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銀行貸款要抵押物嗎
招商銀行有開展閃電貸業務(可不提供抵押物),目前僅能通過手機銀行申請,或查看是否獲得申請資格。
若持有招行儲蓄卡,可登錄手機銀行,在 我的→全部→我的貸款→我的閃電貸 進入申請頁面。
最高貸款金額為30萬元,最低為1000元;您的具體額度將根據您在招行的業務情況進行核定,申請成功即可查看。
若貸款金額較高,則需通過招行網點申請,需全權房產做抵押,由於各貸款項目所需條件及申請材料有所不同,請您在8:30-18:00致電招行客服選擇3個人客戶服務-3-8進入人工服務提供貸款用途及城市詳細了解所需資料。
貸款申請是否通過,請以經辦行個貸部門的綜合審核結果為准。
(應答時間:2019年1月17日,最新業務變動請以招行官網公布為准。)
B. 別人出抵押物貸款,我來簽字!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在貸款方簽字就是借款人,貸款期滿要承擔貸款清償責任。如果是在擔保人處簽字就是擔保人,對債務承擔擔保責任,債務人不能清償貸款時,要代為清償債務。
《合同法》
第二百零六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第二百零七條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
第十六條 有保證人的借貸債務到期後,債務人有清償能力的,由債務人承擔責任;債務人無能力清償、無法清償或者債務人下落不明的,由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
借期屆滿,債務人未償還欠款,借、貸雙方未徵求保證人同意而重新對償還期限或利率達成協議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C. 抵押貸款的抵押物,不是質押,有價證券可以嗎
可以,但一般小額的話只能抵押給券商,而且折扣率很高。
一、抵押和質押的定義:
1、抵押貸款的定義: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發放的貸款。債權人對債務人或第三人不移轉佔有而用作債權擔保的財產,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以該財產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2、抵押的特點:抵押財產不移轉佔有,設立抵押,抵押物仍由債務人或第三人(抵押人)佔有。抵押權人行使優先受償權,以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為前提。
3、質押貸款的定義: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質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動產或權利作為質物發放的貸款。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其動產或權利憑證移交債權人佔有,以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以該財產折價或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4、動產質押的特點:債務人或第三人(質押人)須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佔有,提供動產轉移。
二、抵押貸款和質押貸款的共同點
1、抵押貸款、質押貸款均是指借款者以一定物品作為擔保向銀行借款。
2、抵押、質押都屬於擔保。擔保是指法律為確保特定的債權人實現債權,以債務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財產來督促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制度。
三、抵押貸款和質押貸款的區別
1、提供的擔保物品不同:抵押的標的通常為不動產與大型動產(如交通運輸工具),質押的標的是動產為主與權力。
2、占管形態不同:抵押無依舊由借款人所有保管,不轉移對抵押物的占管形態;質押貸款的質押物,有借款人所有,但是借款人不能繼續使用,由質權人負責對質押物進行保管。
3、效力不同:抵押只有單純的擔保效力,而質押中質權人既支配質物,又能體現留置效力。
4、處置權不同:若債務人無法按時償還債務,債權人對抵押物不具有直接處置權,需要與抵押人協商或通過上訴由法院判決後完成抵押物的處置;而對質押物的處置不需要經過協商或法院判決,超過合同規定的時間債權人就可以進行處置。
5、合同生效日不同:當事人可以自願辦理抵押登記的,抵押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當事人不必辦理質押登記的,質押合同自質物或權利憑證交付之日起生效。
6、登記部門不同:當事人辦理抵押登記的,登記部門為抵押物的相應管理部門。以股票、知識產權出質的,當事人應向其相應的管理機構辦理出質登記。
7、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的,可與抵押人協商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的所得價款受償,協議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而債務履行期屆滿,質權人未受清償的,可與出質人協議以質物折價或依法拍賣、變賣質物清償債權。
D. 抵押貸款算負債嗎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1. 1
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1. 2
E. 一般而言,占管固定資產抵押貸款抵押物的是
法院 一般而言,以固定資產作為抵押物來取得抵押貸款,其固定資產的所有權仍然為自己所有,而固定資產的抵押權則歸抵押權人——銀行所有。
F. 銀行貸款,抵押物的抵押率要怎麼算 公式是什麼
抵押率又稱「墊頭」,是抵押貸款本金利息之和與抵押物估價價值之比,不要弄反,比如房子貸款80萬,房子估價100萬,則抵押率為80%。合理確定抵押率,是抵押貸款管理中的一項重要內容。
其計算公式為:
抵押率=貸款本息之和÷抵押物估價×100%。
通常,銀行在確定抵押率時,應當考慮以下因素:
(1)貸款風險。貸款風險與抵押率成正向變化。抵押率越高,風險越大,抵押率越低,風險越小。所以貸款人對風險大的貸款,採用降低抵押率來減少風險;風險小的,抵押率可高些。
(2)借款人信譽。一般情況下,對那些資產實力匱乏、結構不當,信譽較差的借款人,抵押率應低些。反之,抵押率可高些。
(3)抵押物的品種。由於抵押物品種不同,它們的占管風險和處分風險也不同。按照風險補償原則,抵押那些占管風險和處分風險都比較大的抵押物,抵押率應當低一些,反之,則可定得高一些。
(4)貸款期限。貸款期限越長,抵押期也越長,在抵押期內承受的風險也越大,因此,抵押率應當低一些。而抵押期較短,風險較小,抵押率可高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