或者用於大宗消費(提供發票)等。此外,贖契重新做抵押貸款的時間越長,費用也越高。
2、辦理贈與公證
在房貸未還清的情況下也可以去公證處辦理「贈與公證」,不過需要注意的是這種公證不是婚前財產公證,主要解決的是夫妻財產歸屬的約定,僅在夫妻雙方具有法律效力,對不知情的第三方不具有約束力。
根據《物權法》第十四條,房產認定以產權登記為准,登記後也有對外公示的作用。若只做夫妻財產約定,沒有進行產權變更登記,對外公示該房產仍為一人,因此,房產者一方可以私自將房產進行變賣。如果發生這種情況,另一方可以拿著經過公證的夫妻財產約定,向法院起訴配偶賠償。
也有法律界人士建議,在婚前房產婚後共同還貸,卻不能加名的情況下,另一方可以保留公共還貸的憑證或銀行轉賬記錄,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3、公證處做財產公證
去公證處做財產公證,簽個協議,需要兩人協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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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律
《物權法》第一百八十五條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歸屬或者使用權歸屬;
(四)擔保的范圍。
第一百八十六條抵押權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前,不得與抵押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抵押財產歸債權人所有。
第一百八十七條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築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第一百八十八條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第四項、第六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第一百八十九條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業生產經營者以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條規定的動產抵押的,應當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條規定抵押的,不得對抗正常經營活動中已支付合理價款並取得抵押財產的買受人。
第一百九十條訂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財產已出租的,原租賃關系不受該抵押權的影響。抵押權設立後抵押財產出租的,該租賃關系不得對抗已登記的抵押權。
第一百九十一條抵押期間,抵押人經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但受讓人代為清償債務消滅抵押權的除外。
⑶ 全款買房房證上名字是母親,擔保人名字填寫是女兒可以嗎
可以啊,日後就這個擔保所涉及的有債權債務糾紛,女兒作為擔保人,就要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⑷ 按揭買房子,房產證上是不是必須要寫擔保人的名字
必須寫擔保人的才能辦,最好不要寫,如果寫了必須去公證處公正。。謝謝採納
⑸ 房產證在銀行抵押,但是現在可以在房產證上面加名字嗎
不可以。房產證在銀行抵押,現在在房產證上面加名字是不可以的,因為房屋抵押貸款期間,房屋產權歸銀行所有,因此不能在房產證上添加名字。
除非將貸款提前還清,辦理房產證解押之後方可進行房產證加名字的辦理。
房產證上加名字的三種方式:
1. 房產權贈予;
2. 房屋買賣;
3. 析產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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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上加名字及辦理費用,主要分為三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有房無貸
辦理流程是:
1、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正本及復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先在預檢窗口告知是來辦理房產證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員會審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齊全就給你們一個號碼,然後憑號碼去相關窗口辦理。
3、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110元手續費,明細如下:80元工本費、25元地籍圖費、5元貼花費,如順利20天後可拿到新的房產證。
4、新房產證可以設定密碼,房地產交易中心會告知你一個初始密碼,之後可自行更改。
第二種情況:有房有貸
辦理流程是:
1、先去銀行辦理抵押變更手續(具體事宜請咨詢各銀行)。
2、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除支付上述110元手續費外,如貸款是純公積金的,還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貸款是組合形式的(公積金+商業貸款),還需另外支付200元。
3、其他步驟同「有房無貸」。
第三種情況:如果還沒有結婚或者沒有直系血源關系的,需要在房產證上加名字,情況會復雜很多,因為那將視為房屋買賣,需要交如下費用。
1、每平方米2.5元交易費。
2、不滿5年,5.5%的營業稅加1%個調稅(時間段從產證發證日期到交易日未止),滿5年則不需要。
3、萬分之5的印花稅。
4、4本合同,每本約5元(各區交易中心不一樣)。
5、男方轉讓50%,所有的稅按市場價格計算,如果100萬的房子記稅值就是50萬。
6、產證上有幾人轉讓的,產證權益按平均分。
⑹ 買車貸款的問題,如果用房產去銀行抵押貸款,就必須用房產證上名字的那個人的資料辦理嗎
我是4S店的,可以用你自己的名字 用你母親的房產證 但是你們的戶口本必須在一個本子上,不然的話就還是只能寫你母親的名字,房產證只是看一下,不做抵押的。抵押的是上戶後車輛登記證書。
⑺ 房屋按揭後,借款人不償還,由擔保人還款,那房產證上面的名字會轉移到擔保人的名字嗎
1、擔保人不會變更為產權人。
2、抵押貸款購房的,若不還貸,銀行有權向法院申請實現抵押權,請求法院製作裁定,並申請強制執行。說得直白點就是申請法院拍賣房屋,並就拍賣所得款優先償還銀行貸款。
3、擔保並非兒戲,一般擔保人都有連帶責任,如果貸款人不還款時要由擔保人來償還的。像你這種情況,如果房屋拍賣所得不足以償還貸款,銀行可以起訴你和借款人共同還款,並有權執行你的財產。到時你雖然有權向借款人追償,但能追回來多少都說不好。
⑻ 按揭買房子 房產證上是不是必須要寫擔保人的名字
產權 必須寫你的名字 的 不然這套房就是別人的了 還有如果當時你沒做公證給他 他沒權幫你辦理手續的 現在建意 快點跟他到國土 局將產權的名字更改過來 不然麻煩大了 他把房子賣了你都沒辦法的 至於後來的事都不是最急的 現在最重要的是將產權更改回你的名字 請採納 現在說什麼都沒用 產權已經是他人的了 最急的是將產權過戶到你名下 說其它的都沒用 先過完戶 在來找誰責任吧 現在不是爭誰對誰錯的時候 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