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辦理土地抵押貸款
1、首先根據需要申請的貸款額度及銀行許諾的抵押率(放款額/抵押物評估值)倒推出抵押物應達到的評估總價值。
2、咨詢不動產評估機構對於目標抵押物進行評估所能達到的最大評估單價,然後再根椐第一步算出的抵押物應達到的評估總價值除以最大評估單價計算出所需的抵押物的面積數。
3、根據以上第二步算出的抵押物的面積數,先在CAD規劃圖上自行畫出符合銀行抵押貸款條件的土地區域。
4、帶著第三步自行畫出的抵押土地區域圖再到國土局地籍科進行土地測繪,出抵押測繪圖。
5、根據抵押測繪圖到不動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出具評估報告。
6、與銀行信貸人員一起帶著評估報告及公司的相關證件(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等)到國土局地籍科辦理抵押登記,填制最高額抵押貸款合同,同時向銀行提供貸款申請書及公司同意就目標地塊進行抵押貸款的股東會決議(或董事會決議)等資料。
7、填好最高額抵押貸款合同,按銀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關資料後,等待銀行進行放貸即可。至此整個抵押貸款程序基本操作完畢。
(1)土地轉包前抵押貸款擴展閱讀:
根據《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管理辦法》:
第十條 貸款額度:貸款行以借款人生產經營情況、實際資金需求量和用於抵押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評估價值為主要參考依據。
具體金額由貸款行按土地承包經營權評估價值的一定比例確定,最高額度原則上不得超過農業生產項目投入資金的50%,或抵押評估價值的40%,即抵押率最高不超過40%。
第十一條 貸款期限:貸款行根據借款人的生產經營周期、還款能力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有效期限確定貸款期限。土地承包經營權短期流動資金貸款期限不超過1年(含1年)。
中長期貸款期限不超過3年(含3年),且貸款合同到期日設定,原則上應早於承包經營期限的1年,並已經支付貸款到期日之前的土地流轉金。
第十二條 貸款利率:貸款行在辦理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抵押貸款業務時,應充分了解貸款可能存在的市場風險,並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相關利率規定。
科學合理的確定每筆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利率,根據借款期限、風險狀況等綜合確定貸款利率,同時貸款行給予適當優惠。
第二十條 借款人未履行還款義務的,貸款行及時進行依法處置,對抵押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及附著物,可以採取以下方式:
(一)轉讓。依法通過交易市場將抵押物進入流轉市場,通過獲取轉讓收益清償貸款本息。
(二)變更。依法通過交易市場將抵押物進入流轉市場,通過變更方式,在不改變土地用途的情況下,變更土地經營人,由新的土地經營人履行還貸義務。
(三)變現。發生借貸雙方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依法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優先受償後,不足以償還借款本息的,貸款行對不足部分金額有權向借款人追償。
(四)訴訟。當貸款人與借款人、抵押人不能通過協商處置抵押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時,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五)其它合法形式。
第二十一條 貸款行在依法處置抵押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期間,由縣農委協調就處置土地承包經營權可能涉及的問題。
B. 土地承包合同使用權可以抵押貸款嗎
一般情況下是不可以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八十四條都明確規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可見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的根本障礙在於法律的禁止規定。
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四條規定,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可以設定抵押。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三十四條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三)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
第三十七條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權;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本法第三十四條第(五)項、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的除外;
(三)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
(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綜上可見,如果是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可以抵押,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可以設定抵押。
但由於農民因缺乏可抵押的財產,融資渠道很窄,擴大生產規模存在很大障礙,而現階段家庭承包經營的土地在農民的財產中,佔有相當大的比重,允許農民以家庭承包耕地的承包經營權進行抵押融資,還是有很大的市場需求,因此目前很多地方紛紛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的試點。如果當地有金融機構開展這項業務,不妨一試。 如果我的回答給您帶來幫助,請您給予好評,謝謝
C. 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條件是什麼
抵押貸款需要符合的條件:
(一)要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農村土地承包流轉經營權證等證件;
(二)土地承包或流轉程序合法且行為規范;
(三)土地的農業用途未被改變;
(四)抵押土地所在的村集體經濟組織及流出方同意抵押並在貸款無法歸還時進行處置。
需要提供的資料:
1.要提供規范有效的土地承包合同,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流轉的,附農戶委託流轉協議;
2.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地上(含地下)附著物情況說明資料;
4.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同意抵押的意見書;
5.貸款銀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貸款流程
貸款申請→貸款調查→貸款審查、審批→簽訂抵押借款合同→辦理抵押登記手續→貸款發放→貸後檢查→貸款歸還。
貸款金額:
在進行抵押時,銀行會根據剩餘年限對土地價值進行評估,而且銀行和銀行的規定也不同,還要看當地的土地價值是否值錢。如果一畝地在二輪承包時間10年的情況下,租金是500元一畝每年,價值5000元,那麼抵押貸款大約有3000-4000元不等。
D. 流轉土地抵押貸款可以嗎
農村土地改革實行三權分置,將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土地流轉是流轉的土地的使用權,也就是經營權。
在以前,規定不能將土地使用權作為貸款抵押的,包括自留地,耕地,宅基地等等,但是隨著土地改革和近年來土地流轉的不斷發展,規定依法承包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土地使用權,家庭承包集體土地使用權及通過轉包、出租、互換、轉讓等流轉方式取得的土地經營權均可設定抵押,地上設施可一並抵押。
在普通銀行,將流轉土地作為抵押貸款,在規定范圍內,只要審核通過,符合規定,包括但不限於(種養殖規模,經營流水,經營年限)能達到要求,是可以申請貸款的,而且在現在的市場上有不少農業貸款金融機構和平台,甚至可以無抵押貸款,這些都可以去了解下。
如果實在是不清楚,還可以去到當地政府相關機構,或者相關銀行問一問。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E. 50畝地流轉土地抵押給建設銀行 能貸到多少款
具體抵押物的價值以及能夠貸款的金額要參照兩個方面。一是你的50畝流轉土地的評估價值,另一個是建行對流轉土地的抵押貸款率。具體情況請咨詢一下當地的土地評估機構和建行
F. 農村流轉土地是否可以作為抵押進行貸款
是
借款人需合法取得土地流轉經營權,並依法取得農村土地流轉經營權證,且取得發包方(即村經濟合作社或股份經濟合作社)及流出方同意抵押,並在貸款無法歸還時可以由金融機構對抵押的土地流轉經營權進行處置的書面承諾。用於抵押的土地需是具備一定生產規模和持續生產能力的農業用地及其他符合抵押條件的農村土地,且依法經營,未改變農業用途。
據了解,相較於其他貸款,農村土地流轉經營權抵押貸款需要提供的個性化資料主要是3項:土地流轉經營權權屬證明材料,包括農村土地流轉合同、農村土地流轉經營權證等;地上(含地下)附著物情況說明資料;發包方及流出方同意抵押以及同意金融機構處置抵押物的書面證明材料。借貸雙方簽訂抵押貸款合同後,還需到縣農辦辦理抵押登記手續,金融機構取得《農村土地流轉經營權他項權證》後,即可根據借款合同發放貸款。
此外,為鼓勵金融機構支持農業生產經營主體發展,淳安縣財政還將對金融機構發放的農村土地流轉經營權抵押貸款實行獎勵。
G. 土地流轉合同能抵押貸款嗎
土地流轉抵押貸款:國土部門正在進行農村土地確權,確權後辦理土地使用權證才能抵押,目前流轉土地不好做抵押
以下方式可以做抵押貸款:
借款人需合法取得土地流轉經營權,並依法取得農村土地流轉經營權證,且取得發包方(即村經濟合作社或股份經濟合作社)及流出方同意抵押,並在貸款無法歸還時可以由金融機構對抵押的土地流轉經營權進行處置的書面承諾。用於抵押的土地需是具備一定生產規模和持續生產能力的農業用地及其他符合抵押條件的農村土地,且依法經營,未改變農業用途。
農村土地流轉經營權抵押貸款需要提供的資料:
土地流轉經營權權屬證明材料,包括農村土地流轉合同、農村土地流轉經營權證等。
地上(含地下)附著物情況說明資料。
發包方及流出方同意抵押以及同意金融機構處置抵押物的書面證明材料。
借貸雙方簽訂抵押貸款合同後,還需到縣農辦辦理抵押登記手續,金融機構取得《農村土地流轉經營權他項權證》後,即可根據借款合同發放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