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對於小額貸款公司管理辦法 銀監會如何規定的
有兩種截然不同觀點,一種觀點認為:企業支付小額貸款公司的利息不允許在稅前全額扣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即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部分允許在稅前扣除,超過的部分不允許在稅前扣除;另一種觀點認為:企業支付小額貸款公司允許在稅前全額扣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第八條的規定,即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主管稅務機關從擴大稅基的角度出發,大多堅持第一種觀點。納稅人從節約稅收成本的角度出發,則認為第二種觀點更加符合稅收的公平性原則,有效地避免了重復征稅。筆者更傾向於第二種觀點,理由如下:
一、小額貨款公司屬於金融企業或准金融企業
《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指導意見》規定:小額貸款公司是指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設立,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額貸款公司應當執行國家金融方針和政策,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開展業務、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擔風險,其合法的經營活動受法律保護,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干涉。
金融企業是指執行業務需要取得金融監管部門授予的金融業務許可證的企業,包括執業需取得銀行業務許可證的政策性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信託投資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和財務公司等。從金融企業的定義來看,小額貸款公司不受金融監管部門監管,沒有金融監管部門授予的金融業務許可證,不允許吸收公眾存款和不允許辦理結算業務,因此,小額貸款公司應該屬於非金融企業。但小額貸款公司設立的條件、審批過程、經營范圍、內部管理制度等都是比照金融企業的規范和要求,它與一般工商企業的設立條件、審批過程、經營范圍、內部管理制度明顯不同。與金融企業相比,小額貸款公司的審批、監管機關是地方政府下屬的金融辦,例如安徽省人民政府出台的《安徽省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管理辦法(試行)》特別要求當地人民銀行、銀監局參與對小額貸款公司的審批和日常監管。由此可見,小額貸款公司事實上就是一種金融企業或者是一種准金融企業。筆者認為:小額貸款公司屬於金融企業或者是准金融企業,企業支付小額貸款公司的利息就應按照《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一款規定,即非金融企業向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允許稅前全額扣除。
二、小額貨款公司的利息收入屬於合法收入並依法納稅
小額貸款公司是依法經地方政府批准設立的企業法人,主要從事小額貸款業務及相關業務。小額貸款公司按照市場化的原則進行經營,自主確定貸款利率,但上限不得超過人民銀行公布貸款基準利率的4倍,下限不得低於人民銀行公布貸款基準利率的0.9倍。小額貸款公司的利息收入依法繳納營業稅、企業所得稅。
三、企業支付給小額貸款公司利息取得了合法、有效的憑據
當前,大多數中小企業普遍面臨著融資難,融資渠道不暢等問題,這些企業很難從國有控股的商業銀行或股份制銀行獲得貸款,不得不承擔超過同期同類金融企業貸款利息的2-3倍利息,從小額貸款公司實現融資。這種表面上「自願、平等」的借貸關系,卻掩蓋著中小企業的難言之隱。企業因生產經營活動需要,從小額貸款公司取得借款,支付借款利息,並從小額貸款公司取得合法票據。若主管稅務機關堅持認為這些中小企業支付小額貸款公司的借款利息只能按同期同類貸款利息在稅前扣除,超過部分不允許稅前扣除,這更加重了中小企業稅收負擔,與稅收合理性、公平性的原則是嚴重相背離的,這也成為中小企業發展過程中的一種稅收障礙。
再換個角度看,小額貸款公司收到高於周期同類貸款的利息,已經依法繳納了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借款企業將超過同期同類貸款的利息在稅前扣除,並沒有減少稅收收入。相反,若超過同期同類貸款的利息不允許在稅前扣除,而進行納稅調整,這就意味著同一筆收入在小額貸款公司和借款企業同時繳納企業所得稅,實際上是一種重復征稅。
綜上所述,小額貸款公司是《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頒布施行後大量涌現的新的企業類型,它究竟屬於金融企業還是非金融企業,這是小額貸款公司的「利息支出能否稅前全額扣除」爭論關鍵點。筆者建議主管稅務機關應盡快出台相關法規,明確這類企業的性質,否則,將引起稅、企之間不必要的爭議,也給主管稅務機關自由裁量權的發揮提供了空間,不利於納稅人對《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遵從度的提升。
② 小額貸款公司為什麼不能吸收公眾存款
小額貸款公司是不可以吸收公眾存款的,只有國家規定的銀行機構才可以吸收公眾存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十一條設立商業銀行,應當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審查批准。未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吸收公眾存款等商業銀行業務,任何單位不得在名稱中使用「銀行」字樣。
第四十七條商業銀行不得違反規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採用其他不正當手段,吸收存款,發放貸款。
(2)小額貸款如何防止戶貸企用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十二條設立商業銀行,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規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
(三)有具備任職專業知識和業務工作經驗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
(四)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
(五)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設立商業銀行,還應當符合其他審慎性條件。
③ 小額貸款公司為什麼敢在網上借錢給別人,不怕別人跑了嗎
因為全是詐騙,根本不是什麼貸款公司!貸款是不能跨區的。
【網路反詐騙聯盟團隊】特別提醒:
請警惕網路上發布的各種虛假貸款和辦理大額信用卡信息的騙局!網上各種小額貸款公司和擔保類公司發布的所有隻憑身份證就可以貸款或者辦理信 用卡的信息基本都是低級騙局,無論公司是否注冊備案,都不要相信,騙子先騙你簽訂傳真合同,並按捺手印,然後會一步步騙取你交納保險費、支付首月利息、繳納履約費、保證金、擔保費、放款費、公證費、徵信費、抵押金、開卡費等等,還會以你銀行流水不足、查驗你的還款能力或者是驗資為名,要求你將自己賬戶上所有的資金打至騙子的賬戶,甚至要求你到指定銀行辦理銀行卡並存入一定的現金,然後綁定騙子的手機號碼等低級詐騙手段,殊不知這種手段會騙光你賬戶上所有的錢,如果你不按騙子的要求交納費用,騙子會以你已經和他們簽了合同為名,威脅要把你拉入黑名單、並威脅起訴你違約、賠償巨額違約金等等,這實為低級的詐騙手段和典型詐騙!
請永遠記住,凡是對方以任何理由要求你先支付任何費用的,都是絕對的詐騙,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要先給其他人匯款、轉賬以及繳納任何費用,以免被騙!更不要相信騙子的任何威脅,由於對方涉嫌詐騙,所以,和騙子簽的合約沒有任何法律效力,更不存在違約之說,騙子威脅到法院起訴賠償違約金的低級詐騙手段更是純屬無稽之談,無需任何擔心。
所以,特此提醒廣大網友,小額貸款公司是不能跨區放貸的,辦理信用卡請到正規銀行,不要相信網上各種投資、融資擔保公司以及各類小額貸公司發布的此類貸款或者辦卡信息,特別是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大城市的這類公司基本都是騙子公司!如果被騙,無論金額大小,都請選擇報警!如此猖狂詐騙,還請各地公安機關大力打擊和整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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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小額貸款風險有哪些 如何規避小額貸款風險
一、個人小額貸款存在哪些貸款風險?
1、個人徵信系統不健全個人消費信貸風險主要來自借款人的還款能力與個人信用風險,也即個人收入的波動幅度和道德品質修養水平,其中個人信用狀況還與整個社會的信用環境密切相關。
2、商業銀行自身管理存在缺陷,致使潛在風險增大目前,國內商業銀行雖然不斷加強制度建設,但整體管理水平依然不高,難以跳出「一放就亂,一抓就死」的怪圈。相關的法律法規不健全我國目前還沒有一部統一規范消費信貸活動和調整消費信貸關系的全國性法律。
3、盲目營銷,無規劃發放消費信貸,形成巨大的風險隱患近年來,為擴大盈利水平,搶占市場份額,各家商業銀行紛紛鼓勵分支機構大力發展個人消費信貸業務。
二、該如何合理規避貸款風險呢?
1、加強准入管理。在授信環節,做到科學核定總量、明確區分種類、嚴格遵循許可權;在用信環節,做到深入調查、詳細審查、充分審議、嚴格審批,提出行之有效的限制條件和管理措施;在審查環節,探索建立獨立審查制度、審查合議制度、審查咨詢制度以及審查監理制度。對正常貸款,以加強維護和深度開發為主,持續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和信用便利;對關注貸款,密切關注不利因素的變動趨勢,確保擔保的有效性和充足性,抓住客戶資產變現、對外融資、改制重組、經營改善等時機相機退出;對可疑貸款,果斷、依法強制清收。
2、加快信貸調整。市場經營條件下常盛不衰的企業不多,有前瞻性地加大信貸退出力度,才能有效防止信貸資產質量惡化。在客戶退出上,要切實實現「三個轉變」:一是由事實風險退出向潛在風險退出轉變。前移風險關口,動態跟蹤各類貸款遷徙變化趨勢,提高對發展趨勢的預見性。二是由被動性退出向主動性退出轉變。統籌規劃,盡早打算,通過催收、核銷、審批控制等手段,主動壓縮規模小、效益低、前景差、風險高的企業貸款余額。三是由戰術性退出向戰略性退出轉變。信貸結構調整不能操之過急,必須掌控好節奏和力度,防止在退出中形成不良。
3、培育合規文化。要注重培育客戶經理良好的職業操守,做到始終不越思想道德這條「防護線」,始終不碰規章制度這條「警戒線」,始終不違犯法律這條「高壓線」。要注重建立與合規文化相適應的激勵約束機制,明確傳遞一種信息,即:獎勵那些善於發現風險、揭示風險、規避風險的員工,懲罰那些違反貸款規則、製造貸款風險、不顧貸款風險的員工,切實在內部形成一種「不以效益為由簡化貸款程序,不以發展為由變通規章制度,不以同業競爭為由放寬准入條件」的良好氛圍。
三、小編結論
雖說小額貸款存在一定的風險,但大家需要清楚的是,不論是貸款或是投資,都有面臨雞飛蛋打的後果。而隨著監管的日漸完善,小額貸款也不像人們固有思想般差勁,很多貸款公司和第三方服務機構都有著良好的職業操守,經受著市場的檢驗。小編唯一要告誡大家的是,貸款一點要選擇正規的機構辦理,並且辦理貸款前正規的貸款機構是不會收取任何費用的。
⑤ 小額貸款公司的經營原則是怎樣的
1:小額貸款公司要建立適合自身業務特點和規模的薪酬分配製度、正向激勵約束機制,培育與當地農村經濟發展相適應的企業文化。
2:小額貸款公司在堅持為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服務的原則下自主選擇貸款對象。小額貸款公司發放貸款,應堅持 小額、分散 的原則,鼓勵小額貸款公司面向農戶和微型企業提供信貸服務,著力擴大客戶數量和服務覆蓋面。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不得超過小額貸款公司資本凈額的5%。在此標准內,可以參考小額貸款公司所在地經濟狀況和人均GDP水平,制定最高貸款額度限制。
3:小額貸款公司應建立適合自身業務發展的授信工作機制,合理確定不同借款人的授信額度。在授信額度以內,小額貸款公司可以採取一次授信、分次使用、循環放貸的方式發放貸款。
4:小額貸款公司應建立健全貸款管理制度,明確貸前調查、貸時審查和貸後檢查業務流程和操作規范,切實加強貸款管理。
5:小額貸款公司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審慎、規范的資產分類制度和資本補充、約束機制,准確劃分資產質量,充分計提呆賬准備,確保資產損失准備充足率始終保持在100%以上,全面覆蓋風險,及時沖銷壞賬,真實反映經營成果。
6:小額貸款公司要建立發起人和股東承諾制度。發起人向批准機關出具承諾書。公司股東與小額貸款公司簽訂承諾書,承諾自覺遵守公司章程,參與管理並承擔風險。
7:小額貸款公司應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和內部審計機制,提高風險識別和防範能力,對內部控制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價,並對內部控制的薄弱環節進行糾正和完善,確保依法合規經營。
8:小額貸款公司執行國家統一的金融企業財務會計制度,應真實記錄、全面反映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並提交權力機構審議。有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可引入外部審計制度。
9:小額貸款公司貸款利率上限不得超過司法部門規定,下限為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的0.9倍,具體浮動幅度按照市場原則自主確定。
10:縣(市、區)小額貸款公司的核准機關應在當地確定一家銀行作為小額貸款公司的開戶銀行,並委託該行監測小額貸款公司的日常現金流和貸款資金流向,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向當地政府指定的小額貸款公司監管部門報告。
11:小額貸款公司應按規定向當地政府金融辦或政府指定的機構以及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報送會計報告、統計報表及其他資料,並對報告、資料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負責。
12:小額貸款公司應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及時披露年度經營情況、重大事項等信息。按要求向公司股東、相關部門、向其提供融資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有關捐贈機構披露經中介機構審計的財務報表和年度業務經營情況、融資情況、重大事項等信息。省政府金融辦有權要求小額貸款公司以適當方式,適時向社會披露其中部分內容或全部內容。
13:小額貸款公司不得吸收社會存款,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