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屋抵押貸款為什麼要放款到第三方賬戶
銀行貸款為什麼要放第三方?
根據合同法規定,按照要求打款到第三方,視為借款人的行為對借款人進行履行的出借義務。如果無法償還,需要借款人償還,第三方無連帶責任。
借款人能夠履行合同,一直能正常還本付息,不存在任何影響貸款本息及時全額償還的消極因素,銀行對借款人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有充分把握。貸款損失的概率為0。
Ⅱ 房屋抵押手續及流程
房地產抵押登記基本程序如下:
1.抵押登記申請
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產抵押登記申請書;
(2)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
(3)抵押合同;
(4)《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證》;
(5)可以證明抵押人有權設定抵押權的文件與證明材料;
(6)可以證明抵押房地產價值的資料;
(7)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
2.受理申請
審查申請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實、齊備,申請文件不符合規定的,不予受理;申請文件符合規定的,則予受理,給該申請編號並給回執,回執註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編號。
3.審核
4.登記
(1)對核准抵押登記的,在房地產權利證書上加蓋抵押專用章,並在房地產登記冊上作抵押記錄。抵押記錄應包括抵押人,抵押權人,抵押物名稱、面積、價值、抵押金額和抵押期限等內容。
(2)預購的房地產抵押時,應在買賣合同書上加蓋抵押專用章。
5.收費發證
(1)登記費的收取標准按國家或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2)將已加蓋房地產抵押專用章的房地產權利證書在規定時間內退回抵押當事人(由抵押當事人憑回執、身份證明及交費憑證領取)。
6.立卷歸檔
按規定建立土地和房地產登記的檔案。
我國《擔保法》規定,當事人以土地使用權、城市房地產或者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林木、航空器、船舶、車輛以及企業的設備和其他動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當事人以其他財產抵押的,可以自願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當事人未辦理抵押物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參考鏈接:房地產抵押登記-網路
Ⅲ 正在按揭的房子可以再向銀行抵押貸款嗎
貸款的房子是可以用於抵押的。但並不是全部的貸款機構都支持按揭房抵押貸款的。因為申請人既然申請了房貸,那麼自身的負債是相對較高的,如果不能有較好的還款能力,貸款機構是不會放貸的。
當然,不同的貸款機構對貸款的房子申請抵押貸款要求不同。例如農業銀行要求房屋在本地,並且為普通住宅、別墅、商鋪或者辦公樓,房產的抵押成數在5成。而興業銀行則規定,房屋必須在當地的市區內,除了普通住宅、別墅、商鋪或者辦公樓,廠房也可以申請,但是房屋的房齡較長不得超過15年。
有貸款還能按揭買房嗎?其實對於這個問題並不是固定不變的,主要還是要看房子的類型以及業主的個人情況而定的。按揭的房子還能申請抵押貸款嗎?按揭的房子申請貸款是沒有什麼問題的,一般貸款是要看個人的還款能力以及經濟收入情況,所以並沒有準確的答案,可以去當地的銀行進行咨詢。
Ⅳ 房屋按揭辦下來之前需要在房管局備案嗎
房屋按揭辦下來之前是需要在房管局備案的。一般來講買了房就需要在房管局備案,買房客戶先和開發商簽訂電子合同,交首付款,然後和銀行簽訂貸款合同,等銀行審批電子合同簽訂後3天開發商就必須去房產局合同備案,等貸款審批下來,開發商或者銀行的人就要去房產局辦理抵押手續。
但是有時候開發商為了防止客戶簽訂了合同又備案了,而銀行的貸款又因為客戶原因審批不下來導致退房的麻煩所以一般開發商現在流程是這樣的:簽訂合同,不簽電子合同,你付首付,然後簽訂貸款合同,等銀行審批下來後,客戶再簽訂電子合同,這個時候電子合同備案和抵押登記手續一起報房地局,等房產局收件,拿到收件單,銀行就把貸款打給開發商,客戶就要每個月開始還錢呢!
(4)在貸款發放前擬抵押房屋應為擴展閱讀:
房管局是負責全市單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審批;對全市單位自管房進行政策指導、監督、管理、協調和服務職能;負責全市城鎮建設安置動遷管理;負責全市城鎮公有住房確權發證,辦理產權產籍變更手續;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房地產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
Ⅳ 房屋抵押貸款發放在先,而房屋抵押登記日期滯後幾天可以不
你肯定是搞錯了,你的貸款是公積金的吧,房東接到個電話說錢已經放款了,其實錢不在房東的帳號里在,是擔保公司把錢放銀行了,要你先出產證,銀行看到你產證的他項權利七天到十天銀行菜會罰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