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銀行抵押貸款的清償順序是怎樣
你和朋友是連帶的,不分先後順序,銀行自行選擇
Ⅱ 工人工資與銀行抵押貸款在倒閉企業中准優先受償
工廠倒閉清償順序:
(一)破產企業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目前還包括法律、法規規定應付職工的其他費用); (二)破產企業所欠的稅款; (三)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進行分配。企業破產分配完畢,由清算組向法院申請終結破產程序並向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Ⅲ 公司破產時,有抵押債權的清償順序是否先於職工工資、勞動報酬等受償呀
一、《企業破產法》 第一百零九條 對破產人的特定財產享有擔保權的權利人,對該特定財產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
二、這個叫別除權,這些為債權人提供擔保的特定財產不是破產財產,所以不存在清償的問題,也就沒有先後順序之說了。
Ⅳ 企業清算財產支付清算費用後的清償順序
新破產法規定:
新破產法在破產企業財產清償順序上的原則是:擔保債權優先於職工債權。
整個破產清償的順序是:先從破產財產里扣除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剩餘財產按以下順序分配——首先是員工的工資報酬包括加班費、補償費、基本養老保險等,第二是國家的稅收,第三才是普通債權人的債權。
而抵押權人的債權並沒有放在以上清償程序里,是因為破產企業的抵押財產一開始就被剔除出來,用以償還抵押權人的債權。
也就是說,在新破產法里,首先受到保護的是抵押權人的利益。
Ⅳ 抵押權和職工工資哪個優先清償
抵押權是物權。物權優於債權。抵押權是債權人對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佔有的擔保財產,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未履行債務時,債權人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就該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抵押權屬於擔保物權,抵押權是針對財產的交換價值而設定的一種物權,它本質上是價值權,其目的在於以擔保財產的交換價值確保債權得以清償。債權人無須為了自己債權的清償而在自己的財產上設定抵押權,抵押權是為擔保債權的清償而設定的,它只能存在於債權人以外的債務人或者願意提供財產為債務人履行債務作擔保的第三人。債權,「債務」的對稱。是指在債的關系中權利主體具備的能夠要求義務主體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和物權不同的是,債權是一種典型的相對權,只在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發生效力,原則上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的債之關系不能對抗第三人。
Ⅵ 您好!在新的破產法中,關於職工工資的清償順序與有擔保的債權清償順序到底哪個優先
最新的《破產法》即2007年破產法規定,對於特定擔保財產其權利人享有優先受償權(優先於職工工資的優先權);但債權人享有優行受償權利未能完全受償或沒有實現的債權則作為普通債權(此時職工工資則優先於普通債權)。
《企業破產法》
第一百零九條 對破產人的特定財產享有擔保權的權利人,對該特定財產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
第一百一十條 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條規定權利的債權人行使優先受償權利未能完全受償的,其未受償的債權作為普通債權;放棄優先受償權利的,其債權作為普通債權。
Ⅶ 企業破產清算時,銀行貸款屬於第幾償還順序
如果有擔保,則是第一順位,如果沒有擔保,則是普通債權,屬於第三順位,法律依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零九條 對破產人的特定財產享有擔保權的權利人,對該特定財產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
第一百一十條 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條規定權利的債權人行使優先受償權利未能完全受償的,其未受償的債權作為普通債權;放棄優先受償權利的,其債權作為普通債權。
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應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7)抵押貸款和勞務工資淸算順序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一百一十四條 破產財產的分配應當以貨幣分配方式進行。但是,債權人會議另有決議的除外。
第一百一十五條 管理人應當及時擬訂破產財產分配方案,提交債權人會議討論。
破產財產分配方案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參加破產財產分配的債權人名稱或者姓名、住所;參加破產財產分配的債權額;可供分配的破產財產數額;破產財產分配的順序、比例及數額;實施破產財產分配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