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經營范圍無法明確辨別的項目,如何申請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
答: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經營范圍無法按《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02)》等明確辨別項目的,由所在區縣財政局與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研究提出意見,對審定為財政貼息的由所在區縣財政局會同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共同出具貼息意見書,作為該項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項目附件。
個體工商戶從事既不屬於本補充規定的財政貼息項目,也不屬於國家限制的經營項目,但屬於能夠挖掘就業崗位安排較多失業人員就業的項目,由所在區縣財政局和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出財政貼息項目意見,報市財政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備案,對符合條件的,由市財政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貼息。
政策依據(以上問題依據下列文件):
1.《關於調整促進高失業率地區失業人員就業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2008年7月9日京勞社就發〔2008〕134號)
2.《關於繼續執行各項促進就業政策的通知》(2008年12月4日京勞社就發〔2008〕195號)
3.《關於做好北京市境外就業管理職能劃轉工作的通知》(2008年12月12日京勞社就發〔2008〕202號)
4.《關於印發〈北京市失業人員從事微利項目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管理辦法補充規定〉的通知》(2008年9月8日京財金融〔2008〕1987號)
Ⅱ 就業及小額擔保貸款相關惠民政策有哪些
一、服務對象
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創業願望和創業能力的持《就業失業登記證》的城鎮失業人員、進城就業創業的農村勞動者、高校畢業生和復員轉業退伍軍人。
二、優惠政策
對個人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的最高額度為5萬元,對符合條件的婦女最高額度為8萬元,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最高額度為10萬元;對符合條件的人員合夥經營,可按人均5萬元以內的額度發放貸款,對符合條件的婦女合夥經營,可人均最高貸款額度提高至10萬元,以上兩種情況的合計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50萬元。對符合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個人從事微利項目的,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據實全額貼息,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符合貸款展期條件的,可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得超過1年,展期不給予貼息。微利項目是指除廣告業、桑拿、按摩、網吧、氧吧、賓館、茶樓、會所、美容美體等高利潤行業及其他國家產業政策不鼓勵的行業以外的所有項目。
三、辦理流程
1、符合條件的人員持相關資料證明向創業所在地社區申請,社區初審、公示、建立台帳。
2、勞動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審核、錄入微機、建立台帳。
3、區縣就業局組織有關部門審核。
4、擔保公司審核。
5、經辦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Ⅲ 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資金管理辦法的第七章 監督管理和責任
第十八條 經辦銀行應認真履行以下職責:
(一)對貸款項目是否屬於貼息項目進行審核;
(二)對貼息貸款的使用方向進行監督,確保貼息貸款用於微利項目和符合要求的小企業;
(三)單獨設置貼息貸款業務台賬,妥善保管貸款合同及相關業務憑證,配合有關部門檢查;
(四)認真做好貸款貼息的審核、申報工作;
(五)根據有關規定需要履行的其他職責。
第十九條 擔保機構應積極做好對借款人的擔保服務工作,對擔保的貸款項目、貸款金額、發放時間、期限、利率等進行認真核對和確認。
第二十條 財政部門應認真履行以下職責:
(一)指導轄區內貸款貼息的申請、審核工作;
(二)做好與有關部門及經辦銀行的協調、配合工作;
(三)按有關規定認真審核貼息申請,及時撥付貼息資金,提高貼息資金使用效率;
(四)加強對貼息資金的監督與管理,保證貼息資金專款專用。定期或不定期檢查貼息資金使用情況,及時處理和反映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確保貼息政策落到實處;
(五)加強對擔保基金風險補償資金和貸款獎勵性補助資金的管理;
(六)根據規定需要履行的其他職責。
第二十一條 專員辦負責對當地貼息資金撥付和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不定期的開展檢查。
第二十二條 借款人和小企業提供虛假證明材料,勞動保障部門和經辦銀行等有關機構未能認真履行審核職責,導致騙取財政貼息資金的,由勞動保障部門和經辦銀行等機構按各自的職責承擔責任,並共同負責追回貼息資金,登記借款人和小企業的不良信用記錄。
第二十三條 對經辦銀行虛報材料,騙取財政貼息資金的,財政部門應追回貼息資金,同時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罰,並通過媒體予以曝光。
第二十四條 各級財政部門和擔保機構未認真履行職責,或虛報材料、騙取挪用財政貼息資金的,財政部將採取責令糾正、追回已貼息資金等措施,並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Ⅳ 政府貼息貸款規定
請參閱粵財社[2003]129號 《轉發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勞動保障部關於印發《下崗失業人員從事微利項目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急件)》
Ⅳ 哪些經營項目可享受小額擔保貸款政策規定的全額貼息
答:從事下列經營項目的由市財政按小額擔保貸款政策規定的實際利率據實全額貼息:
(1)零售業。零售業是指為方便城鄉居民,開辦的小型綜合零售商店、小超市形式開辦的便利店、售貨攤等主要面向居民等最終消費者的銷售活動,包括以互聯網、郵政、電話方式的銷售活動,也包括在同一地點後面加工生產前面銷售的店鋪(如麵包房)的活動,(穀物、種子、飼料、牲畜、礦產品、生產用原料、化工原料、農用化工產品、機械設備等生產資料的銷售除外,大型綜合百貨商店、大型超級市場、主營酒類、煙草製品、醫葯、醫療器材、汽車、摩托車、燃料、汽車摩托車零配件、鍾表、眼鏡、化妝品、珠寶首飾、古玩、字畫、郵幣卡零售除外)。
(2)住宿和餐飲業。①住宿業是指有償為顧客提供臨時住宿的服務活動(出租房屋、公寓等長期提供住宿場所的活動除外,按照國家規定評定的星級賓館、飯店、酒店除外,招待所、會議中心、培訓中心、休療養所除外);②餐飲業是指在一定場所,對食物進行現場烹飪、調制,並出售給顧客主要供現場消費的服務活動(賓館、飯店、酒店、火車、輪船內設的非獨立餐飲服務除外,各類茶館、酒吧、酒館、咖啡廳、咖啡屋、咖啡館等除外)。
(3)工藝美術品製造業。工藝美術品製造業是指以美術技巧加工製造各種與實用相結合並有欣賞價值的工藝品,分為日用工藝品,即經過裝飾加工的生活實用品,和陳設工藝品,即專供欣賞的陳設品,〔以貴金屬(金、鉑、銀)及其合金以及鑽石、寶石、翡翠、珍珠等為原料的珠寶首飾及有關物品製造除外〕。
(4)搬家、配送等服務業。
(5)遞送服務業。遞送服務業是指國家郵政系統以外的單位提供包裹、小件物品的收集、運輸、發送服務,以及為顧客提供快速、便捷、靈活的商務快送服務。
(6)居民服務業。居民服務業是指在社區內主要為社區居民提供服務和方便的活動。包括:
①家庭服務指為居民家庭提供保姆、家庭護理、廚師、洗衣工、病床護理等家庭服務的活動(介紹家庭服務相關勞務人員的中介服務除外);
②洗染服務指專營的洗衣店、乾洗店、洗染店;
③理發及美容保健服務指專業理發、美容和保健服務(保健按摩、足底按摩及泡腳、健美健身、醫療護理、整容服務除外);
④攝影擴印服務包括攝影服務、照相館服務、圖片社服務、照片沖擴印服務、利用計算機進行照片加工處理服務以及其他攝影擴印服務。
(7)辦公服務業。辦公服務業是指為商務、公務及個人提供的各種辦公服務,包括:翻譯、電腦打字、排版、列印、裝訂服務,復印、傳真、電話服務,名片印製、刻章服務,噴繪、曬圖服務,標志標牌、銅牌、獎杯、獎牌、獎章、錦旗設計製作服務,以及其他辦公服務,(石、玉、象牙等藝術篆刻、印刷廠的批量印刷活動除外)。
(8)其他服務業。其他服務業是指為社區居民以及企事業單位的辦公設備、家用電器以及其他日用品的修理服務,對建築物、辦公用品、家庭用品的清潔和消毒服務(汽車、摩托車維護與保養,零售和維修一體的門市部,衛生防疫站,勞務派遣企業除外)。
Ⅵ 關於進一步改進小額擔保貸款管理積極推動創業促就業的通知的二、改進財政貼息資金管理
(一)完善小額貸款擔保基金(以下簡稱擔保基金)的風險補償機制。各省級財政部門(含計劃單列市,下同)每年要安排適當比例的資金,用於建立和完善擔保基金的持續補充機制,不斷提高擔保基金的代償能力。中央財政綜合考慮各省級財政部門當年擔保基金的增長和代償情況等因素,每年從小額擔保貸款貼息資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資金,對省級財政部門的擔保基金實施獎補,鼓勵擔保機構降低反擔保門檻或取消反擔保。
(二)建立小額擔保貸款的有效獎補機制。中央財政按照各省市小額擔保貸款年度新增額的一定比例,從小額擔保貸款貼息資金中安排一定的獎補資金,主要用於對小額擔保貸款工作業績突出的經辦金融機構、擔保機構、信用社區等單位的經費補助。具體獎補政策和擔保基金的風險補償政策由財政部根據小額擔保貸款年度發放回收情況、擔保基金的擔保績效等另行制定。
(三)進一步改進財政貼息資金管理。各省級財政部門要管好用好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資金,保證貼息資金按規定及時撥付到位和專款專用。小額擔保貸款貼息資金撥付審核許可權下放至各地市級財政部門。各地市級財政部門要進一步簡化審核程序,加強監督管理,貸款貼息情況報告制度由按月報告改為按季報告。
Ⅶ 貼息借款人申請小額擔保貸款時應攜帶哪些材料
答:凡本市貼息借款人為自主、合夥創辦小企業的,在申請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時,除按《北京市失業人員從事微利項目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管理辦法》(京財金融〔2006〕806號)規定程序辦理外,還要補充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①企業與所招用失業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
②企業招用失業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情況證明;
③企業招用失業人員花名冊;
④所招用失業人員的《再就業優惠證》、《大學畢業證》、《北京市退役士兵自謀職業證明》或《北京市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