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借款人和擔保人同時起訴的訴狀如何寫
借款人和擔保人不能同時進行起訴。
⑵ 民間借款,有擔保人,把擔保人都列為被告,起訴狀格式應該怎麼寫
把借款人列為「第一被告」,擔保人列為「第二被告」,如果有多個擔保,均列為第二被告。其餘和一般訴狀都一樣。在內容表述中表明第二被告為擔保人的地位。
⑶ 擔保人起訴我,我是銀行貸款人!
贏是不可能的。 法院肯定讓你還款的。規定時間沒還。法院會強制執行的
⑷ 我是擔保人借款人不接電話找不到人.由我擔保人還的本金和利息.我想起訴.借款人怎麼寫起訴狀
1.範文:
原告:XX,男,XX年 月 日出生,現住某市甲區某街道 號.
被告:XX,男, 年 月 日出生,現住某市乙區某街道 號.
訴訟請求:
1、被告返還原告欠款XX元人民幣;利息XX元。
2、訴訟費XX元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2004年4月1日,被告因經營資金緊張向原告借款XX元用於周轉,寫下並約定XX個月後一次還清欠款,利息按照銀行利息支付。到期後,被告以沒錢為由拒絕歸還。特起訴至法院,懇請法院查清事實,依法判決,以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
此致
XX人民法院
起訴人:
年月日
2.簡介:
訴狀,是指一方當事人為維護或者實現自身的權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並陳訴有關事實和理由,或者另一方當事人針對一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和理由提出抗辯的法律文書。
⑸ 擔保人怎麼起訴借款人訴狀範文
擔保人需要起訴借款人的,應該向借款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訴,在起訴時,擔保人應該提供為借款人進行擔保的證據、擔保人已經履行擔保責任的證據。
擔保人起訴借款人的,屬於行使追償權,應該在擔保人已經承擔了擔保責任後(即代為向債權人償還了借款人的借款),才可以向借款人進行追償。
《擔保法》
第三十一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第五十七條 為債務人抵押擔保的第三人,在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第七十二條 為債務人質押擔保的第三人,在質權人實現質權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⑹ 擔保人起訴借款人
作為擔保人,在債務償還之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也就是你有權利起訴債務人,你的朋友。
你只要知道她的個人信息,就可以起訴。不用管她是否有單位,是否結婚,跟你的債權沒有關系。
她不還的話,可以申請強制執行。沒有錢,不是不能還債的理由,你讓申請法院執行就行。
⑺ 同時起訴借款人和擔保人的訴狀怎樣寫
公民提起民事訴訟的,應該把債務人和擔保人列為共同被告。訴狀需要根據雙方之間發生的爭議確定內容,格式如下:
《民事訴訟法》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
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⑻ 擔保人怎樣起訴借款人
擔保人需要起訴借款人的,應該向借款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訴,在起訴時,擔保人應該提供為借款人進行擔保的證據、擔保人已經履行擔保責任的證據。
擔保人起訴借款人的,屬於行使追償權,應該在擔保人已經承擔了擔保責任後(即代為向債權人償還了借款人的借款),才可以向借款人進行追償。
《擔保法》
第三十一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第五十七條 為債務人抵押擔保的第三人,在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第七十二條 為債務人質押擔保的第三人,在質權人實現質權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為促進資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債權的實現,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定本法。1995年6月30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 1995年6月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五十號公布 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三條 擔保活動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四條 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時,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
反擔保適用本法擔保的規定。
第五條 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十五條 保證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保證的方式;
(四)保證擔保的范圍;
(五)保證的期間;
(六)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保證合同不完全具備前款規定內容的,可以補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