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華遠小額貸款有限公司是真的嗎
公司是真實存在的,但你遇到的是網上冒名頂替的李鬼,是騙子。
該公司只准許在北京市西城區范圍內發放貸款。超出上述地域范圍業務、基於網路平台辦理的業務是騙局,應為騙子冒用正規公司名義行騙。
2. 社會發展中存在哪些問題最好詳細點。
接上篇1、反腐敗斗爭任務艱巨
在近幾年對民眾和領導幹部本身的社會調查中,腐敗都被列為排在首位的社會嚴重問題。在經濟體制的轉軌時期,由於新的體制還沒有完善,對權力的監督漏洞較多,而部分黨政幹部經受不住金錢的誘惑,職業道德自律弱化,加之權力可能支配的財富數額不斷增加,社會風氣又似乎造成「法不責眾」的示範效應,所以雖然對腐敗行為不斷加大打擊力度,但腐敗現象的蔓延還沒有完全遏止。近兩年全國紀檢監察機構每年查結的案件都達到十多萬件,處分幹部4000多人,其中省部級以上的高級幹部十幾人。根據近幾年揭露、查辦的腐敗案件,腐敗犯罪(貪污、受賄、騙稅、走私等)的數額驚人,有的案件案值上億元,出現案中有案、新案牽舊案的情況,甚至涉及到一些過去具有「清廉」形象的高級幹部。更為惡劣的是,有些地方的幹部結伙犯案、相互包庇、為虎作倀,民憤極大。原全國人大副委員長成克傑、原江西省副省長胡長清和廈門遠華集團等大案的判決,震動全國。
2000年北京舉辦的打擊和預防經濟犯罪展覽、上海拍攝的反腐敗影片《生死抉擇》、深圳徵集的反腐倡廉公益廣告,在群眾中引起極大的反響和共鳴,形成全社會討伐腐敗的氣氛。
腐敗是社會運行的腐蝕劑,它使社會財富非法地向少數人集中,嚴重破壞了社會公正的原則,損害了政府的形象,影響了干群關系,造成人民群眾的強烈不滿,是社會不穩定的最大隱患。反腐敗斗爭成功的關鍵,是完善對權力的監督制度,包括法律監督、黨紀政紀監督、輿論監督和職業道德監督等等,健全和完善幹部的資產和收入申報制度、離任審核制度、親屬迴避制度、對涉案來源不明資產的沒收制度、有案底者不得再任公務員的制度,等等。總之,在新形勢下,反腐敗不能主要立足於道德自律的基礎上,必須建立法治以保證在一般的機率上,使腐敗犯罪的成本遠高於其可能的獲利。
2、農村社會矛盾上升,從整體上減輕農民負擔勢在必行
近幾年農村干群關系緊張,社會矛盾上升,農民集體上訪和越級上訪事件大量增加,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農民從事經營的經濟負擔過重,屢減而不輕。
中國目前與發達國家的差距,盡管是多方面的,但主要的不是城市裡的高樓大廈,而是廣大農民的生活水平。提高農民收入,當然主要靠發展多種經營和促進農業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但減輕農民負擔是必須解決好的問題。由於中國的人均耕地資源緊缺,每個農戶的耕作面積平均只相當於其他產糧大國的幾十分之一、甚至幾百分之一,而糧價受國際市場的影響,價格上調的彈性很小。以目前農戶的平均耕作面積,如果是專門從事農業耕作,那麼能夠過上豐年有餘、欠年持平的溫飽生活已殊屬不易。如果稅後還要被徵收各種「費」,生活的拮據可想而知。但是,隨著農村經濟活動和社會事務的增多,社會管理的任務很重,而上級行政機構的各種部門,都要向下布置工作,並作為考評政績的指標,促使基層行政管理機構不斷膨脹,基層財政淪為吃飯財政,有的連工資也發不出來。過去貸款發工資的做法,由於銀行的商業化改革,也無法再行得通,於是便以各種名目向農民收「費」,彌補財政的入不敷出。雖然近幾年一再強調減輕農民負擔,並取消一系列的收「費」項目,嚴格了收「費」比例,但仍然屢禁不止,不僅農民非常不滿,一些農村基層幹部對此狀況也很有意見、深表憂慮。
減輕農民負擔的關鍵,是要從兩個方面入手:一是從整體上減輕農業的稅賦負擔,不但是減費,而且要減稅。現在占從業人員50%的農業勞動者,只能參與僅占國內生產總值17%的剩餘分配,而且他們基本上沒有養老、醫療的社會保障,要靠個人儲蓄和家庭撫養克服生活風險。中國目前的非農業產值已佔國內生產總值的83%,應該說已經有能力反哺農業。從整體上減輕農業的稅賦負擔,使農民具有更多的勞動剩餘進行消費,也會帶動農村消費市場的轉旺。現在所謂的消費市場飽和,在城市是受消費結構轉型的影響,在農村實際仍主要是受收入過低的抑制。二是配合行政機構的改革,把基層不斷膨脹的行政機構以及附屬機構真正精簡下來,清理各種吃空餉的「職位」和照顧親屬就業的職位,通過加強和充實基層財政,使基層行政機構開支完全依賴財政,並且要得到法律保證,非財政支出的各種附屬機構要逐步地完全市場化,杜絕一切權力機構和財政開支機構以各種名義進行的所謂「創收」、「收費」和強行「贊助」。
3、低收入群體增大,就業形勢嚴峻
在新增的生活困難群體和低收入群體中,失業者、下崗職工和就業不足的人員佔了相當大的比重。2000年中國的勞動力供給過剩狀況,較前幾年更為嚴重。從目前來看,2000年國內生產總值的增長率約為8%,按0.05~0.1的經驗性就業彈性系數計算,2000年城鎮的新增就業機會約400~600萬個,另外估計職工退休等自然減員因素騰出的就業機會約為300萬個,這樣能夠提供的就業機會總共約700~900萬個。然而,2000年城鎮新進入勞動年齡的勞動力約為1000萬人,估計新增的下崗職工約500~600萬人,加上1999年結轉的勞動力供給1290萬人(下崗+失業),勞動力的總供給約2790~2890萬人。考慮到城鎮新增勞動年齡人口中還有很多人要進入高等教育或中等技術培訓、實際進入勞動力市場的約為60%,以及下崗和失業人員實際進入勞動力市場的約為75%,實際的勞動力供給在2000萬人左右。即便如此,勞動力的實際供給過剩仍高達1100~1300萬人。如果考慮到民工進城謀職等因素,城鎮就業的供求關系就更加嚴峻。2000年1~6月,全國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加上全部下崗職工共計達到1528萬人,剔除35%下崗職工已經有較為穩定工作的情況(2000年上半年下崗職工抽樣調查獲得的比例),沒有就業的下崗職工和登記失業人員為1120萬人。全國不在崗職工的人數仍然呈上升趨勢,至2000年9月底,全國不在崗職工達到2173.1萬人,同比增長6.6%。
根據各國發展的經驗,增加就業是比福利補助更有效的扶持弱勢群體的措施。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是改善生活困難群體和低收入群體的生活水平的根本之策。但是,目前中國的勞動年齡人口還處於不斷增長的階段,在未來的相當長一個時期內,中國的勞動力都將面臨著供大於求的局面。「安居樂業」是人們心目中小康生活的圖景,中國在解決了吃飯問題之後,就業成為要解決的最大問題。因此,在完善失業保障制度的同時,要廣開就業渠道,特別是要注意發展適合中國國情、有市場前景的勞動密集型產業,以便吸納更多的勞動力。
4、扶貧方式和弱勢群體的支持網路不完善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在減貧扶貧方面取得世人矚目的成績,1978~1999年,全國農村貧困人口從2.5億人減少到3400萬人,貧困人口占鄉村總人口的比重從31.6%下降到3.9 %。但貧困是比較難以治理的頑症,造成貧困的原因也比較復雜。根據國際上的減貧經驗,當貧困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降到10%以下後,減貧的速度會放緩,貧困人口的減少容易進入瓶頸階段。而且,即便將來人民生活在總體上達到富裕階段,相對貧困也依然會存在。
現在的農村貧困人口,比較集中地分布在中西部的深山區、石山區、荒漠區、高寒地帶、黃土高原、地方病高發區以及水庫庫區,生產和生活條件非常困難,減貧的難度很大,而且即使脫貧以後,返貧的比率也較大。因此,減貧扶貧工作也要不斷改進方法,防止使扶貧演變成簡單的生活困難補貼,特別是要防止在扶貧的轉移支付過程中出現「漏桶」問題,即扶貧的款項在轉交的過程中流失量過多(過高的管理成本、挪作他用或只是被用於即時消費等等),以至於國家用於扶貧的付出遠高於貧困人口從轉移支付中的直接受益。在加大對貧困地區的投入、改善其基本生產生活條件的同時,要發展以工代賑、小額貸款、技術培訓、生活移民、教育扶貧等多種經驗證明有效的扶貧方式,堅持開發式扶貧,特別是要重點做好西部及少數民族地區、革命老區、邊疆地區和特困地區的扶貧工作。
城市中的生活困難群體,隨著近幾年下崗職工人數的增多,問題變得比較突出。他們的收入較低,工作和收入都不穩定,有些則是喪失就業能力而需要救濟的人口,而近幾年子女教育和醫療的費用增長很快,各方面的生活開支壓力很大。在政府的努力下,目前下崗職工生活費和退休金的拖欠問題雖有所緩解,但醫療費的拖欠問題仍然嚴重,據全國總工會的調查,企業中約有50%的職工不能全部或部分報銷醫療費。
在原有的計劃經濟體制下,中國的個人生活保障體系和生活困難群體的社會支持體系,都是建立在各級和各類單位中的。隨著保障體制的改革,單位保障逐步轉變為社會保障。順應這種轉變,對生活困難群體的幫助和扶持,也要從以單位為主體的支持體系轉變為以社區為主體的支持網路。中國現有的由街道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構成的社區組織網路,在這方面可以發揮很好的替代作用。它們遍布基層,熟悉千家萬戶的情況,便於監督和管理,而且成本較低。要通過制度化的措施,將社會保障機構與社區組織和各種社會中介機構密切銜接,建立廣泛的生活困難群體的社會支持網,使社區組織成為中國新型社會支持網的基礎。
5、收入差距不斷擴大
中國目前收入分配的特點,是財政工資體制中的平均主義和市場分配體制中的差距過大並存,但隨著改革的深入,後者已經上升為主要矛盾,成為一個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無論是根據對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數測算方法還是五等份的測算方法,基於統計和調查材料的分析都表明,城鄉之間、地區之間、行業之間和個人之間的收入差距都有繼續擴大的趨勢。
由於灰色收入的大量存在,實際的收入差距可能還要大大高於統計結果,而且財富的收入差距更遠高於收入差距。據全國范圍的抽樣調查,截止1999年6月末,城鎮20%的最高收入戶,擁有48.5%的全部收入,而20%的最低收入戶,只擁有7.1%的全部收入,二者的比差是6.8:1;城鎮20%的金融資產最多的家庭,所擁有的金融資產佔全部城市居民金融資產量的55.4%,而20%的金融資產最少的城鎮家庭,僅擁有全部金融資產的1.5%,二者的比差為36.9:1。在農村,至1998年末,20%高收入農戶擁有的銀行存款,佔全部樣本戶總存款額的55%,而14.6%年人均純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農戶,擁有的存款尚不足存款總額的3%。
過去人們曾認為,在經濟發展過程中,收入分配會出現「倒U型」變動曲線,即在發展的初期,收入差距較小;在起飛和加速發展時期,收入差距會迅速擴大;但發展到一個較高水平,收入差距會自動得到改善。而現在越來越多的新的經驗研究結果證明,貧富差距的控制不能完全依賴市場的自發調節機制。
維護社會公正,要堅持依法治國,通過完善有關法規來理順收入分配的秩序。要加大反腐敗的力度,加大打擊偷稅漏稅和防止逃稅的力度,加強對壟斷行業收入分配的監督和管理,完善個人所得稅法,開征遺產稅和贈與稅,防止收入分配差距過分擴大。
為縮小城鄉之間和地區之間的收入差距和生活水平差距,在「十五」計劃期間,要實施城鎮化的發展戰略,在進一步推動農村剩餘勞動力向非農產業的轉移同時,推動農業人口向城鎮轉移,努力提高農民的收入水平;要實施西部大開發的發展戰略,加大西部地區基礎設施建設的投資力度,改善西部的生產和生活條件,促進地區間的協調發展。
6、社會安全感降低
社會安全感是衡量人民生活質量的一個重要指標,從需求層次上看,對人們的生活來說,在生理需求滿足以後,安全的需求就變得格外重要。隨著社會財富的增加、人口流動性的增加和人們活動范圍的增大,犯罪的機會也增多,在社會秩序的控制方面,出現了一些新的問題。一些非法暴富者的惡劣示範效應,使一些人為了「致富」不擇手段,甚至鋌而走險,進行走私販毒、盜竊詐騙、搶劫綁票、拐賣人口、倒賣槍支、謀財害命等犯罪活動。更為嚴重的是,在一些地方,黑社會組織活動猖獗,為非作歹,橫行霸道,民憤極大。
刑事案件和犯罪活動的屢屢發生,使一些地方的社會治安狀況惡化,造成人們生活的安全感降低。在一些新興小城市,一些剛剛建起的漂亮的住宅樓,卻都安裝上密密麻麻的防盜窗,形同牢房。
提高人民生活的質量,首先要提供一個安全生活的環境。因此,要加大依法治國、打擊犯罪的力度,建立良好的社會治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