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離婚後在婚姻期間擔保的貸款怎麼辦
還是由倆人共同承擔,法律規定還是這么認為的!至少那會你們還沒有離婚
B. 離婚後貸款擔保人還可以填對方的嗎
聽說是要的,因為結了婚,夫妻兩人是債務的共同承擔者,所以夫妻雙方都要同意貸款信用社才能貸
如果是單身,好像是要所在戶頭的戶主同意簽字,一般就是自己的父母啦,簽了字才給貸款的。
這次幫別人問的。
C. 現在幫別人擔保貸款,請問大家離婚後女方還承擔責任嗎
為了防止仙人跳,所以女方也會承擔
D. 離婚後不能擔保貸款嗎
沒有這種說法。
E. 離婚後可以辦理銀行貸款嗎可以當貸款擔保人嗎
離婚後財產和債務完全分割了,你是可以辦理銀行貸款的,由你自己承擔債務。如果當貸款的擔保人是拿你們的共同財產作抵押,那就必須兩人都要同意才行。
F. 離婚前男方幫別人擔保貸款,離婚後女方有連帶責任嗎
離婚前男方幫別人作擔保貸款,不管女方知不知情,或者也沒在借款合同上簽字,只要在一個共同的家庭里出現債務的,就必須共同負擔(除非男方另訂協議,不用負擔除外),離婚後女方會有責任還債義務,只要債務真實合法就必須承擔。依據:1.《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2、《婚姻法解釋二》第二十四條。如果有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