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做擔保人影響到自己貸款不
做擔保人肯定影響你自己貸款的,比如按照你的財產和收入分析,自己貸的額度是100萬,但是如果為別人擔保50萬,你就最多隻能貸50萬了。因為在銀行看來,你為別人的擔保也是負債。
如果貸款人能按時歡就沒問題,如果不還你有可能還有連帶責任,還要幫忙還款,這個貸款還清的話對你影響不大,如果沒還完你貸款肯定受影響了。銀行擔心如果貸款人不還你要保證有足夠的幫忙還款能力,所以就算給你貸款,額度也是大打折扣。
拓展資料:
擔保人資格要求
第一,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擔保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以擔保人身份訂立擔保合同後,又以自己沒有代償能力要求免除擔保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根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是公民的一種特殊形態。因此作為擔保人的公民,也可以是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
第三,可以充當擔保人的包括: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聯營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經民政部門核准登記的社會團體;經核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鄉鎮、街道、村辦企業。
第四,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企業法人的職能部門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
第五,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充當擔保人,而從事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為擔保人的,如無其他導致擔保合同無效的情況,其所簽定的擔保合同應當認定為有效。
第六,國家機關在接受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提供的貸款的過程中,並經國務院批准後可以作為擔保人,其他情況下不允許作為擔保人。
2. 關於收入證明作擔保人對以後貸款的影響
擔保申請出國,不會上你的個人信用報告,對你以後貸款沒有影響
3. 向銀行貸款擔保人條件及擔保後的後果
條件是有償還貸款的能力,後果為如果到期債務人不償還債務,則由擔保人償還。
擔保是指法律為確保特定的債權人實現債權,以債務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財產來督促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制度。
擔保有五種方式,即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定金。
擔保合同包括保證合同、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定金合同。行使留置權無須簽訂合同。擔保合同可以是單獨訂立的書面合同(包括當事人之間具有擔保性質的信函、傳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的擔保條款。
4. 幫人擔保影響自己信用嗎
會有影響。
金華市民唐先生向本報反映,最近他想向銀行申請一筆貸款,可跑了好幾家銀行,最後貸款都沒有申請成功或者額度很小,理由都是說他徵信評分不高。
個人徵信報告是在申請貸款時非常重要的資料,能幫助銀行全面了解客戶及其家庭的總體負債情況,客觀評價客戶的還款能力。
業內人士分析發現,唐先生曾為他人做過擔保貸款,數額比較大,在徵信報告上也有顯示,已列為關注,這很可能成為銀行放貸時考慮的一個重要因素。
(4)個人申請貸款擔保人的後期影響擴展閱讀:
徵信維護方法:
1、貸款人或者是信用卡持卡人變更重要信息時,需要及時的更新銀行信息。就拿信用卡來說好了,如果持卡人的賬單住址和手機號碼等發生變動,去銀行修改地址和手機號碼,才會可按時收到信用卡確認函和對賬單,而且能及時收到銀行提醒簡訊,確保賬戶安全。
2、如果信用卡持卡人的資金不足以歸還全部賬單金額,又不想影響到自己的信用記錄,那麼就可以及時聯系銀行選擇歸還最低還款額或者辦理分期還款。
3、有一部分人認為只要消除信用卡就能消除個人不良記錄。其實呢信用記錄是伴隨持卡人的個人身份信息的,單純的銷卡並不能消除不良記錄。
4、這個時候就應該繼續保持卡片的長期良性使用,才能通過未來的良好信用交易還個人信用記錄以「清白」。當然《徵信業管理條例》規定個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被限定為5年,超過5年將被刪除,不過這是在還清貸款的前提下。
5. 做擔保人後是否影響個人貸款
做買房貸款擔保人會影響自己貸款。
①
被擔保人欠款不還,需承擔還款責任;
②
被擔保人逾期還款,或欠款不還後,除承擔還款責任,還同時記錄進入擔保人信用記錄;
③
在擔保期間申請貸款,銀行會綜合衡量其還款能力,需考慮償還擔保部分,貸款通過幾率較小;
④
擔保期間,貸款審核通過,但貸款利息會比正常利息上浮10%~20%。
6. 用自己的身份證給別人做銀行貸款擔保人,對自己有啥風險
在了解貸款擔保人所存在的風險之前,我們不妨先了解下,擔保貸款有哪幾種形式及義務。
一、銀行貸款擔保人應該具有的責任:
銀行貸款擔保人就是指擔保人和借款人約定,當借款人不履行還款時,擔保人按照約定履行還款的責任。
擔保一般分為一般擔保、連帶責任擔保兩種。
一般銀行貸款償還時,首先要看您當初擔保時做的保證是連帶責任擔保還是一般責任擔保。如果是連帶責任保證,銀行可以選擇在借款人和擔保人之間哪個容易執行,先執行哪個。
如果是一般保證責任擔保,那麼首先要追索借款人的資產,全部抵償之後的剩餘貸款再向擔保人追索。擔保人沒有對擔保方式進行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時,擔保人按照連帶責任承擔責任。
二、貸款擔保人有哪些風險?
1.影響擔保人自身的額度及風險
在正常情況下,借款人自己還款,一旦借款人的月供出現了逾期且無法返還時,此時擔保人的信用記錄也會收到相應的印象,在後期擔保人申請貸款時,它所擔保的債務會視同自身的債項影響自身在後期的貸款。
2.擔保人對借款人有承擔償還債務的責任
作為擔保人,如果借款人無力償還債務時,擔保人就必須為其支付,其中銀行貸款擔保分為一般擔保和連帶擔保兩種,不同擔保方式面臨的追究方式也不同。前者是先追索貸款人的財產,餘款向擔保人追索;後者銀行可以根據貸款人和擔保人追款的難易程度來選擇追款對象。
【法律意見】
保證人是指根據保證合同的約定,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向債權人承擔擔保責任的當事人。基於保證人所承擔的保證責任是一種經濟責任,因此,只有具備一定經濟實力的民事主體才能充當保證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六條 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7. 我幫別人做擔保會影響我以後的貸款嗎
如果您的朋友還款及時,並沒有出現異常情況導致銀行向您這個擔保人追貸的情況,是不會影響你貸款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十二條:
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
第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第二十一條: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七條:
保證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條規定就連續發生的債權作保證,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人可以隨時書面通知債權人終止保證合同,但保證人對於通知到債權人前所發生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八條:
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第三十一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7)個人申請貸款擔保人的後期影響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二十三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五條: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二)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8. 做貸款擔保人對自己有什麼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