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抵押貸款和按揭貸款有什麼區別
抵押貸款和按揭貸款的區別是什麼?房屋抵押貸款是借款人以房產作為擔保,向金融機構申請用於合法用途的貸款;按揭貸款是按揭人(買方者)通過分期付款方式來取得所購商品房的所有權,貸款只能用於買房。二者之間的區別主要體現在6個方面:貸款用途、貸款成本、貸款期限、貸款流程、牽扯的關系人和前提條件。
(1)貸款用途有差別
房屋抵押貸款和房屋按揭貸款最大的用途區別,在於按揭貸款是購房者向銀行借錢購買房屋,而房屋抵押貸款則是借款人用已購房做抵押向銀行借錢用於消費領域或做生意。如:購車、旅遊、裝修、醫療、留學或者商業用途。
(2)貸款成本不同
總的來說,按揭貸款比抵押貸款利率更低一些。
若是首套房申請按揭貸款,購房者有機會享受到一定的利率折扣,而抵押貸款則不然,各銀行大多會在基準利率的基礎上上浮。
(3)貸款期限各不同
按揭貸款最長貸款期限為30年。每筆貸款年限由商業銀行依據借款個人的年齡、工作年限、還款能力等因素與借款人協商確定。而房屋抵押貸款的最長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0年。
(4)前提條件不同
借款人要向銀行申請房屋抵押貸款,是以一定的抵押品作為物品保證向銀行取得的貸款,抵押貸款用途可用以購房、也可以用作其他用途。而按揭貸款是購房者以所購住房做抵押,並由其所購買住房的房地產企業提供階段性擔保的個人住房貸款業務,只能用以購房。
房屋按揭貸款和房屋抵押貸款的基本目的是相同的,房屋按揭和房屋抵押的目的都是在於保證債務的履行。但他們在其他的目的和基本的運作上還是有以上四個反面差異的。注意區分,便於找准自己的適用的貸款。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12-30,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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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什麼是按揭貸款 按揭貸款和抵押貸款有什麼區別
個人購房貸款一般分為購房按揭貸款和房產抵押貸款兩種,購房按揭貸款和房產抵押貸款的定義分別是什麼?兩者有什麼不同之處?購房者應該如何選擇呢?
購房按揭貸款與房產抵押貸款
按揭是指購房人在支付部分購房款後,將合同名下房產的期房產權讓給銀行,以作為取得銀行貸款的擔保。只有當購房人還清所有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後,才能將期房的產權贖回,從而取得房屋產權。如果購房人沒有依照相關約定繳納本息及有關費用,銀行有權處理合同名下的房產。
抵押是指購房人將所購自用住房作為貸款抵押物,從而取得貸款。從本質上講,它與按揭類似,但是,又多少存在著不同。
首先,兩種貸款的設立方式不同。抵押是抵押權人(銀行)限制抵押人(購房人)對房產的所有權,將抵押人的房產支配權轉讓給抵押權人(銀行),也就是將抵押物設立擔保物權的方式設立。
按揭是指按揭權人(銀行)對按揭樓宇享有債權,而並非享有物權,也就是按揭人(購房人)是以轉讓房地產的債權給按揭權人(銀行)作為條件,獲得銀行貸款的。
其次,法律關系的主體不同。在抵押關系中,如果債務人就是抵押人,那就只有兩個法律關系主體:抵押權人和抵押人。在按揭關系中,最少應該有三個法律關系主體:按揭權人(銀行)、按揭人(買方)、第三人(房地產開發商)。
第三,先期的抵押條件不同。購房人在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前,需要先向貸款銀行存入一定數額的存款,一定時間後,購房人才能向該銀行提出按揭貸款申請,而且,這部分抵押貸款可以用作購房,也可以有其他用途;而按揭貸款就只能用來購房。
第四,雙方對抵押物的風險責任承擔不同。抵押貸款,抵押物風險由抵押權人(銀行)或抵押人(購房人)承擔。按揭貸款,樓宇的風險既不由按揭權人承擔,也不由按揭人承擔,而是由第三者(房地產開發商)承擔。如果樓宇在工程竣工驗收前遭到毀損,按揭人與按揭權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1-25,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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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房貸和抵押貸款有什麼區別
您好,房貸,一般是您購買一手房或二手房向銀行貸款,需要將房產證抵押給銀行就是房貸.
抵押貸款,抵押物可以是房子,也可以是其他銀行規定的抵押物.
㈣ 購房貸款跟房子抵押貸款的區別。
怎麼算你都虧。只能找專業的人士幫你辦理。不存在說什麼信用卡有幾次逾期就要上調利率什麼的。有什麼問題你再私我
㈤ 抵押貸款和按揭貸款的區別是什麼
具體說抵押貸款和按揭貸款哪種合算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既然有這兩種貸款方式,也是適用不同的貸款人群。
抵押貸款和按揭貸款有什麼區別?
按揭就是按揭人(買方者)通過分期付款方式來取得所購商品房的所有權。它對買房者來說有兩方面含義:一是房款可以在規定的期限內分期付;二是在分期付款階段,房子的所有權被「按」著,要等到全部付清才能「揭」(取)到手。另外,按揭售樓涉及到三方債務關系——即按揭人(買房者)、發展商(賣房者)、按揭權人(一般為有關銀行)三者關系。它的程序是,由按揭權人(銀行)先與發展商簽定買房合同,並預付部分購房款;然後由按揭人(買房者)憑該合同與按揭權人(銀行)簽訂按揭合同,由銀行向發展商付清餘下的購房款,而買房者定期向按揭銀行付款,直到按規定付清「按揭款」,按揭過程即告結束。
抵押貸款是買房者(抵押人)向銀行(抵押權人)借錢的方式。即買房者用所購房產作為抵押物,與銀行簽訂抵押合同,以不轉移所有權方式作為按期向銀行歸還貸款的保證。此項貸款須付利息,買房者(抵押人)按合同約定向銀行還清本息後,便可收回抵押品——「房屋所有權證」與「土地使用證」。這就是說,買房者在還清貸款之前,事實上並不真正擁有所購房屋的所有權。若違約不按期歸還貸款,銀行可以依法作出處理。
按揭是國際上種通行的房產銷售方式,它與抵押貸款雖然性質不同,但在「按住房屋所有權」來保證債務(分期付款和按期還款)履行這點上殊途同歸,完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