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務員給別人擔保了貸款,是否還可以給另一個人擔保
公務員給別人擔保了貸款,是可以給另一個人擔保貸款的,在這方面政策和銀行方面都沒有具體限制。
一、以公務員作為擔保進行貸款,需要滿足一些條件要求:
1、借貸人須是中國大陸居民;
2、借貸人有穩定的住址和工作或經營地點;
3、借貸人有穩定的收入來源;
4、借貸人無不良信用記錄等,
滿足這些貸款的條件就可以向銀行申請擔保貸款。
二、公務員擔保貸款除了要提供貸款人的相關資料,擔保人也要進行資料提供,其內容包括:
1、保證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證明;
2、保證人及其配偶的婚姻證明;
3、保證人的職業資格證明;
4、保證人的收入證明;
5、保證人的徵信記錄授權書等等。
『貳』 公務員能不能做貸款擔保人
一般來說要看銀行的要求,一般銀行不行!
還是要求實物抵押,或者該銀行認可的擔保公司擔保!
但教師,公務員的身份在銀行一般要享受較為寬松的政策。比如貸款金額占抵押物價值的份額偏大,審批要求寬松等。
『叄』 一個公務員可以給別人在銀行擔保幾次貸款
國家規定公務員只可以替別人擔保一次貸款的。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八條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但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第九條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
第十條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
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有法人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范圍內提供保證。
第十一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為他人提供保證;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對強令其為他人提供保證的行為,有權拒絕。
第十二條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已經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或者要求承擔連帶責任的其他保證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
(3)公務員給人做擔保貸款擴展閱讀:
其他貸款擔保:
農戶聯保貸款:指三到五名農戶組成一個聯保小組,不再需要其他擔保,就可以向郵政儲蓄銀行申請貸款。每個農戶的最高貸款額暫為5萬元。
農戶保證貸款:指農戶,只需有一位或兩位(人數依據其貸款金額而定)有固定職業和穩定收入的人做其貸款擔保人,就可以向郵政儲蓄銀行申請貸款,每個農戶的最高貸款額暫為5萬元。
商戶聯保貸款:指三名持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或個人獨資企業主組成一個聯保小組,不再需要其他擔保,就可以向郵政儲蓄銀行申請貸款,每個商戶的最高貸款額暫為10萬元(部分地區為20萬元)。
商戶保證貸款:指持有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或個人獨資企業主,只需有一位或兩位(人數依據其貸款金額而定)有固定職業和穩定收入的人做其貸款擔保人,就可以向郵政儲蓄銀行申請貸款,每個商戶的最高貸甫肌顛可郯玖奠雪訂磨款額暫為10萬元(部分地區為20萬元)。
你可以選第二種方法,需要是公務員,教師。醫生,可以作擔保人,不一定要公務員,但是要兩名以上擔保人。
參考鏈接:
貸款_網路
『肆』 我是公務員,給別人做貸款的擔保人對我有什麼影響嗎
擔保人就是保證貸款人能夠按時還錢,如果貸款人不能按時還錢,那就是擔保人負責償還。如果你對你朋友很有信心,你可以幫他貸款,對你沒有影響。
『伍』 公務員能為別人的貸款做擔保嗎
這種事情要想好了。你陪別人的貸款做擔保,如果他不還款,擔保人得負責還款。你是不是沒事找事想替別人還款呢。你能保證你為之擔保的那個人肯定會還款嗎?
『陸』 公務員擔保貸款,有什麼風險
被擔保人到期不能還款,擔保人需要承擔還款責任。擔保為了擔保債權實現而採取的法律措施,如果被擔保人到時不履行承諾,擔保人就要代被擔保人履行相應的責任,因此為他人提供擔保是有一定的風險的。
近年來,部分金融機構相繼開展了以公務員身份和穩定收入作擔保的新型貸款形式,此種擔保貸款在支持個私經濟發展和全民創業中起到了一定的積極推動作用。但是,通過對部分金融機構網點的信貸調查中發現,由於多方面原因部分公務員擔保貸款已背離了初衷,風險隱患加劇。
主要表現為:
一、擔保責任認識不夠,部分公務員輕信朋友,輕易為他人擔保。
二、額度把握不準,公務員擔保能力有誇大現象,擔保金額隨意性。
三、標准把握不夠,公務員擔保的手續欠缺。僅憑一份個人身份證明,一張單位工資證明,並不能完全證明擔保人的擔保能力。
為謹防公務員擔保貸款帶來的風險,建議:
一、金融部門要加強對擔保人資格和能力的審核,同時要通過機構或網點的聯機協作,對公務人員重復擔保現象予以重視和制止。對公務員擔保貸款中任意擴大擔保額度、手續不全、違規一次性發放貸款等現象要及時查處,進一步規范公務員擔保貸款的發放和管理。
二、公務員要掌握擔保貸款所承擔的責任,謹慎對待為他人擔保貸款。
三、銀監部門要督促有關金融機構進一步完善公務員擔保貸款的管理辦法,引導其步入規范化運作的軌道
『柒』 公務員給人擔保了貸款,自己還可以再貸款嗎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條件 (如果是配偶買房,可以取兩個人的)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5%的; (七)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九)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十)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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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白的可以HI我。
『捌』 公務員擔保貸款,責任如何
您好!在該案例中的擔保合同中,你親戚只是一個擔保人,這與他的公務員身份無關(擔保行為不是他本人的職務行為),這只是一個單純的民事問題,絕不會與他的工作掛鉤,不會影響他的仕途,這您是可以放心的。
按擔保法規定,擔保人和被擔保人對擔保債務承擔連帶償還責任,也就是說,銀行既可以向你親戚,也可以向你親戚所擔保的被擔保人主張到期債權,假如你親戚償還了全部債務,他可以向被擔保人追償
當然如果銀行要訴訟你親戚,他必須要向法院申請執行後法院才會執行你親戚的財產,即便是執行他的工資,也不會全部執行過去,法院至少會保證親戚拿到相當於當地最低工資水平的工資。
問題不大,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